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1日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5名,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扈永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