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25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晓军先生、刘文会先生、麦勇作先生、储卫国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