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26 公司简称: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吴东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艺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叶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发展、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详见于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7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本期财务报表; |
(二)载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本期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江省国资委 | 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本公司、菲达环保、上市公司 | 指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杭钢集团 | 指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菲达集团 | 指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
环保集团 | 指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余干能源 | 指 | 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菲达脱硫 | 指 | 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 |
菲达科技 | 指 | 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菲达电气 | 指 | 浙江菲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海德 | 指 | 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织金环境 | 指 | 织金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 |
江苏菲达 | 指 | 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华商进出口 | 指 | 诸暨华商进出口有限公司 |
菲达华蕴 | 指 | 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菲达设备 | 指 | 诸暨菲达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辰通物资 | 指 | 诸暨辰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菲达研究院 | 指 | 杭州菲达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菲达供应链 | 指 | 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
紫光环保 | 指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豫能菲达 | 指 |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 |
生态研究院 | 指 | 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
常山紫光 | 指 | 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凤阳紫光 | 指 | 凤阳县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福州紫光 | 指 | 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开化紫光 | 指 | 开化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临海紫光 | 指 | 临海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龙游紫光 | 指 | 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瑞安紫光 | 指 | 瑞安市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三门紫光 | 指 | 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松阳紫光 | 指 | 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宿迁紫光 | 指 | 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遂昌紫光 | 指 | 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洋河紫光 | 指 | 宿迁洋河新区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 |
襄阳紫光 | 指 | 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象山紫光 | 指 | 象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盱眙紫光 | 指 | 盱眙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宣城紫光 | 指 | 宣城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浦江紫光 | 指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青田紫光 | 指 | 青田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德清紫光 | 指 | 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宁波紫光 | 指 | 宁波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富春江紫光 | 指 | 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桐庐紫光 | 指 | 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紫光科技 | 指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赣州紫光 | 指 | 赣州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 |
滁州检测 | 指 | 滁州求是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盐湖镁业 | 指 |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菲达环保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FEIDA ENVIRO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EIDA ENVIRO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东明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滢 | 邢朝霞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 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
电话 | 0575-87211326 | 0575-87211326 |
传真 | 0575-87214308 | 0575-87214308 |
电子信箱 | dsb@feidaep.com | dsb@feidaep.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未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800 |
公司网址 | www.feidaep.com |
电子信箱 | feida@feidaep.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菲达环保 | 600526 | 菲达环保、G菲达、*ST菲达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润奥商务中心T2写字楼27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世薇、闫志勇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罗裕佳、宋富良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5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4,353,032,833.25 | 4,283,839,603.46 | 4,283,839,603.46 | 1.62 | 4,239,490,608.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8,557,161.24 | 152,516,471.56 | 152,604,435.19 | 49.86 | 133,028,414.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6,522,008.67 | 110,601,410.01 | 110,052,572.07 | 59.60 | 37,877,683.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4,837,374.95 | 665,450,033.53 | 665,450,033.53 | 22.45 | 441,733,747.62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114,932,697.71 | 3,809,046,211.84 | 3,809,458,380.97 | 8.03 | 2,864,278,734.15 |
总资产 | 10,540,116,342.28 | 9,719,374,628.86 | 9,714,802,945.11 | 8.44 | 9,709,918,420.0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0 | 0.20 | 30.00 | 0.2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0 | 0.20 | 30.00 | 0.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6 | 0.16 | 25.00 | 0.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8 | 3.53 | 3.53 | 增加2.25个百分点 | 4.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7 | 2.31 | 3.61 | 增加2.16个百分点 | 1.1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6,919.32万元,主要系本期环保设备和污水处理增加收入规模所
致。
2.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提高7,604.07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市场开拓、项目执行管理和科技创新,同时加大资金回收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比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和坏账计提所致。
3.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6,592.06万元,主要系本期公
司加强市场开拓、项目执行管理和科技创新,同时加大资金回收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比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和坏账计提所致。
4. 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4,938.73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资金回收
力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1,669.63万元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625,355,994.51 | 910,730,536.13 | 932,509,019.04 | 1,884,437,283.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575,509.77 | 52,301,051.37 | 47,707,211.72 | 97,973,388.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033,089.27 | 51,590,696.79 | 29,980,501.08 | 75,917,721.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51,288.37 | 90,475,018.66 | 307,375,469.59 | 383,435,598.33 |
四季度收入占比年度43.29%,主要系公司的环保设备业务按照项目执行进度以时点法在四季度确认收入较多所致。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2,316,288.47 | 6,210,000.33 | 80,979,483.6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857,943.90 | 22,430,988.79 | 19,028,429.1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2,829,760.00 | -28,541,729.08 | 7,079,422.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377,376.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 17,319,627.68 | 4,834,742.87 | 8,792,492.42 |
备转回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9,409,965.7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97,529.66 | 11,684,348.17 | -1,572,827.2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796,103.36 | -37,072.97 | 1,706,769.3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81,296.98 | 3,834,977.69 | 22,800,413.2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441,283.52 | 241,204.62 | 440,001.31 | |
合计 | 52,035,152.57 | 41,915,061.55 | 95,150,731.0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2,551,863.12 | |
2022年度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1,915,061.55 | 详见下表 |
差异金额为-636,801.57元,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04,442.64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841,345.46 |
企业所得税影响 | 216,410.0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2,576.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636,801.57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菲达环保上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决策部署,在杭钢集团党委和董事会的领导下,深入实施改革发展提质“五大行动”。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形势、科学审慎决策,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以规范治理为基础、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创建世界一流为契机,通过完善合规运作、强化战略引领、实践ESG理念、提高经营水平,实现了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安全环保持续稳定、经营效益再创新高的优异成绩。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53亿元,归母净利润2.29亿元。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坚持立体开发、全员营销,市场开拓再创佳绩。各级班子成员根据市场开发总策略,坚持靠前指挥,带头跑市场、冲在前、作表率;坚持自我加压和问题导向,通过“赛马机制”“立军令状”激励团队,奋勇抢夺市场订单:在传统电除尘市场,全年累计签订合同超25亿元,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三成;在湿法脱硫市场,承接了10台套百万机组和多台套35万以上机组项目,合同金额超过10亿元;在低温省煤器市场,签订了12台套百万机组和多台套35万机组项目,合同金额达2.4亿元,创下历史新高;水务板块已完成实施元洪三期扩建、分水一二期提标、遂昌排河口管道改造工程等项目,总投资8.3亿元的赣州南康污水厂网一体化项目进入施工准备阶段。二是坚持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发展动能更加强劲。产学研平台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与国内知名高校研究院合作承担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等课题项目,紫光环保“双百行动”各项改革工作实现常态化。2023年,公司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浙江省第一批雄鹰企业。“科改示范企业”改革结硕果,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等省部级奖项7项、省内首台(套)装备2项和浙江制造精品1项,全年新增授权专利63件,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46项。三是坚持内外兼修、协调并进,系统管控持续提升。持续推进扁平化管理模式,认真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补短板、锻长板,企业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完善,推动安全生产、项目执行、风险化解、成本管控、市场拓展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数字档案管理进展顺利,成功发行浙江省首单2亿元“绿色+科创”中期票据。持续扩大智慧水务系统管理覆盖面,按照“边用边升级”要求,完成莲都紫光、缙云紫光、分水三期接入工作,运营管理效率大幅提升。将精细化管理作为降本增效的着力点,降本增效超额完成,大力倡导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减污降碳管理机制。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员工幸福更有质感。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忠诚、担当、奋斗、创新、清正”的浙江国企新风尚,注重凝聚员工团结奋进思想共识,通过开展评优评先、分层分级学习、“增强责任心、提高执行力”主题活动等形式,高质量开展立功竞赛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干部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成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与员工共享发展成果,企业命运共同体建设扎实推进,企业凝聚力、干事创业积极性稳步提升。
五是坚持凝心铸魂、固本强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建引领企业改革发展提质为主线,以高质量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以打造“同筑五心 环保我行”党建品牌矩阵为载体,全力实施“五坚持五提升”工程,推动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坚决有力,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做到一以贯之,政治监督、廉政教育、领域监督、制度建设和执纪问责不断强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氛围不断巩固。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将节能环保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高居七大新兴产业第一位,并规划到2020年将节能环保发展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经历了“十一五”发展早期、“十二五”历史机遇期和“十三五”发展成熟期后,进入“十四五”,环保行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党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思想,“双碳”战略的实施,以及“两山”理念的践行,无疑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推上了更加重要的地位。
与此同时,环保行业已从政策播种时代进入到全面的政策深耕时代,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重点区域全部实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
公司所在的工业烟气治理行业,传统煤电领域大中型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已基本完成,现存改造需求主要体现在中小燃煤锅炉以及新建机组,而自2021年下半年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拉闸限电之后,煤电核准及建设开始明显提速,预计将对烟气治理行业产生积极影响。
继煤电之后,非电行业对我国污染排放的影响越来越大。首先是钢铁行业,从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来看,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超过电力行业,位居工业部门之首;从碳排放现状来看,其碳排放量占全国总量的15%左右,位居制造业31个门类之首,因此,为减污降碳,我国已于“十三五”期间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目前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正有序推进。水泥、焦化、玻璃等工业排放源也相继迎来更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指标,2024年1月29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针对水泥与焦化行业的超低排放意见,预计将促进相关行业烟气治理市场的快速成长。
