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会计政策进行的调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通知及相关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时间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内容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为“原收入准则”),企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引入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涉及对公司可比期间信息的调整,公司将在2020年定期报告中披露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的影响。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全部3位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书面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