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于2020年9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9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6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叶巍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叶巍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9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临2020-06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9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69)。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