污水治理方面: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政策对水资源予以保护,并在水资源利用方面持续提出要求,如:在整个行业推行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发布《“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等,多重政策驱动给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带来极大机遇,行业发展空间巨大,特别是第三方运维和PPP治理快速增长,千亿资源化市场空间持续释放。国家政策重点聚焦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农村水环境治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及市政管网设施等方面,未来将成为水务行业的重要利润增长点。另外随着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不仅有大型国有企业,也有一批专业化民营企业抓住市场发展的机遇,积极开拓抢占市场。
固废处理方面: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需求持续旺盛,《“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争取到 2025 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左右,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 70 万吨/日左右,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65%左右”。“垃圾分类+资源化+焚烧发电”已成为固废处理的主流思路。
“双碳”战略实施方面:CCUS(碳捕集、封存与利用)技术越来越受到关注。近年来,我国CCUS各环节技术取得显著进展,具备了CO?大规模捕集、管道输送、利用与封存系统设计能力和近期实现规模化应用的基础,且示范工程建设发展迅速,数量和规模均有显著增加。但是,当前阶段各环节技术发展并不均衡,仍旧面临应用成本高昂、有效商业模式欠缺、激励和监管措施不足、源汇匹配困难等多方面挑战,距离大规模商业化运行仍有一段距离。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气污染治理及国内环保水务相关业务,致力于提供燃煤电厂及钢铁、冶金、建材、造纸、化工等领域工业烟气的除尘、脱硫、脱硝、输灰、电气控制等环保大成套,并在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市政供水、污泥处理等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先进技术与项目管理经验。公司是国内燃煤电站烟气超低排放技术引领者,全球燃煤电站电除尘装备最大供应商。
公司大气污染治理业务采用“营销+设计+制造+服务”型经营模式,以销定产,在销售除尘、脱硫、脱硝、气力输送、垃圾焚烧等量体裁衣、单台设计、个性化环保装备的同时,也经营大型工业烟气治理环保岛大成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等。环保水务相关业务采用“投资+运维”的经营模式,主推区域一体化治理,业务覆盖城镇污水治理、工业废水处理、农村污水治理、市政供水、污泥处置、水环境检测、管网建设与维护、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领域。
公司着力拓展“碳达峰”“碳中和”业务, 积极发展低碳技术路线,升级生物质和煤耦合混烧的电除尘器技术、生物质燃料混烧烟气的脱硝技术以及低温省煤器技术。在设备制造各生产环节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利用新技术减少单位产量消耗,实现低碳生产。研究碳中和关键技术,引进国内或国际先进的低成本、高通量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CCUS),建立碳排放样板工程,快速介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形成碳足迹碳标签核心技术及评价体系。持续关注节能环保领域,伺机进入清洁能源板块。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发展理念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环保报国”发展理念,连续多年担任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电除尘委员会等诸多行业协会的主任委员和理事长单位,肩负着规范和引领行业发展的重任,组织引领行业内企业团结一致,挺过了多次因钢材大幅涨价引发的全行业生存危机,牵头组织出版了《电除尘器选型设计指导书》《燃煤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技术》等行业指南,通过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言献策,避免了技术路线选择失误,促进了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蓬勃发展,目前除尘行业已经成为我国环保产业中能与国际厂商相抗衡且最具竞争力的行业之一。同时积极响应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不断深化地企合作,以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全力推进区域化治理模式,努力探索“污水治理+产业导入”共富共赢的“两山”转化路径。其中,在农村污水治理领域,探索出“六位一体”的农村污水治理长效管理的象山模式,不仅大幅提升了象山县域内农村污水治理效能,更具备了在全省推广复制的条件。在市政污水处理领域,下属公司代管运行的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是省内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加地上综合利用的典范,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有机统一,被业界誉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温州样板”。根据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纲要和浙江省“凤凰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公司始终坚持以标准提档、质量升级、品牌增效为着力点,通过“平台化、数字化、产融化、绿色化、国际化”战略融合,规划联动,深入实施浙江省深化国企改革“省级科改示范行动”,在标准、质量和品牌提升上再下苦功,引领诸暨市省级环保小镇和现代环保装备园区建设,牢固树立浙江制造标杆示范企业形象,从而带动浙江环保产业规模更上台阶。
(二)品牌与市场营销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导向,注重以高标准、高品质、高质量理念立足市场。公司广泛服务于中国华能、中国大唐、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华润电力、中国石化、中国石油、CMEC、CNTIC、中国电建、中国能建、山东电建、东方电气、哈电集团、深能源、广东粤电、浙江能源、巨化集团、皖能电力、宝钢、唐钢、马钢、首钢、山钢、鞍钢、青山控股、元立集团、信发集团等央企、地方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产品在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在业内树立了良好口碑。
公司以接轨国际制造为目标,通过现代化生产厂房建设、先进生产线引入、信息化改造、欧标和美标工匠培育、卓越绩效和“5S”管理推进,打造现代化高端环保装备制造基地,现下属各制造基地都能承接跨国公司产品,产品出口到德国、日本、俄罗斯、土耳其、印尼等四十多个国家。报告期内,在欧洲多国受俄乌战事影响重启煤电的背景下,公司陆续开发了菲斯特德国、力勤资源、奥地利安德里茨、芬兰史密斯、比利时CMI等国内外新客户群体。
公司下属单位紫光环保作为国内水务行业市场化的先行者,始终专注于国内环保水务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建设,成功参与开发国内数十个环保项目,在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市政供水、污泥处理等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先进技术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拥有强大的投融资能力、专业的技术管理团队和齐全的资质证书,业务遍及浙江、江苏、湖北、安徽、福建、甘肃等多个省市,先后被授予全国最具成长性企业、中国水业最具成长性工程公司,2023年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式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三)科技创新优势
公司始终瞄准前沿技术,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公司建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燃煤污染物减排国家工程实验室除尘分实验室等5个国家级科技平台,建有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环保装备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浙江省国际合作基地、碳减排协同烟气污染物治理技术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10个省级科技平台,拥有住建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证书和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颁发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等运营服务证书,为国家科改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首批浙江省雄鹰企业、首批浙江省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单位、浙江省燃煤烟气治理装备产业技术联盟、浙江省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和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浙江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牵头单位,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另外,公司先后取得了信用等级3A级、EN1090欧标制作体系认证、DIN18800德国认证、ISO3834国际焊接认证等,为美国GE、
NE、日本三菱、法国阿尔斯通等跨国公司配套电除尘器、脱硫、空预器、余热锅炉等产品,具备与国际跨国公司接轨的一流制造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先后承担实施国家863计划课题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4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国家重大装备创新研制等国家级项目30多项,获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6项,拥有有效的授权专利390件,软件著作13件,获颁布实施的为主或参与起草的国家、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和团体标准191项。
(四)精益管理优势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合规管理、优化管理运营模式,科学决策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坚持全面推行卓越绩效模式,将卓越绩效管理理念贯彻到企业标准化的流程和制度中,2007年获诸暨市市长质量奖,2009年获绍兴市市长质量奖,2013年获浙江省政府质量奖。作为“浙江制造”产品标准起草单位和首批认证的四家企业之一,2014年获首批“浙江制造”品牌认证证书。2016年公司担任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首任理事长单位。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与适合员工成长的晋升和培训体制,注重人文关怀,拥有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化、高素质人才队伍,为首批“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立“项目挂职、轮岗交流”的人才培养机制,在实践中加大锻炼人才力度,在重要工程项目、重大科研项目上大胆起用年轻骨干,促进了人才的快速成长。报告期内,推荐申报正高4人、副高18人、中级23人、助理级23人;培养博士后1名、培育 “浙江工匠”2人、推荐专家和评委库成员14人次,在公司关键项目实施上、新技术领域突破上,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本期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4,353,032,833.25元、净利润247,065,566.56元、归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557,161.24元。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上升49.86%,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市场开拓、项目执行管理和科技创新,同时加大资金回收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比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和坏账计提所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
58.66%,较年初上升0.12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353,032,833.25 | 4,283,839,603.46 | 1.62 |
营业成本 | 3,500,299,221.96 | 3,424,503,285.17 | 2.21 |
销售费用 | 78,015,132.55 | 68,343,296.31 | 14.15 |
管理费用 | 232,669,692.97 | 235,397,602.06 | -1.16 |
财务费用 | 44,585,034.13 | 90,456,740.73 | -50.71 |
研发费用 | 160,716,544.47 | 137,982,988.91 | 16.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4,837,374.95 | 665,450,033.53 | 22.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74,916.29 | -16,156,617.53 | -40.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1,836,514.29 | -40,644,673.29 | -1,257.7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环保设备和污水处理行业收入同比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环保设备和污水处理行业成本同比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人员职工薪酬较上期增长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管理人员职工薪酬较上期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增加利息收入,以及降低有息负债减少利息支出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资金回收力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1,669.63万元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变动系正常变动范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归还银行借款7.5亿元和发行2亿元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环保设备 | 3,448,537,649.29 | 2,938,224,440.05 | 14.80 | 4.46 | 5.52 | -0.85 |
建造服务 | 45,061,878.91 | 45,061,878.91 | 0.00 | -67.75 | -66.27 | -4.38 |
污水处理 | 750,915,055.88 | 445,548,449.17 | 40.67 | 8.64 | 13.36 | -2.47 |
其他 | 77,722,236.13 | 55,175,549.75 | 29.01 | -29.53 | -31.11 | 1.63 |
合计 | 4,322,236,820.21 | 3,484,010,317.88 | 19.39 | 1.88 | 2.73 | -0.68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除尘器及其配套设备 | 1,704,668,917.74 | 1,352,070,857.26 | 20.68 | -14.28 | -19.42 | 5.05 |
省煤器设备 | 112,780,830.06 | 102,045,613.71 | 9.52 | -21.78 | -17.36 | -4.84 |
烟气脱硫设备 | 227,853,665.23 | 213,187,086.79 | 6.44 | -44.24 | -44.35 | 0.20 |
垃圾焚烧烟气处理设备 | 117,394,218.26 | 87,326,186.05 | 25.61 | -12.98 | 0.61 | -10.05 |
气力输送设备 | 35,742,070.11 | 33,666,750.86 | 5.81 | -0.33 | 22.70 | -17.68 |
总成套 | 721,049,855.49 | 649,211,951.95 | 9.96 | 313.70 | 347.72 | -6.84 |
建筑安装服务 | 478,993,355.14 | 462,685,150.59 | 3.40 | 29.05 | 38.70 | -6.73 |
环保运营 | 855,782,706.31 | 548,348,856.16 | 35.92 | 3.87 | 8.59 | -2.79 |
其他 | 67,971,201.87 | 35,467,864.51 | 47.82 | -57.77 | -67.47 | 15.56 |
合计 | 4,322,236,820.21 | 3,484,010,317.88 | 19.39 | 1.88 | 2.73 | -0.68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4,127,804,743.65 | 3,330,499,911.16 | 19.32 | 1.05 | 2.43 | -1.08 |
境外 | 194,432,076.56 | 153,510,406.72 | 21.05 | 23.34 | 9.74 | 9.78 |
合计 | 4,322,236,820.21 | 3,484,010,317.88 | 19.39 | 1.88 | 2.73 | -0.68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 分行业说明:本期公司从事环保设备行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9.79%,污水处理行业收入占 17.37%,建造服务行业收入占1.04%,其他行业收入占1.80%。2) 分产品说明:本期除尘器及其配套设备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9.44%,省煤器设备占2.61%,烟气脱硫设备占5.27%,垃圾焚烧烟气处理设备占2.72%,气力输送设备占0.83%,总成套占
16.68%,建筑安装服务占11.08%,环保运营占19.80%,其他占1.57%。3) 分地区说明:本期境内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5.50%,境外收入占4.50%。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环保设备 | 台 | 271 | 269 | 69 | 11.98 | -2.54 | 2.99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大气设备 | 原材料 | 1,457,791,415.57 | 59.05 | 1,431,136,454.44 | 58.56 | 1.86 | |
燃料动力 | 31,646,199.45 | 1.28 | 31,250,859.11 | 1.28 | 1.27 | ||
建安成本 | 369,263,889.11 | 14.96 | 391,350,258.77 | 16.01 | -5.64 | ||
人工费用 | 232,314,630.70 | 9.41 | 220,038,029.82 | 9.00 | 5.58 | ||
制造费用 | 377,612,388.07 | 15.30 | 369,933,402.68 | 15.15 | 2.08 | ||
合计 | 2,468,628,522.91 | 100.00 | 2,443,709,004.83 | 100.00 | 1.02 | ||
其他 | 原材料 | 108,108,574.65 | 10.65 | 123,628,986.23 | 13.05 | -12.55 | |
燃料动力 | 22,585,038.81 | 2.22 | 19,190,502.21 | 2.03 | 17.69 | ||
建安成本 | 346,010,516.86 | 34.08 | 333,591,630.49 | 35.20 | 3.72 | ||
人工费用 | 91,314,593.00 | 8.99 | 45,451,761.03 | 4.80 | 100.90 | ||
制造费用 | 107,777,853.70 | 10.61 | 97,717,061.68 | 10.31 | 10.30 | ||
药剂 | 50,954,139.18 | 5.02 | 59,205,519.91 | 6.25 | -13.94 | ||
水,电 | 98,992,347.88 | 9.75 | 98,613,289.71 | 10.41 | 0.38 | ||
无形资产摊销 | 171,242,120.76 | 16.86 | 154,623,462.51 | 16.32 | 10.75 | ||
污泥处理费 | 18,396,610.14 | 1.82 | 15,564,893.16 | 1.63 | 18.19 | ||
合计 | 1,015,381,794.97 | 100.00 | 947,587,106.93 | 100.00 | 7.15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22,404.1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8.1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8,531.5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26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327,143,454.14 | 7.52 |
2 | 第二名 | 290,205,229.35 | 6.67 |
3 | 第三名 | 266,496,415.53 | 6.12 |
4 | 第四名 | 185,315,006.97 | 4.26 |
5 | 第五名 | 154,881,209.61 | 3.56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9,789.1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4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31,779.5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1.94%。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317,795,128.48 | 11.94 |
2 | 第二名 | 95,225,686.46 | 3.58 |
3 | 第三名 | 62,313,577.98 | 2.34 |
4 | 第四名 | 62,297,061.95 | 2.34 |
5 | 第五名 | 60,260,365.12 | 2.26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同比变动(%) |
销售费用 | 78,015,132.55 | 68,343,296.31 | 14.15 |
