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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达环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东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东升)

2023年度,本人作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助推公司发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沈东升,1963年出生,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环保工程师、西湖学者、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简称:钱江学者)。曾任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浙江省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重点实验室主任、有色金属废弃物资源化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村镇生活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高校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生态环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循环经济协会副理事长、《环境污染与防治》编委。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其中现场结合通讯会议2次,通讯会议7次),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阅并审议通过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事项,亦不存在反对、弃权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沈东升99700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的上述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400
战略委员会2200

本人对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也未投过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内部审计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与交流,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回复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积极关注公司日常运营状况,主动开展现场考察,会前认真阅读会议资料,并能进一步详细了解、核实,向有关人士咨询,充分发挥各自所长,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表决,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合规运作及披露信息发挥积极作用。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及时传递资料和汇报有关经营情况,使本人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公司工作人员及时向本人传达监管新规及培训信息,为本人履职和学习提供了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度计划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安排合理,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各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控制。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历年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组成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拟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进行考评。截至报告期末,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五)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认为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严格按要求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现违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准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以及日常运营情况,积极了解、掌握各方面动态信息,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秉着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原则,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持续关注公司的治理及规范运作,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沈东升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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