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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股份: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0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裁定解除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茨”)持有公司135,142,2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19%)的司法轮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解除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8)粤0104民初11802号

解除司法轮候冻结对象: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解除司法轮候冻结股份数量:135,142,264股

2、解除司法轮候冻结机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0)渝05执1613号之一

解除司法轮候冻结对象: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解除司法轮候冻结股份数量:135,142,264股

此前,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所持公司股份因涉诉事项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详见公司2018-009号、2018-030号、2018-054号、2018-071号、2019-007号以及2019-025号公告。本次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所持公司135,142,264股股份解除司法轮候冻结后,仍存在被其他方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股份的冻结及解除冻结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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