管理费用 | 232,669,692.97 | 235,397,602.06 | -1.16 |
研发费用 | 160,716,544.47 | 137,982,988.91 | 16.48 |
财务费用 | 44,585,034.13 | 90,456,740.73 | -50.71 |
所得税费用 | 60,595,552.10 | 41,945,677.87 | 44.46 |
合计 | 576,581,956.22 | 574,126,305.88 | 0.43 |
销售费用增加14.15%,主要系本期销售人员职工薪酬较上期增长所致。研发费用增加16.48%,主要系本期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财务费用下降50.71%,主要系本期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增加利息收入,以及降低有息负债减少利息支出所致。
所得税费用增加44.46%,主要系当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60,716,544.4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60,716,544.4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6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7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7.5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32 |
本科 | 257 |
专科 | 57 |
高中及以下 | 23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7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1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4 |
60岁及以上 | 2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种:单位:元 币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同比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814,837,374.95 | 665,450,033.53 | 22.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22,774,916.29 | -16,156,617.53 | -40.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551,836,514.29 | -40,644,673.29 | -1,257.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资金回收力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1,669.63万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归还银行借款7.5亿元和发行2亿元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同比增减(%)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226,628.27 | 2,419,973.10 | 33.3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46,037.32 | 6,037,089.07 | 102.42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133,596.52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829,760.00 | -28,541,729.08 | -20.01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 | 32,737,294.47 | 172,911.26 | 18,833.00 |
合 计 | 12,854,528.90 | -19,911,755.65 | -164.56 |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主要系子公司菲达研究院青山湖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处置和桐庐紫光污水处理项目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786,142,502.86 | 16.95 | 1,535,230,260.58 | 15.80 | 16.34 | |
应收票据 | 23,200,923.57 | 0.22 | 22,570,724.43 | 0.23 | 2.79 | |
应收账款 | 1,958,119,404.53 | 18.58 | 1,009,979,080.81 | 10.39 | 93.88 | 主要系本期合同达到收款节点相应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金额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95,596,132.28 | 1.85 | 287,696,224.57 | 2.96 | -32.01 | 主要系本期盘活银行承兑票据,货款结算支付优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预付款项 | 146,564,197.05 | 1.39 | 63,773,712.37 | 0.66 | 129.82 | 主要系本期加快项目执行建设,预付建安类供应商款项同比期初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8,835,831.54 | 0.46 | 61,494,360.77 | 0.63 | -20.58 | |
存货 | 772,661,029.67 | 7.33 | 791,998,588.98 | 8.15 | -2.44 | |
合同资产 | 1,677,366,173.70 | 15.91 | 1,789,423,763.28 | 18.41 | -6.26 |
其他流动资产 | 85,724,671.09 | 0.81 | 79,369,084.86 | 0.82 | 8.01 | |
长期应收款 | 586,914,093.27 | 5.57 | 598,025,204.27 | 6.15 | -1.86 | |
长期股权投资 | 63,333,865.08 | 0.60 | 55,207,236.81 | 0.56 | 14.7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257,684.52 | 0.09 | 9,257,684.52 | 0.09 | 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150,363,698.84 | 1.43 | 156,968,255.94 | 1.62 | -4.21 | |
固定资产 | 394,867,143.56 | 3.75 | 448,247,236.98 | 4.61 | -11.91 | |
在建工程 | 2,123,386.41 | 0.02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江苏菲达在建工程涂装车间VOCs治理项目转固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17,368,563.93 | 0.16 | 22,876,261.15 | 0.24 | -24.08 | |
无形资产 | 2,463,888,614.64 | 23.38 | 2,618,105,299.86 | 26.94 | -5.89 | |
商誉 | 1,799,586.07 | 0.02 | 1,799,586.07 | 0.02 | 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566,631.35 | 0.28 | 40,696,267.55 | 0.42 | -27.3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6,395,822.16 | 1.20 | 121,756,084.16 | 1.25 | 3.8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49,772.57 | 0.02 | 2,776,324.49 | 0.03 | -22.57 | |
短期借款 | 470,072,943.33 | 4.46 | 1,135,973,321.70 | 11.69 | -58.62 | 主要系本期加强营运资金管理,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262,778,500.00 | 2.49 | 200,410,000.00 | 2.06 | 31.12 | 主要系本期在供应商结算中,增加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支付所致 |
应付账款 | 2,491,844,884.12 | 23.64 | 1,788,298,476.42 | 18.40 | 39.34 | 主要系本期合同履约确认收入增加对应的项目成本预提所致 |
合同负债 | 621,576,932.86 | 5.90 | 505,911,022.66 | 5.21 | 22.86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891,984.81 | 0.10 | 10,650,856.58 | 0.11 | 2.26 | |
应交税费 | 252,951,849.03 | 2.40 | 190,954,899.02 | 1.96 | 32.47 | 主要系本期期末确认收入同比增加,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83,658,061.14 | 1.74 | 123,252,511.63 | 1.27 | 49.01 | 主要系本期孙公司临海富春紫光公司向小股东拆借资金增加4,600万元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7,523,207.14 | 3.30 | 285,943,619.84 | 2.94 | 21.5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2,780,187.85 | 1.16 | 65,765,251.29 | 0.68 | 86.69 | 主要系本期将期末已背书未到期供应链票据和商业承兑汇票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
长期借款 | 1,077,330,960.86 | 10.22 | 1,225,739,042.86 | 12.61 | -12.11 | |
应付债券 | 202,249,472.41 | 1.92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发行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所致 | ||
租赁负债 | 10,467,079.87 | 0.10 | 16,386,579.44 | 0.17 | -36.12 | 主要系本期支付租金,租赁负债同比期初减少所致 |
递延收益 | 122,803,310.06 | 1.17 | 135,371,182.64 | 1.39 | -9.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84,548.86 | 0.06 | 5,386,669.02 | 0.06 | 18.52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无形资产 | 511,865,594.23 | 质押 |
固定资产 | 197,668,379.84 | 抵押 |
货币资金 | 471,641,326.36 | 募集资金、冻结、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114,386,636.45 | 质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66,996,018.83 | 抵押 |
合 计 | 1,362,557,955.71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大气污染治理及国内环保水务相关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其他业务的单一业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比例均未达到30%以上。
1.工业烟气治理
煤电行业节能改造新增及存量市场需求仍将持续。根据国际环保机构统计,2022年中国新增核准煤电项目82个,总核准装机达9,071.6万千瓦,是2021年获批总量的近5倍,同时根据该机构发布的《中国电力部门低碳转型2023年上半年进展分析》,2023年上半年,全国总核准煤电装机5,040万千瓦,已达2022年全年核准装机量的55.56%,远超2021年全年获批总量。新增煤电将同步产生相应烟气治理等环保需求,带来增量市场。关于存量市场,根据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余兵介绍:“我国亚临界煤电机组还有近4亿千瓦,这部分机组的煤耗明显偏高,需要尽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同时,在大电厂覆盖范围内,还有一些燃煤小锅炉和运行年限长的小热电,应当抓紧实施替代。”另外,随着环保设备智能化控制水平提升,基于智慧环保的第三方运维服务大有可为。
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市场空间持续释放。针对钢铁行业,2023年国务院印发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重点区域全部实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预计数据,2023年全国钢产量约10.2亿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国270余家企业约7.6亿吨粗钢产能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考虑80%底线目标以及市场存量,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仍有市场空间。
此外,水泥、焦化、玻璃等行业也相继迎来更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指标。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与《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其中一项重点任务是“有序推进现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根据相关证券公司预计:全国水泥熟料产线约1609条,焦炉总数量约2000台,按照超低排放改造单条水泥产线投资0.19亿元,单条焦化产线投资0.23亿元,测算水泥、焦化超低排放催化整体市场空间分别为306亿元、450亿元,考虑2028年实现80%产能改造,2024-2028年水泥、焦化年均市场空间分别为49亿元、72亿元。 由于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治理重点与火电改造较为相似,对原火电超低排放改造企业来说是极为有利的市场参与因素。
2.环保水务
市政污水处理市场增速放缓。随着城市污水治理产业的快速发展,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处理率持续提高。2015 年全国污水年处理量428.83 亿吨,污水处理率91.90%;2022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9%,分析师 预测2023年污水处理率将达98.1%。目前成规模的污水处理项目逐渐接近稳定饱和,虽然在提质增效、补短板、断面考核倒逼等因素下城镇污水处理市场有一定增量,但在“十四五”期间增速已明显放缓。
村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空间巨大。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报告:2023年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在40%左右。总体来看,与城市和县城相比,农村污水排放量大,污水处理率较低。在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进程等政策背景下,预计村镇生活污水处理领域市场将持续得到释放。
工业废水治理市场持续加大。随着环保政策对于产业端各企业要求逐步趋严,工业废水处理普遍应用于各污水排放企业,市场规模逐步扩大。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我国工业废水处理领域市场规模2021年达1,126亿元,预计2023年将达1,357.5亿元。未来随着各地工业园区的建设推进,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工业废水处理市场规模将进入加快增速的阶段。
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治理不断推进。2015 年,我国城市排水管道长度为53.96万公里,2023年达到110.30万公里,增长率虽高,但管网密度仍然偏低,污水管网建设投资仍将继续加大。同时,污水管网更新、修复工作亟待推进。“十四五”期间,我国将重点推进污水管网提质增效,估测新建排污管网需投资4,500 亿元以上,老旧管网改造需投资3,000 亿元以上,雨污合流改造需投资1,500 亿元以上。
污水资源化利用程度不断提高。2021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 10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到 2025 年,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为污水资源化利用市场提供了政策支持。
3.固废处理
从双碳战略的顶层设计,到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等政策推出,国家对固废处理行业给予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引导,明确了行业发展的目标和路径,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而且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固废产生国和消费国,固废处理行业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潜力。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3-2029年中国固废处理市场调查研究及发展趋势分析报告》,预计2023年中国固废处理市场规模将达到1.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15%,其中工业固废处理市场规模约为4,7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16%,生活垃圾处理市场规模约为5,0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14%,建筑垃圾处理市场规模约为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24%,危险废物处理市场规模约为2,17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15%。
4.“双碳”领域
根据国内CCUS发展趋势推算,预计到2025年,CCUS产值规模将超过200亿元/年,相关设备生产市场规模将达到100亿元/年。预计到2050年,市场规模更是将超过3300亿元/年,2025-2050年平均年增长率将高达11.87%。预测到2060年,从我国源汇匹配的情况看,CCUS 技术可提供的减排潜力在6~21亿吨二氧化碳,全流程CCUS成本在140~410元/吨二氧化碳。碳咨询领域,项目市场增速明显,但市场体量总体还偏小,单个项目金额小,已发生市场约在10亿元,未来市场规模预测在百亿级别。
对于政策驱动下的市场变化,公司坚持稳中求进、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坚持协同开发,多维拓展烟气治理市场,巩固传统业务优势,围绕重点排污行业领域,加强技术与市场协同创新,深化“双碳”背景下煤电和非电行业烟气高效治理装备的技术储备和示范应用;坚持国内国际市
场并重,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契机,依托省属国企背景优势,加深与海外客户的国际合作,夯实高端出口加工,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积极向污水处理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构建水务全产业链一体化运作模式,推进优质污水处理项目直接投资,推动水务市场规模扩张;积极抢占“双碳”新赛道,强化与高校院所等的多方位合作,深入开展CCUS、碳足迹碳标签、零碳新能源业务等技术和工艺的研究和应用,为双碳产业拓展、高质量转型发展积蓄力量。
环保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大气污染治理
(1). 主要经营模式和上下游情况
1)主要经营模式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中的“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2)上下游情况
①上游主要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业务主要原材料钢材占整个项目成本较高。报告期内,国内钢材市场价格呈现“冲高回落后宽幅震荡运行”的态势。2023年第一季度钢价呈现弱复苏,小步上行再回调的态势。第二季度,钢价在宏微观预期差以及淡旺季切换下,出现了全年最低点,随后在淡季来临、预期向好的背景下,钢价有所回暖。第三季度,受海内外宏观经济错配周期的影响,海外需求强势和能源价格的走高,铁水产量维持高位,钢材成本上移,钢价随之走高。第四季度,钢价围绕着成本支撑、政策预期以及冬储变化,钢价上行后保持区间震荡。
纵观2023年,钢材价格前高后低,公司项目执行订单遍布全年,通过滚动的套期保值操作有效的对冲了部分原材料采购的价格风险。总体来看,钢材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项目利润的影响降低。
②下游主要情况
详见前一条“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2). 报告期内各产品销售大额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 金额 | 治理 工艺 | 入口污染物指标 | 出口污染物指标 | 报告期内完工进度 | 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 | 是否完成验收 |
环保成套项目 | 2023/10 | 36,906 | 环境布袋除尘 | ≤10g/Nm? | ≤8mg/Nm? | 调试阶段 | 33,858.72 | 否 |
环保成套项目 | 2023/1 | 36,420 | 布袋除尘、SDS脱硫 | 粉尘10 g/Nm? SO?≤200 mg/Nm? | 粉尘≤10 mg/Nm? SO?≤50 mg/Nm? | 安装阶段 | 32,714.35 | 否 |
电除尘器 | 2023/11 | 23,318 | 燃煤烟气干式电除尘 | 69.291g/Nm? | ≤20mg/Nm? | 设计阶段 | 0.00 | 否 |
环保成套项目 | 2023/4 | 20,620 | 布袋除尘、SDS脱硫 | 粉尘≤10g/Nm? SO?≤200 mg/Nm? | 粉尘≤10 mg/Nm? SO?≤50 mg/Nm? | 安装阶段 | 18,248.02 | 否 |
电除尘器 | 2023/6 | 19,968 | 燃煤烟气干式电除尘 | 12.79g/Nm? | ≤16.3mg/Nm? | 设计阶段 | 0.00 | 否 |
电除尘器 | 2023/8 | 19,955 | 燃煤烟气干式电除尘 | 27.247g/Nm? | ≤15mg/Nm? | 设计阶段 | 0.00 | 否 |
电除尘器 | 2023/11 | 17,360 | 燃煤烟气干式电除尘 | 32.067g/Nm? | ≤15mg/Nm? | 设计阶段 | 0.00 | 否 |
电除尘器 | 2023/3 | 17,280 | 燃煤烟气干式电除尘 | 28.8g/Nm? | ≤20mg/Nm? | 设计阶段 | 0.00 | 否 |
电除尘器 | 2023/7 | 16,896 | 燃煤烟气干式电除尘 | 27.85g/Nm? | ≤12mg/Nm? | 设计阶段 | 0.00 | 否 |
电除尘器 | 2023/10 | 16,890 | 燃煤烟气干 | 31.983 g/Nm? | ≤15mg/Nm? | 设计阶段 | 0.00 | 否 |
