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0年8月28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淑媛女士召集,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