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6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 8月17日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现场实到董事6名,1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蒋敏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孙琦铼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兴军因工作原因出差,未参加本次董事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扈永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二、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