(3). 项目运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2×36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环保岛系统运营项目 | |
运营情况 | 运营期限 | 1年一签 |
收费标准 | 环保服务费=辅助原料+检修维护费+运行费±考核 | |
运营期间支出 | 2448.02 | |
政府补贴 | 无 |
说明:2019年11月,本公司与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人民币300万元、5,700万元合资成立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由诸暨保盛负责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2×36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第三方经营模式BOO项目(以下简称“来宾BOO项目”)的投标、运营等事宜。详见于2019年9月16日披露的临2019-084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暨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诸暨保盛通过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公开竞拍交易获得了来宾BOO项目的经营权,于2020年5月顺利完成了相关设备的交割,于2020年6月起正式接手来宾BOO项目运维服务。为充分发挥本公司的技术和人员优势,诸暨保盛与本公司每年签订《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2×36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环保岛系统运营项目》,委托本公司负责来宾BOO项目的日常运维事项,委托管理费按月结算,以本公司实际运维产生工作量费用清单为基础协商结算,每月30日前办理上月费用结算手续。目前来宾BOO项目设备运行正常,实际经营状况良好。
2 环保水务大型项目运营情况
项目名称 | 地点 | 总投 资额 (万元) | 处理能力 (万m?/d) | 投产 时间 | 项目 状态 | 特许经营期限 |
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迁)建一期PPP项目 | 浙江省临海市 | 16,406 | 8 | 2020/4 | 运行 | 30年(不含建设期) |
临海市城市污水厂一期提标及二期扩建项目 | 浙江省临海市 | 16,205 | 8(提标) 4(扩建) | 2021/5 | 运行 | 与一期PPP项目同步截止 |
襄樊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湖北省襄阳市 | 11,820 | 20 | 2008/3 | 运行 | 25年(含建设期) |
襄樊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 | 湖北省襄阳市 | 6,250 | 10 | 2010/8 | 运行 | 与原BOT项目同步期满 |
式电除尘
式电除尘 | ||||||||
电除尘器 | 2023/8 | 15,997 | 燃煤烟气干式电除尘 | 37.46 g/Nm? | ≤10mg/Nm? | 设计阶段 | 0.00 | 否 |
电除尘器 | 2023/9 | 15,890 | 燃煤烟气干式电除尘 | 33.04 g/Nm? | ≤15mg/Nm? | 设计阶段 | 0.00 | 否 |
垃圾焚烧烟气治理设备 | 2023/11 | 11,434 | SDA脱硫脱硝除尘工艺设备 | 粉尘含量:4000~6000 mg/Nm? SOx:350~900 mg/Nm? HCl:950~1500mg/Nm? NOx:350~400mg/Nm? | 粉尘含量:7mg/Nm? SOx:19mg/Nm? HCl:15mg/Nm? NOx:78mg/Nm? | 设计阶段 | 0.00 | 否 |
项目名称 | 地点 | 总投 资额 (万元) | 处理能力 (万m?/d) | 投产 时间 | 项目 状态 | 特许经营期限 |
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 | 湖北省襄阳市 | 19,311 | 30 | 2019/7 | 运行 | 与原BOT项目同步期满 |
温州市中心片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浙江省温州市 | 68,557 | 40 | 2018/8 | 运行 | 30年(含2年建设期) |
浦江县四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 | 29,340 | 13.8 | 2016/1 | 运行 | 25年 |
浦江四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 | 24,706 | 提标13.8万m?/d, 扩建3万m?/d | 一厂:2021/5, 三厂:2020/10, 四厂:2021/4, 二厂:2022/9。 | 运行 | 与原PPP项目同步期满 |
宿迁市河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一期一阶段) | 江苏省宿迁市 | 2,800 | 2.5 | 2009/6 | 运行 | 顺延至2040年12月31日终止 |
宿迁市河西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二阶段及一、二阶段提标) | 江苏省宿迁市 | 6,000 | 2.5 | 2012/11 | 运行 | 与一期一阶段同步截止 |
宿迁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BOT)项目(一阶段) | 江苏省宿迁市 | 8,371 | 2.5 | 2019/9 | 运行 | 与一期一阶段同步截止 |
宿迁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BOT)项目(二阶段) | 江苏省宿迁市 | 4,937 | 2.5 | 2020/12 | 运行 | 与一期一阶段同步截止 |
3 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运营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地点 | 固废类型 | 总投 资额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投产 时间 | 项目状态 | 特许经营期限 | 垃圾处置费标准 |
织金垃圾收运项目 | 贵州省织金县 | 垃圾收运 | 1.02 | 660吨/日 | 59% | 2018/8 | 完工 | 30年 | 121.5元/吨 |
余干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 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 | 垃圾焚烧 | 3.8125 | 600吨/日 | 98% | 2021/2 | 完工 | 30年 | 74.88元/吨 |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投资项目总金额为20,3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4.68%,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实施向杭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紫光环保62.9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权交易作价为9.15亿元,且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5亿元向紫光环保进行增资导致上年度投资总金额较大。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浙江环研碳集科技有限公司(注1) | 环保产业技术研发 | 是 | 新设 | 4,600 | 1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已设立 | - | - | 否 | 2023-10-14 | 临2023-060 | ||
赣州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注2) | 污水处理 | 是 | 新设 | 15,722 | 1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已设立 | - | - | 否 | 2023-07-22 2023-08-08 2024-03-09 | 临2023-040 临2023-049 临2024-007 | ||
合计 | / | / | / | 20,322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2023年10月1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生态研究院以100万元自有资金及4,500万元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环研碳集科技有限公司以共同实施“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募投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浙江环研碳集科技有限公司已收到实缴资本4,51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500万元,自有资金10万元)。注2:2023年7月2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紫光环保与中海海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加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投标。2023年8月8日,公司披露临2023-04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合
同的公告》,公司中标该项目并与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签订相关合同。2024年3月9日,公司披露临2024-007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的公告》,紫光环保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赣州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与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签订《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协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赣州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已收到实缴资本4,500万元。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商品期货合约 | 729.85 | 995.25 | 1,273.19 | 4,778.50 | 4,043.70 | 2,987.95 | 0.73 | |
合计 | 729.85 | 995.25 | 1,273.19 | 4,778.50 | 4,043.70 | 2,987.95 | 0.73 |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进行会计处理。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套保完结期货部分实际影响损益541.92万元(税前)。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效的规避和转移了生产经营中原燃料和钢材价格波动的风险,稳定了公司生产经营。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一)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等风险。 2、基差风险 基差风险是指在套期保值过程中,保值工具与被保值商品之间的价格波动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基差的不确定性,会对套期保值的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3、资金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在市场价格波动剧烈时,存在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5、操作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产生的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制订并持续完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行为,2023年4月和7月,公司修订下发了《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细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交易审批流程、审批权限、交易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 2、加强交易资金管控。对保证金等资金账户实行专门管理,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加强日常和动态风险监控。 3、注重人才培养。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规律,提高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水平,以便针对市场剧烈波动及时制订、实施应对方案。 4、加强日常监控和内部监督检查。明确交易授权、操作方案及流程、资金管理和应急处理方案,职能部门做好风险管理实施过程管控,及时对相关情况做出有效反应。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报告期,公司已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税前损益为人民币1,273.19 万元。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无。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23-07-22 |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2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购买紫光环保62.95%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积极推进对标的公司重组整合。对紫光环保《章程》进行了修订,向紫光环保委派了董事。公司已将紫光环保的财务管理纳入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加强紫光环保内控建设,在机构设置、技术储备、人员储备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均实施有效管理,充分发挥管理协同效应、产业协同效应及资源协同效应。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杭钢集团承诺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分别不低于12,032.72万元、12,078.33万元、12,423.73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889号),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为13,630.07万元,超过承诺数1,551.74万元(承诺数:12,078.33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12.85%。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和尽责求实的精神,对公司重组项目的整合进展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积极推进对标的公司重组整合,加强紫光环保内控建设,对紫光环保实施有效管理,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规范。紫光环保已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我们认为,公司对紫光环保的整合措施合理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行业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浙江菲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除尘器等环保设备 | 30,000,000.00 | 123,655,170.68 | 45,670,541.47 | -16,362,652.65 |
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烟气脱硫等环保设备 | 121,502,817.00 | 374,524,442.87 | 191,432,829.80 | 37,374,423.59 |
诸暨华商进出口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除尘器等环保设备 | 80,000,000.00 | 235,764,983.71 | 165,746,546.70 | 3,297,389.42 |
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垃圾焚烧烟气处理设备 | 50,000,000.00 | 229,767,757.41 | 55,607,649.11 | -3,361,318.90 |
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除尘器等环保设备 | 40,000,000.00 | 97,662,537.64 | 14,656,869.09 | 1,290,990.94 |
织金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 60,120,000.00 | 88,109,109.78 | 54,645,979.53 | -1,946,607.63 |
诸暨辰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批发和零售业 | 钢材 | 15,000,000.00 | 62,097,784.21 | 59,376,334.82 | 1,140,082.08 |
菲达印度有限公司(Feida | 制造业 | 除尘器等环保设备 | 3,283,495.34 | -718,426.13 |
India Private Limited) | ||||||
菲达国际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除尘器等环保设备 | 7,199,250.00 | 5,858,067.96 | ||
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垃圾焚烧发电 | 131,500,000.00 | 371,743,431.70 | 111,719,467.63 | -5,040,970.57 |
诸暨菲达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除尘器等环保设备 | 50,000,000.00 | 168,132,061.04 | -25,087,684.06 | -11,404,743.68 |
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业 | 环保技术服务 | 90,736,842.00 | 89,526,940.30 | 87,123,301.05 | -3,613,540.95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行业 | 污水处理 | 771,390,000.00 | 2,553,011,654.27 | 1,476,264,381.09 | -607,806.15 |
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行业 | 污水处理 | 52,000,000.00 | 214,519,962.32 | 130,427,540.22 | 25,434,549.42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行业 | 污水处理 | 156,000,000.00 | 668,702,972.12 | 246,488,119.81 | 22,903,504.68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党中央时隔五年再次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大会强调: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要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此基础上,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做工作报告,对今后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报告提出,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创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具体而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建立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二)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PM2.5控制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全流程深度治理。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扎实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应登尽登。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逐步推动应急减排清单各省(区、市)全覆盖。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积极稳妥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加大人民群众身边的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噪声问题解决力度。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推进宁静小区建设。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积极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估和考核试点,深入推进长江总磷污染控制。持续推进黄河主要支流消除劣V类。研究调整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重点排污口整治提升行动,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深入实施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研究制定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标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
管,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深入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强化入海河流总氮等污染治理与管控,‘一湾一策’实施海湾综合治理。深化海洋垃圾治理,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应急处置等基础能力建设,做好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和海湾精细化调查的成果集成及应用工作。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打造一批‘无废城市’建设标杆。深化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成果,推动大宗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加大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力度。深入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完成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全面深入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开展新污染物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风险评估和管控。深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加快建设危险废物‘1+6+20’重大工程,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持续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推动重点省份深入开展铊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和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
(三)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将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编制关于加强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谋划做好第三个履约周期管理。建设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出台全国碳市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定,强化碳市场数据质量日常监管。基本建成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研究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持续深化低碳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推进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
建设美丽中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和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作为排头兵和主力军,公司今后仍需统筹把握,聚焦重点任务,巩固和拓展污染防治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把握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碳达峰、碳中和”“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机遇,坚持稳中求进,聚焦高质量发展和竞争力提升,坚持创新制胜和改革破题,整合内外资源,秉承企业价值观,践行企业精神,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与环境服务水平为主线,以创新为驱动,以重大工程为着力点,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在行业不断推陈出新、竞争对手不断增多变强的局势下,不断追求创新,勇于超越自我,同时,用好、用足金融平台,生态链式推进企业全面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立足环保主业,积极发展节能降碳技术路线,强化技术创新与储备,充分发挥菲达品牌与技术优势,深化卓越绩效与精益管理模式,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升级制造能力和项目服务运营能力,创新商业模式,实现由大气治理向综合环境治理转型,实现由装备制造向“制造+环境服务业”转型。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提出公司2023年经营目标:力争实现合同订单51亿元,营业收入43亿元,营业成本35亿元,三项费用和研发费用合计控制在6亿元以内。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43.53亿元,营业成本35.00亿元,三项费用和研发费用5.16亿元,分别占年度经营目标的101.23%、100.00%、86.00%。报告期内公司超额完成合同订单目标,并完成了年度营业收入目标,营业成本和三项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公司超额完成2023年度降本增效、增加收益的目标。
2.2024年经营计划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十四五”目标的冲刺之年,也是杭钢集团改革发展深化年。新的挑战、新的起点、新的序章,期待着我们奋勇开拓。我们要紧紧抓住行业地位与口碑提升的黄金发展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谋划好新一年各项工作,重点要聚焦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聚焦行业先机优势,不断延伸高质量发展新触角。
坚持市场为王的主旋律,准确把握国家方针政策导向,紧抓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机遇,全力拓展市场。一是落实责任分解。围绕年度订单目标,切实压紧压实责任。二是强化市场战略。持续做深做实“立体营销,协同作战”的全员综合性销售模式试点推广,紧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持续巩固和强势拓展海外有色金属冶炼环保市场。三是做强品牌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发扬公司在传统煤电市场的品牌优势与口碑优势,重点跟踪钢铁冶金、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的超低排放项目,争取更多短平快优质项目落地。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围绕节能环保产业全领域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交流与培训,持续强化营销人才梯队建设,提高市场人员综合营销能力。五是加快转型创新。积极拓展新领域,抢占新赛道,主动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重点拓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管带、智慧电厂和运维等业务。
(二)聚焦科技创新优势,不断提升长期价值新能力。
坚持科技创新,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长期发展能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积极探索灵活高效的科创激励机制,营造良好创新氛围,构建优良创新生态。二是加强技术与市场间协同创新。紧紧围绕主营业务,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岛、轧钢加热炉超低排放、水泥行业高温低尘/高温高尘SCR、管带、生物质掺烧除尘脱硝、超超低电除尘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出转化,三相变频电源、烧结机头袋式除尘等技术研发并突破首台套应用。三是坚持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巩固核心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发展新技术、新产品,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与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的沟通交流,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科技合作格局。四是巩固“双碳”技术优势。稳步实施国家重点研发专项、省“尖兵”“领雁”计划等政府类科研项目,深入开展CCUS、减污降碳协同、碳足迹碳标签、VOCs活性炭再生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为公司双碳业务拓展、高质量转型发展积蓄力量。五是加大科技人才投入力度。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和青年人才培养,切实提升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效活力。六是深入推进国家科改示范企业建设。对照国家科改示范企业创建任务清单,用好用足政策,以良好的改革成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七是做深做实节能环保产业领域数字化改革。持续推进财务数智一体化平台建设,着力提高财务管理能力。逐步推进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智能建设,全面提升生产效率。
(三)聚焦上市平台优势,不断打造转型升级新功能。
深入落实新一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切实提高上市平台融资能力,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积极争当综合改革表率。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并购重组工作。聚焦环保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减碳降碳等主业强链延链补链领域,加强投资并购工作,切实推动节能环保板块产业升级,进一步做大做强产业能级。二是有效发挥产业整合优势。进一步拓展节能环保板块产品推介深度与广度,提高板块协同发展的作战能力,不断壮大上市公司产业规模。三是持续拓展融资多元化渠道。充分利用和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功能及平台效应,重点做好超短融的发行、国有银行信用授信的争取,以及加快融资系统的开发及应用,为公司战略投资扩张做好资金保障。四是合理合规开展期货套保业务。持续建立健全套保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业务团队的综合能力,科学合理制定套保方案,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冲击。五是持续推进预留股权激励分配事项。进一步扩大激励范围,让更多有担当、善作为的骨干力量受激励、享红利,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注入更多新动力。
(四)聚焦项目执行优势,不断展现精细化管控新贡献。
持续完善公司项目管理制度、优化配套流程,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有规可依、高效执行,切实提升项目综合利润。一是深化精益管理。不断探索和改进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精细化管理,针对存在的短板、弱项,想方设法促提升、求突破、抓落实,着力推进项目执行提质提效。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实施和推广项目经理责任制,强化对项目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统筹管控,有效提升项目的盈利能力。三是加强现场管理。全面落实项目过程资料、竣工资料、签证资料的编制、取得、收集和完善等责任,确保项目资料归档与项目执行进度同步完成。四是加强风险管控。定期组织梳理,针对性制定项目实施计划,降低项目风险,保障项目预期收益。
(五)聚焦国企发展优势,不断强化内控机制新保障。
着力推进集团环保产业整合,系统重塑一体化管控,重新构建起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管控体系,进一步彰显国企发展新优势。一是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
线。持续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各级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推进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建强安全管理专业队伍。二是坚决防范遏制环保事件。持续深化浙江省“无废企业集团”“无废工厂”建设,切实加强两个生产基地的涂装VOCs废气全流程治理,固体危废处置做到100%合规合法,废水废气噪音排放严格符合国家标准,树立行业无废引领企业标杆。三是严格把控产品和工程质量。持续改进重要部件重要节点质量管控,常态化做好网络监控,保证项目安全优质、高效达标。四是持续强化风险防控化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实施合规、内控、风控一体化管理,切实提升企业管控能力。
(六)聚焦党建引领优势,不断强化履职担当新作为。
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党建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开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一是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力锻造政治过硬的坚强领导班子,完善主题教育常态化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党委前置研究机制,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理论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著作、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干部能力素质教育,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加强年轻干部、人才队伍的培养和选拔。四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持续激活菲达文化的深层动力,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大力弘扬担当精神、奉献精神。五是推进清廉强企建设。持续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2024年经营目标:力争实现合同订单62亿元,营业收入45.5亿元,营业成本36.70亿元,三项费用合计控制在5.2亿元以内。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公司所处行业易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国家产业政策、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等的改革和调整,将对整个市场供求和企业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如国家对行业指导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政策的变化,密切跟踪政策变化对上下游产业的不同影响,不断增强公司前瞻性战略布局,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时优化结构调整。
2.市场拓展风险。当前市场污染治理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不高,竞争日益激烈且趋于同质化、白热化,企业面临着市场份额的争夺和价格竞争的压力。此外,客户端对环保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不确定,可能影响企业的销售和盈利能力。对此,公司将在巩固传统优势基础上,通过多领域市场开拓、强化技术储备与创新等措施努力提升综合竞争实力。
3.人力资源风险。环保行业对专业技术人才需求量大,人才供给不足或人才流失将影响企业长远发展。公司将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与适合员工成长的晋升和培训体制,加强外部高质量人才引入,优化内部人才的培养与晋升。
4.资金流动风险。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执行周期一般较长,资金回收滞后,叠加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可能对公司现金流、资产周转效率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进一步通过优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资金回收管控、优化融资结构、加强预决算管理、加强资金回收等措施化解相关风险。
5.海外经营风险。当前国际关系错综复杂,全球经济不稳定,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战加剧,海外市场开拓、项目执行、产品出口等可能存在汇率变动、成本上升、运输延迟等风险。公司将积极通过项目审慎评估、强化跟踪管理等措施予以应对。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方面,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组织召开公司“三会”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稳健发展。在信息披露方面,积极履行上市公司职责,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托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平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法定信息。
在投资者关系方面,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维护,不断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和沟通。根据《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布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安排专人接听投资者的咨询电话,举办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做好投资机构的实地调研、电话访谈等工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提升内部控制的水平和质量。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和《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各
类风险进行全面识别、评估和监控,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确保在风险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从而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了经营风险。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杭钢集团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了独立性,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杭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领薪和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二) 本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杭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兼职。
(三) 本公司建有独立的财务部门、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决策核算体系。
(四) 本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控股股东分开,建有独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 本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杭钢集团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六节“(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 决议刊登的 | 会议决议 |
的查询索引 | 披露日期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3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年1月14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详见临时公告2023-001号。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6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7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详见临时公告2023-027号。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6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7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详见临时公告2023-028号。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10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年7月11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详见临时公告2023-037号。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0月31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年11月1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详见临时公告2023-067号。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吴东明 | 董事长 | 男 | 52 | 2020年4月13日 | 2024年9月9日 | 0 | 0 | 0.00 | 是 | ||
吴黎明 | 董事 | 男 | 58 | 2020年4月13日 | 2024年9月9日 | 0 | 400,000 | 400,000 | 股权激励授予股票 | 110.38 | 否 |
罗水源 | 副董事长 | 男 | 58 | 2020年4月13日 | 2024年9月9日 | 0 | 400,000 | 400,000 | 股权激励授予股票 | 84.72 | 否 |
总经理 | 2020年10月26日 | 2024年9月9日 | |||||||||
郭滢 | 副董事长 | 男 | 38 | 2021年9月10日 | 2024年9月9日 | 0 | 300,000 | 300,000 | 股权激励授予股票 | 72.62 | 否 |
董事会秘书 | 2019年4月17日 | 2024年9月9日 | |||||||||
胡运进 | 董事 | 男 | 49 | 2020年11月12日 | 2024年9月9日 | 0 | 0 | 0 | 28.28 | 是 | |
赵琳 | 董事 | 男 | 42 | 2021年9月10日 | 2024年9月9日 | 0 | 300,000 | 300,000 | 股权激励授予股票 | 73.32 | 否 |
副总经理 | 2021年3月16日 | 2024年9月9日 | |||||||||
总工程师 | 2022年10月9日 | 2024年9月9日 | |||||||||
魏 强 | 董事 | 男 | 49 | 2020年11月12日 | 2024年9月9日 | 0 | 0 | 0 | 0 | 是 | |
杨 莹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18年6月8日 | 2024年9月9日 | 0 | 0 | 0 | 7.14 | 否 | |
沈东升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18年6月8日 | 2024年9月9日 | 0 | 0 | 0 | 7.14 | 否 | |
周胜军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18年6月8日 | 2024年9月9日 | 0 | 0 | 0 | 7.14 | 否 | |
金赞芳 | 独立董事 | 女 | 47 | 2018年6月8日 | 2024年9月9日 | 0 | 0 | 0 | 7.14 | 否 | |
陈立新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7 | 2023年10月31日 | 2024年9月9日 | 0 | 0 | 0 | 11.08 | 是 | |
毛 虹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9 | 2021年9月10日 | 2024年9月9日 | 100 | 100 | 0 | 36.27 | 否 | |
李朝洪 | 监事 | 男 | 45 | 2022年3月21日 | 2024年9月9日 | 0 | 0 | 0 | 0.00 | 是 | |
丰宝铭 | 副总经理 | 男 | 61 | 2008年8月4日 | 2024年9月9日 | 2,300 | 302,300 | 300,000 | 股权激励授予股票 | 71.28 | 否 |
寿 松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14年10月10日 | 2024年9月9日 | 2,000 | 302,000 | 300,000 | 股权激励 | 71.45 | 否 |
授予股票 | |||||||||||
吕自强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1年3月16日 | 2024年9月9日 | 0 | 300,000 | 300,000 | 股权激励授予股票 | 71.24 | 否 |
汪艺威 | 财务总监 | 男 | 55 | 2018年6月8日 | 2024年9月9日 | 0 | 300,000 | 300,000 | 股权激励授予股票 | 80.60 | 否 |
王国平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59 | 2020年4月13日 | 2023年10月31日 | 0 | 0 | 0 | 0.00 | 是 | |
吴泉明 | 副总经理 (离任) | 男 | 59 | 2008年8月4日 | 2023年3月13日 | 4,000 | 4,000 | 0 | 7.8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8,400 | 2,608,400 | 2,600,000 | / | 747.65 | / |
注:1. 关于上述报酬:按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统计。董事胡运进薪酬由关联方发放,本次公司发放薪酬部分系其2022年在本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期间的考核补差;监事会主席陈立新在本公司任职前其薪酬由关联方发放。
2.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13日收到吴泉明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详见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的临2023-00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3.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0月12日收到王国平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的书面辞职报告。详见于2023年10月13日披露的临2023-06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为避免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至股东大会新选出的监事就任后(2023年10月31日)生效。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吴东明 | 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杭钢集团财务部部长、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杭钢集团副总会计师,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幸福之江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杭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杭钢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杭钢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 |
吴黎明 | 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紫光环保总经理、董事长,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杭钢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济师,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紫光环保副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协助分管董事会工作。 |
罗水源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热电厂厂长助理、副厂长、设备管理部部长,杭钢集团信管部副部长,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全面工作。 |
郭 滢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公司海外事业部、科研工作部项目经理,诸暨菲达环保装备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主设、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负责董事会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战略投资等工作。 |
胡运进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杭钢集团基建技改部合同造价科科长、招标中心业务科科长,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控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3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项目管理、采购招标工作。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 |
赵 琳 | 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公司海外事业部海外项目部部长、副总经理,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菲达菱立高性能烟气净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大气事业二部负责人、海外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主持大气事业部全面工作。 |
魏 强 | 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菲达集团财务审计处副处长,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战略投资发展部部长,江苏菲达宝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菲达集团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江苏菲达宝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菲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 |
杨 莹 | 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高级实验师(副教授),系统分析师。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信息与实验中心主任、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内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 |
沈东升 | 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环保工程师、西湖学者、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简称:钱江学者)。曾任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浙江省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重点实验室主任、有色金属废弃物资源化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村镇生活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高校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生态环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循环经济协会副理事长、《环境污染与防治》编委。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 |
周胜军 | 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二级律师。曾任诸暨市农业机械总公司副书记,诸暨市物资局法律顾问,浙江新兴律师事务所书记、合伙人等职。现任浙江春森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 |
金赞芳 | 博士,教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 |
陈立新 | 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曾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助理、杭州紫元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嘉兴紫富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兴紫富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海盐紫元康嘉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兴紫元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等职。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工作,负责公司法务、审计、综合监督工作。 |
毛 虹 | 大专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和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1995年7月入职菲达集团,曾任菲达集团工会委员、工会女职委主任,诸暨康达机械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公司工会副主席等职。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参与公司监事会各项工作。 |
李朝洪 | 本科学历。曾任马鞍山紫元家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马鞍山紫元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安全(品质)管理部经理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监事服务中心监事。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参与公司监事会各项工作。 |
丰宝铭 | 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管理工作。 |
寿 松 | 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2014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制造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生产管理工作。 |
吕自强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公司脱硫事业部综合处副处长、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
公司副总工程师、大气事业部项目执行部总经理、大气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负责公司项目管理及安全环境质量管理工作。 | |
汪艺威 |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衢州佳德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长,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财务部部长等职务。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化管理工作。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东明 | 杭钢集团 |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 2019年3月 | 2023年12月 |
杭钢集团 | 党委委员 | 2021年1月 | 2023年12月 | |
杭钢集团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2023年12月 | ||
吴黎明 | 杭钢集团 | 副总经济师 | 2018年3月 | |
杭钢集团 | 总经理助理 | 2019年6月 | ||
魏强 | 菲达集团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2019年8月 | |
李朝洪 | 杭钢集团 | 监事服务中心监事 | 2022年10月 | 2023年3月 |
杭钢集团 | 审计部(综合监督室)部长助理、监事服务中心主任助理 | 2023年3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杭钢集团、菲达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东明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5月 |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6月 | ||
吴黎明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0年10月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8月 | ||
罗水源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4月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3月 | ||
郭 滢 | 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1月 | |
胡运进 | 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1月 | 2023年4月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2年10月 | ||
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3月 | ||
嘉兴钱塘江海塘维护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3月 | ||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1月 | ||
赵 琳 | 浙江菲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2月 | 2023年5月 |
杭州菲达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2月 | 2023年5月 | |
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 | ||
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2023年3月 | ||
魏 强 | 江苏菲达宝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 | |
浙江菲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19年8月 | ||
诸暨辰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3月 | 2023年2月 | |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 | ||
杨 莹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会计学院会计信息与实验中心主任 | 2017年4月 | |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2月 | ||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 | ||
云内控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月 | ||
沈东升 |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村镇生活废 | 2010年3月 |
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高校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 | ||||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 生态环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 2020年7月 | ||
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 | 副理事长 | 2016年11月 | ||
浙江省循环经济协会 | 副理事长 | 2017年5月 | ||
周胜军 | 浙江春森翔律师事务所 | 主任、合伙人 | 2016年12月 | |
金赞芳 | 浙江工业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5年12月 |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7月 | 2023年7月 | |
陈立新 |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3年5月 | |
浙江紫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3年5月 | ||
李朝洪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3月 |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3月 | ||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3月 | ||
丰宝铭 | 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3月 | 2023年4月 |
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1年3月 | ||
寿 松 | 诸暨华商进出口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7月 | |
诸暨辰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3月 | ||
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1月 | ||
汪艺威 | 浙江菲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会、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1.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2.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提案、监事年度报酬提案)。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实际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数据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747.65万元(税前)。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吴泉明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年龄原因 |
王国平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工作变动 |
陈立新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说明:1.吴泉明先生因年龄原因于2023年3月13日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王国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23年10月12日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2月14日 | 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4月14日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年4月28日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6月12日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年7月21日 | 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年8月7日 |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年8月15日 |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0月13日 |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吴东明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5 |
吴黎明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5 |
罗水源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5 |
郭 滢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5 |
胡运进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4 |
赵 琳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3 |
魏 强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0 |
杨 莹 | 是 | 9 | 9 | 7 | 0 | 0 | 否 | 5 |
沈东升 | 是 | 9 | 9 | 7 | 0 | 0 | 否 | 5 |
周胜军 | 是 | 9 | 9 | 7 | 0 | 0 | 否 | 4 |
金赞芳 | 是 | 9 | 9 | 7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委员:杨莹 非独立董事委员:胡运进 独立董事委员:周胜军 |
提名委员会 | 主任委员:金赞芳 非独立董事委员:罗水源 独立董事委员:杨莹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委员:周胜军 独立董事委员:杨莹、沈东升 |
战略委员会 | 主任委员:吴东明 非独立董事委员:吴黎明、罗水源、郭滢 独立董事委员:沈东升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4日 | 1.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议案; 5.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7.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度计划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
10.关于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 |||
2023年4月28日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一致同意 | / |
2023年7月21日 |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金融衍生业务年度计划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
2023年8月7日 |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致同意 | / |
2023年10月13日 |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一致同意 | / | ||
2023年10月30日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一致同意 | / |
(三)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4日 | 考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 | 一致同意 | / |
2023年6月12日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
2023年8月15日 | 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实施2023年度经理层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
2023年12月1日 | 关于2022年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年度收入考核清算方案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
(四)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4日 | 公司战略。 | 一致同意 | / |
2023年6月12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3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48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11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110 |
销售人员 | 116 |
技术人员 | 638 |
财务人员 | 52 |
行政人员 | 125 |
其他 | 72 |
合计 | 2,11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2 |
硕士 | 52 |
大专及本科 | 1,130 |
大专以下 | 929 |
合计 | 2,11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年进一步细化公司二级单位的考核分配体系,强化班子成员考核分配制度,合理拉开差距。推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完善项目考核分配体系,科学建立内部单位考核分配制度。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实施了首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267名核心成员参与股权激励。实施差异化薪酬分配,匹配多维度岗位优化设置,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导向。不断完善考核模式,推进经营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项目责任制考核和专业管理考核等多维度全方面覆盖的考核体系,层层分解,压力逐级传递,充分营造以效益为导向的考核模式。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更加注重人才培养,通过多种方式组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培训,提高员工岗位胜任力,满足公司发展规划对员工工作能力的需求。2023年度,以培养储备人才、管理水平提升、提高技术人员专业工作能力为重点,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并执行。公司进行《工业建筑设计案例分析》《全过程项目管理》等工作经验分享培训;注重风险管控,引进、参与《EPC合同风险法律实务》《数据安全培训》等项目培训;通过人力资源能力系统提升、财务研讨课堂等持续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贯彻党风廉政教育,抓牢安全教育,做好培训保障。2023年度,围绕上述内容,按员工层级、专业方向、理论和实践等,量体裁衣设置培训内容,全年组织开展公司级培训24期,通过外出、线上等方式公司先后选派119人次参与外部培训36次,累计培训总课时10,479小时,员工培训覆盖率100%。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分配比例、决策机制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积极保障全体股东权益。《公司章程》发布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报告期内公司未对2022年度利润进行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独立意见,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要求。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8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人民币2.4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67名激励对象授予2,32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取得《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9月8日。 | (1)详见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等相关公告。 (2)详见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详见于2023年8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4)详见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罗水源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0 | 400,000 | 2.49 | 0 | 400,000 | 400,000 | 4.94 |
吴黎明 | 董事 | 0 | 400,000 | 2.49 | 0 | 400,000 | 400,000 | 4.94 |
郭 滢 |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 0 | 300,000 | 2.49 | 0 | 300,000 | 300,000 | 4.94 |
赵 琳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300,000 | 2.49 | 0 | 300,000 | 300,000 | 4.94 |
丰宝铭 | 副总经理 | 0 | 300,000 | 2.49 | 0 | 300,000 | 300,000 | 4.94 |
寿 松 | 副总经理 | 0 | 300,000 | 2.49 | 0 | 300,000 | 300,000 | 4.94 |
吕自强 | 副总经理 | 0 | 300,000 | 2.49 | 0 | 300,000 | 300,000 | 4.94 |
汪艺威 | 财务总监 | 0 | 300,000 | 2.49 | 0 | 300,000 | 300,000 | 4.94 |
合计 | / | 0 | 2,600,000 | / | 0 | 2,600,000 | 2,600,000 | / |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提案》,并结合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等目标的综合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于2024年4月16日发布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加强对各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选用、任免与考核,通过OA、NC系统等加强对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与协同;子公司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设置了相应的内部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于2024年4月16日发布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健审〔2024〕1886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的情况。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9,314.6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余干能源
①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气: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
②排放方式
废水:渗滤液通过处理回用,少量循环冷却水外排至余干工业园区(黄金埠)污水处理厂。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③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废水:排放口一个。废气:排放口2个,1#炉和2#炉各一个。
④排放浓度和总量
最新一期委托检测报告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
1 | 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江西贝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贝环境检测字(2023)第 H1517 号2023.10.24 | ||||
氮氧化物(mg/m?) | 1#炉 | 226.1 | 300 | ||||
2#炉 | 203 | 300 | |||||
二氧化硫(mg/m?) | 1#炉 | 50.66 | 100 | ||||
2#炉 | 39.78 | 100 | |||||
烟尘(mg/m?) | 1#炉 | 5.2 | 30 | ||||
2#炉 | 2.8 | 30 | |||||
一氧化碳(mg/m?) | 1#炉 | 4.0 | 100 | ||||
2#炉 | 4.67 | 100 | |||||
氯化氢(mg/m?) | 1#炉 | 5.8 | 60 | ||||
2#炉 | 11 | 60 |
年排放总量:
废水信息
单位:吨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总氮 | 总磷 |
余干能源 | 0.1244吨 | 0.0005吨 | 未监测 | 未监测 |
废气信息
单位:吨 | 颗粒物总量 | 二氧化硫总量 | 氯化氢总量 | 氮氧化物排放 | 一氧化碳总量 |
(吨) | (吨) | (吨) | 总量(吨) | (吨) | |
余干能源 | 3.2541 | 27.9784 | 11.62398 | 139.1899 | 5.01336 |
单位:(mg/m?) | 颗粒物浓度(mg/m?) | 二氧化硫浓度(mg/m?) | 氯化氢浓度(mg/m?) | 氮氧化物浓度(mg/m?) | 一氧化碳浓度(mg/m?) |
余干能源 | 3.627 | 34.939 | 14.865 | 173.126 | 5.022 |
固废信息
序号 | 废弃物类型 | 单位 | 年产生量 |
1 | 污泥 | 万吨 | 经属地环保部门确认,有垃圾焚烧处置能力,自行焚烧处理 |
2 | 废机油、矿物油 | 吨 | 6.25(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3 | 固化飞灰 | 吨 | 8245.817(余干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 |
4 | 废液 | 吨 | 0.05 |
5 | 废布袋 | 吨 | 0.8 |
工厂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黄金埠镇呜石嘴组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汽油柴油等燃料消耗
燃料种类 | 使用量(吨 或万Nm?) | 平均低位发热量 (GJ/吨 或 GJ/万Nm?) | 单位热值碳含量(tC/GJ) | 燃料碳氧化率(%) |
柴油 | 198.24 |
⑤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二类污染物3级标准。
⑥超标排放情况
无。
⑦核定的排放总量
污染物名称 | 二氧化硫 | 烟尘 | 氮氧化物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61.610 | 38.5056 | 192.528 |
(2)紫光环保
①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②排放方式,③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1 | 常山紫光 | 废水: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化学需氧量,总氮(以N计),氨氮(NH3-N),总磷(以P计),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烷基汞,六价铬,石油类,动植物油 废气: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常山港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2个排放口:DW001(总排口)经度:118度33分3.35秒、纬度:28度54分21.60秒,DW002(雨水排放口)经度:118度33分0.54秒、纬度:28度54分15.19秒 废气:4个排放口:一二期进水口、三期进水口、水解酸化池边、脱泥机房边。 |
2 | 凤阳紫光 | 废水:pH、COD、氨氮、总磷、总氮 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淮河 废气:无废气排放口 | 废水:1个排放口:位于厂区最南侧 废气:无组织排放 |
3 | 福州紫光 | 废水:COD、NH4-N、TP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福清湾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福清湾入河排污口 废气:2个排放口 |
4 | 开化紫光 | 废水:总磷、总氮、CODcr、氨氮 废气:氨(氨气)、硫化氢、臭气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马金溪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2个排放口:进水泵房旁一个,污泥浓缩池旁一个 |
5 | 临海紫光 | 废水:COD、NH4-N 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灵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入灵江河 废气:3个排放口:进水泵房边1个,机修房边2个 |
6 | 临海紫光江南 | 废水:COD、NH4-N 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灵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灵江入河排污口 废气:5个排放口:进水泵房边2个,脱水机房边3个 |
7 | 龙游紫光 | 废水:COD、氨氮、总氮、总磷、PH 废气:硫化氢、氨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衢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1个排放口 |
8 | 瑞安紫光 | 废水: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总氮、总磷、氨氮、石油类、总镉、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类大肠杆菌、总铬、总砷、总铅、动植物油、六价铬、总汞、烷基汞、PH值、化学需氧量 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甲烷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飞云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1个排放口,细格栅边 |
9 | 三门紫光城市厂 | 废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pH、色度、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总镉、总砷、总铅、总铬、总汞、六价铬、烷基汞。 废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氨、甲烷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海游港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4个排放口:一期处理设施废气排放口、二期生化池及污泥车间废气排放口、二期初沉池废气排放口、三期生化处理设施排放口 |
10 | 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废水:COD、BOD、NH3-N、TN、SS、pH 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三门城市污水处理厂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1个排放口 |
11 | 松阳紫光 | 废水:COD、氨氮、总氮、总磷 废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松阴溪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横山大桥下游江心排放 废气:2个排放口:厂东面跟西面各一个 |
12 | 宿迁紫光 | 废水:COD、BOD、SS、总磷、总氮、氨氮 废气:臭气浓度、 氨气、硫化氢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西民便河,远期通过尾水导流进入新沂河北偏泓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西民便河入河排污口 废气:2个排放口:在厂内一个稍微靠东,一个在中间 |
13 | 遂昌紫光 | 废水: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 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河道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PAC加药房旁 废气:2个排放口:1#在二期生化池和风机房之间;2#在浓缩池和污泥均质池旁 |
14 | 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废水: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 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专管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膜车间内 废气:1个排放口:生化池旁 |
15 | 襄阳紫光 | 废水: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PH、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色度、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石油类、动植物油、总铅、总砷、氟化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汉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1个排放口 |
物、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镉、总氰化物、烷基汞 废气:氨(氨气)、硫化氢、臭气 | ||||
16 | 象山紫光 | 废水:COD、NH3-N、TP、TN、其他特征污染物(PH、SS、色度、BOD5、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粪大肠杆群、六价铬、烷基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石油类) 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 | 废水:通过处理连续排入西大河 废气:通过有组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3个排放口:1#在一二期二沉池之间的南下角,贮泥池北侧处;2#在脱泥机房西侧,污泥处置专用;3#在一二期鼓风机房正南处 |
17 | 盱眙紫光 | 废水:CODcr,氨氮,TP,TN,PH,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色度,SS,BOD,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烷基汞,六价铬 废气: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淮河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经度118°17′24.00″,纬度32°34′12.00″ 废气:1个排放口:经度118°17′24.00″,纬度33°34′48.00″ |
18 | 宣城紫光 | 废水:COD、氨氮、总磷、总氮、PH值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水阳江 | 废水:1个排放口 |
19 | 洋河紫光 | 废水:COD、氨氮、总磷、总氮 废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氨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古山河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设置口在厂区南侧古山河北侧 废气:2个排放口:一处在板框脱机房旁边,另一处在三期提升泵房旁边 |
20 | 浦江紫光城市厂 | 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pH值、悬浮物。特征污染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铬、粪大肠菌群、总铅、总汞、总砷、石油类、烷基汞、六价铬、总镉、动植物油。 废气:氨气、硫化氢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浦阳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3个排放口,1#位于脱水机房北侧,2#位于3#生化池南侧,3#位于4#生化池南侧 |
21 | 浦江紫光四厂 | 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pH值、悬浮物。特征污染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铬、粪大肠菌群、总铅、总汞、总砷、石油类、烷基汞、六价铬、总镉、动植物油。 废气:氨气、硫化氢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浦阳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3个排放口:均位于厂区西南侧 |
22 | 青田紫光 | 废水:COD、NH3-N、TP、TN 废气:硫化氢、氨(氨气)、臭气浓度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瓯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分布在尾水排放口(经度120°20'32.78"纬度28°8'9.31") 废气:2个排放口,分布在1#除臭平台(经度120°20'23.68"纬度28°8'11.33")和2#除臭平台处(经度120°20'31.34"纬度28°8'13.74") |
④排放浓度和总量
最新一期委托检测报告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2023年12月份第三方检测报告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1 | 常山紫光 | 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泽环检字[2023]122808号 2023年12月29日 | 石油类(mg/L) | 0.20mg/L | 1mg/L |
动植物油类(mg/L) | 0.06mg/L | 1mg/L | ||||
六价铬(mg/L) | 〈0.004mg/L | 0.05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0.05mg/L | 0.5mg/L |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汞(μg/L)
汞(μg/L) | 0.12μg/L | 1μg/L |
砷(μg/L) | 〈0.3μg/L | 100μg/L |
铅(μg/L)
铅(μg/L) | 〈0.07μg/L | 100μg/L |
镉(μg/L)
镉(μg/L) | 〈0.005μg/L | 10μg/L |
总铬(mg/L)
总铬(mg/L) | 〈0.03mg/L | 0.1mg/L | ||||
2 | 凤阳紫光 | 滁州求实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QSJC202312007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 PH | 7.0 | 6~9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6.8mg/L | 10mg/L | ||||
悬浮物 | 5mg/L | 10mg/L | ||||
动植物油 | 0.27mg/L | 1mg/L | ||||
石油类 | 0.06mg/L | 1mg/L | ||||
化学需氧量 | 10.0mg/L | 30mg/L | ||||
粪大肠菌群 | 2.9×102 MPN/L | 1000 MPN/L | ||||
氨氮 | 0.09mg/L | 1.5mg/L | ||||
总磷 | 0.12mg/L | 0.3mg/L | ||||
总氮 | 7.25mg/L | 10mg/L | ||||
色度 | 4 | 30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0.5mg/L | ||||
3 | 福州紫光 | 福州市连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FZLH(2013)1209006号时间:2023年12月19日 | 石油类 | 0.19mg /L | 1.0 mg/L |
BOD5 | 2.2mg/L | 10mg/L | ||||
4 | 开化紫光 | 滁州求是检测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编号:QSJC202312011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7.5mg/L | 10mg/L |
pH | 7.19 | 6~9 | ||||
化学需氧量 | 25mg/L | 50mg/L | ||||
悬浮物 | 7mg/L | 10mg/L | ||||
动植物油 | 0.06mg/L | 1mg/L | ||||
石油类 | 0.06mg/L | 1mg/L | ||||
粪大肠菌群 | 2.1×102 MPN/L | 1000 MPN/L | ||||
总氮 | 7.49mg/L | 12(15)mg/L | ||||
氨氮 | 1.56mg/L | 5(8)mg/L | ||||
总磷 | 0.10mg/L | 0.5mg/L | ||||
色度 | 6 | 30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6mg/L | 0.5mg/L | ||||
六价铬 | 0.006mg/L | 0.05mg/L | ||||
铬 | <0.03mg/L | 0.1mg/L | ||||
铅 | <0.07mg/L | 0.1mg/L | ||||
镉 | <0.005mg/L | 0.01mg/L | ||||
汞 | <0.00004 mg/L | 0.001mg/L | ||||
砷 | <0.0003 mg/L | 0.1mg/L | ||||
色度 | 2 | 15倍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0.7mg/L | 6mg/L | ||||
5 | 临海紫 | 台州市绿 | 台州绿科2023 | 动植物油类 | 0.06mg/L | 0.5mg/L |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光 | 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水)字第2817号 2023年12月 | 石油类 | 0.06mg/L | 0.5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0.3mg/L | ||||
粪大肠菌群 | <20MPN/L | 1000个/L | ||||
悬浮物 | <4mg/L | 5mg/L | ||||
色度 | <2 | 15倍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0.5mg/L | 6mg/L | ||||
6 | 临海紫光江南 | 台州市佳信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 TZJX[2023]HJGD35/0018 2023年12月 | 动植物油类 | <0.06mg/L | 1mg/L |
色度 | 7 | 30 | ||||
石油类 | <0.06mg/L | 1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0.3mg/L | ||||
粪大肠菌群 | <20MPN/L | 1000个/L | ||||
悬浮物 | <5mg/L | 10mg/L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5.8 mg/L | 10 mg/L | ||||
7 | 龙游紫光 | 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 | HJ23120179 2023.12.19 | 悬浮物 | 6 mg/L | 10 mg/L |
动植物油 | 0.30 mg/L | 1 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268mg/L | 0.5 mg/L | ||||
石油类 | 0.33mg/L | 1mg/L | ||||
色度 | 7 | 30 | ||||
类大肠杆菌 | 1.9×102 MPN/L | 1000MPN/L | ||||
汞 | 0.13ug /L | 0.001 mg/L | ||||
总镉 | 未检出 | 0.1 mg/L | ||||
总铬 | 未检出 | 0.1 mg/L | ||||
六价铬 | 未检出 | 0.05 mg/L | ||||
总砷 | 0.6 μg/L | 0.3 mg/L | ||||
总铅 | 未检出 | 0.1 mg/L | ||||
烷基汞 | 未检出 | 不得检出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9.8mg/L | 10mg/L | ||||
8 | 瑞安紫光 | 浙江新纪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BG2312FS0130 2023.12.11 | 悬浮物 | 7mg/L | 10mg/L |
动植物油 | 0.06mg/L | 1mg/L | ||||
石油类 | 0.06mg/L | 1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0.5mg/L | ||||
总氮 | 10.7mg/L | 15mg/L | ||||
氨氮 | 0.350mg/L | 4mg/L | ||||
总磷 | 0.068mg/L | 0.3mg/L | ||||
色度 | 2倍 | 30倍 | ||||
PH值 | 7.6 | 6-9 | ||||
类大肠杆菌 | 20个/L | 1000个/L | ||||
总汞 | 0.00013mg/L | 0.001mg/L |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总镉 | 0.001mg/L | 0.01mg/L | ||||
总铬 | 0.004mg/L | 0.1mg/L | ||||
六价铬 | 0.004mg/L | 0.05mg/L | ||||
总砷 | 0.0003mg/L | 0.1mg/L | ||||
总铅 | 0.01mg/L | 0.1mg/L | ||||
烷基汞 | 未检出 | 不得检出 | ||||
硫化氢 | / | / | ||||
氨 | / | / | ||||
臭气浓度 | / | / | ||||
甲烷 | / |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5mg/L | 10mg/L | ||||
9 | 三门紫光城市厂 | 台州市绿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台州绿科2023(水)字第2835号 2023年12月11日 | 动植物油类 | 0.13mg/L | 0.5mg/L |
石油类 | 0.18mg/L | 0.5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0.3mg/L | ||||
粪大肠菌群 | <20个/L | 1000个/L | ||||
悬浮物 | <4mg/L | 5mg/L | ||||
10 | 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台州三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JJ20230863号;时间2023年12月12日 | 氨氮 | 2.82mg/L | 25mg/L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2.5mg/L | 30mg/L | ||||
悬浮物 | 19mg/L | 30mg/L | ||||
粪大肠杆菌 | 未检测出 | 10000MPN/L | ||||
总铬 | 0.012mg/L | 0.1mg/L | ||||
六价铬 | <0.004mg/L | 0.05mg/L | ||||
总砷 | 0.4ug/L | 0.001mg/L | ||||
总汞 | <0.04ug/L | 0.1mg/L | ||||
总磷 | 0.25mg/L | 3mg/L | ||||
色度 | 2 | 40倍 | ||||
总铅 | <0.1mg/L | 0.1mg/L | ||||
pH值 | 7.2 | 6--9 | ||||
11 | 松阳紫光 | 环资(丽水)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编号:环资(丽水)检水字(2023)第122702号;时间2023年12月27日 | 化学需氧量 | 8mg/L | 50mg/L |
总氮 | 7.15mg/L | 15mg/L | ||||
COD | 8 mg/L | 50 mg/L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6 mg/L | 10 mg/L | ||||
12 | 宿迁紫光 | 滁州求是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QSJC202312010,时间:2023年12月15日 | PH | 7.20 | 6-9 |
总磷 | 0.26 mg/L | 0.5 mg/L | ||||
化学需氧量 | 14mg/L | 50mg/L | ||||
氨氮 | 0.55 mg/L | 5 mg/L |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6.6mg/L | 10mg/L | ||||
悬浮物 | 6mg/L | 10mg/L | ||||
动植物油类 | 0.06mg/L | 1mg/L | ||||
石油类 | 0.06mg/L | 1mg/L | ||||
粪大肠菌群 | 3.8×102 MPN/L | 1000 MPN/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0.5mg/L | ||||
铬 | 0.03mg/L | 0.1mg/L | ||||
铅 | 0.07mg/L | 0.1mg/L | ||||
镉 | 0.005mg/L | 0.01mg/L | ||||
汞 | 0.00004 mg/L | 0.001mg/L | ||||
砷 | 0.0003 mg/L | 0.1mg/L | ||||
六价铬 | 0.006 mg/L | 0.05 mg/L | ||||
13 | 遂昌紫光 | 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J23120202,时间:2023年12月15日 | 氨氮 | 0.125 mg/L | 4 mg/L |
pH | 7.6 | 6-9 | ||||
色度 | 2 | 30 | ||||
粪大肠菌群 | 140个/L | 103个/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0.5mg/L | ||||
悬浮物 | <4mg/L | 10mg/L | ||||
动植物油 | 0.06mg/L | 1mg/L | ||||
石油类 | 0.06mg/L | 1mg/L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5.5mg/L | 10mg/L | ||||
化学需氧量 | 21 mg/L | 40 mg/L | ||||
总磷 | 0.035 mg/L | 0.3 mg/L | ||||
总氮 | 12 mg/L | 15 mg/L | ||||
14 | 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HC23120500时间:2023年12月6日 | 氨氮 | 0.025 mg/L | 25 mg/L |
化学需氧量 | 30 mg/L | 100 mg/L | ||||
总氮 | 21.2 mg/L | 40 mg/L | ||||
总磷 | 0.01 mg/L | 3 mg/L | ||||
15 | 襄阳紫光 | 襄阳跃华检测有限公司 | 编号:鄂YHJC(2023)[N]字第010201-45号 报告时间;2023年12月14日 | pH | 7.4 | 6-9 |
化学需氧量 | 22 mg/L | 50 mg/L | ||||
总氮 | 12.4 mg/L | 15 mg/L | ||||
总磷 | 0.20 mg/L | 0.5 mg/L | ||||
氨氮 | 1.81 mg/L | 5 mg/L | ||||
悬浮物 | 5mg/L | 10mg/L |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色度 | 5 | 30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8mg/L | 10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91 mg/L | 0.5 mg/L | ||||
石油类 | 0.29 mg/L | 1 mg/L | ||||
动植物油 | 0.58 mg/L | 1 mg/L | ||||
挥发酚 | <0.01 mg/L | 0.2 mg/L | ||||
总氰化物 | <0.004 mg/L | 0.2 mg/L | ||||
粪大肠菌群 | 5.0×102 MPN/L | 1000 MPN/L | ||||
硫化物 | 0.07mg/L | / | ||||
氯化物 | 46.8 | / | ||||
氟化物 | 0.194mg/L | 1.5mg/L | ||||
16 | 象山紫光 | 宁波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编号:ERBGMFUU1123359H9,时间:2023年12月20日 | TP | 0.12 mg/L | ≤0.3 mg/L |
TN | 3.74 mg/L | ≤12(15)mg/L | ||||
PH | 6.8 | 6-9 | ||||
化学需氧量 | 25 mg/L | 50 mg/L | ||||
17 | 盱眙紫光 | 淮安淮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编号:HC2312010-01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 氨氮 | 0.025 mg/L | 5(8)mg/L |
总磷 | 0.01 mg/L | 0.5 mg/L | ||||
总氮 | 0.05 mg/L | 15 mg/L | ||||
BOD5 | 0.5 mg/L | 10 mg/L | ||||
悬浮物 | / | 10 mg/L | ||||
18 | 宣城紫光 | 滁州求是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编号:QSJC202306010,时间:2023年12月15日 | 总氮 | 6.77 mg/L | 15 mg/L |
总磷 | 0.14 mg/L | 0.5 mg/L | ||||
色度 | 6 | 30 | ||||
COD | 8 mg/L | 50 mg/L | ||||
氨氮 | 0.10 mg/L | 5 mg/L | ||||
19 | 洋河紫光 | 滁州求是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编号:QSJC202306014,时间:2023年12月15日 | 总磷 | 0.10 mg/L | 0.5 mg/L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7.8 mg/L | 10 mg/L | ||||
PH值 | 7.35 | 6--9 | ||||
总氮 | 7.33 mg/L | 15 mg/L | ||||
悬浮物 | 8 mg/L | 10 mg/L | ||||
色度 | 7 | 30 | ||||
20 | 浦江紫光城市厂 | 浙江浦江安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AHJC检字(2023)第897号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 悬浮物 | 8 mg/L | 10 mg/L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5 mg/L | 10 mg/L | ||||
石油类 | 0.26 mg/L | 1 mg/L | ||||
动植物油 | 0.12 mg/L | 1 mg/L |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 mg/L | 0.5 mg/L | ||||
汞 | <0.0004 mg/L | 0.001 mg/L | ||||
砷 | <0.0003 mg/L | 0.1 mg/L | ||||
铅 | <0.01 mg/L | 0.1 mg/L | ||||
镉 | 0.001 mg/L | 0.01 mg/L | ||||
六价铬 | <0.004 mg/L | 0.05 mg/L | ||||
总铬 | <0.03 mg/L | 0.1 mg/L | ||||
粪大肠菌群 | <20 MPN/L | 1000 MPN/L | ||||
色度 | 7 | 30 | ||||
悬浮物 | 8 mg/L | 10 mg/L | ||||
21 | 浦江紫光四厂 | 浙江浦江安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基汞、乙基汞由安环检测公司委托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测) | 报告编号:AHJC检字(2023)第896号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8 mg/L | 10 mg/L |
石油类 | 0.28 mg/L | 1 mg/L | ||||
动植物油 | 0.16 mg/L | 1 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 mg/L | 0.5 mg/L | ||||
汞 | <0.00004 mg/L | 0.001 mg/L | ||||
砷 | <0.0003 mg/L | 0.1 mg/L | ||||
铅 | 0.02 mg/L | 0.1 mg/L | ||||
镉 | 0.006 mg/L | 0.01 mg/L | ||||
六价铬 | <0.004 mg/L | 0.05 mg/L | ||||
总铬 | <0.001 mg/L | 0.1 mg/L | ||||
粪大肠菌群 | <20 MPN/L | 1000 MPN/L | ||||
22 | 青田紫光 | 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浙汇检(气)字2306第52号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 臭气浓度(无量纲) | 54 | 2000 |
硫化氢 | 0.019 mg/m? | / | ||||
氨(氨气) | 0.6 mg/m? | / | ||||
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浙汇检(气)字2312第53号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 臭气浓度(无量纲) | <10 | 20 | ||
氨 | 0.052 mg/m? | 1.5 mg/m? | ||||
硫化氢 | 0.004 mg/m? | 0.06 mg/m? | ||||
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浙汇检(水)字2312第99号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 TN | 6.33 mg/L | ≤12(15) mg/L | ||
TP | 0.073 mg/L | 0.3 mg/L | ||||
NH3-N | 0.929 mg/L | ≤2(4)mg/L |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CODcr | 6 mg/L | 40 mg/L |
年排放总量:
废水信息
序号 | 单位:吨 | 化学需氧量(COD.CODcr) | 氨氮(NH3-N) |
1 | 常山紫光 | 422.54 | 10.04 |
2 | 凤阳紫光 | 285.5 | 4.44 |
3 | 福州紫光 | 280.49 | 2.7 |
4 | 开化紫光 | 92.93 | 1.29 |
5 | 临海紫光 | 262.32 | 2.41 |
6 | 临海紫光江南 | 171.79 | 2.39 |
7 | 龙游紫光 | 160.22 | 2.69 |
8 | 瑞安紫光 | 368.8 | 4.28 |
9 | 三门紫光城市厂 | 141 | 2.1 |
10 | 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0.2548 | 0.0103 |
11 | 松阳紫光 | 287.78 | 3.17 |
12 | 宿迁紫光 | 736.27 | 16.7 |
13 | 遂昌紫光 | 122.61 | 0.936 |
14 | 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5.77 | 1.22 |
15 | 襄阳紫光 | 1320.46 | 101.35 |
16 | 象山紫光 | 453.934 | 6.607 |
17 | 盱眙紫光 | 196.73 | 2.9 |
18 | 宣城紫光 | 466.76 | 30.27 |
19 | 洋河紫光 | 372.78 | 10.06 |
20 | 浦江紫光城市厂 | 648.65 | 3.35 |
21 | 浦江紫光四厂 | 434.08 | 1.89 |
22 | 青田紫光 | 62.92 | 1.04 |
固废信息
序号 | 废弃物类型 | 单位 | 年产生量 |
1 | 污泥 | 万吨 | 15.5 |
2 | 化验室废液 | 万吨 | 21 |
3 | 格栅栅渣 | 吨 | 652.5 |
4 | 废机油、矿物油 | 吨 | 3.079 |
5 | 废布袋 | 吨 | 0.1 |
6 | 废耐火材料 | 吨 | 0.36 |
7 | 废反渗透膜 | 吨 | 0.09 |
工厂地址:
公司 | 工厂地址 |
常山紫光 |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紫港街道渣濑湾村 |
凤阳紫光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新奥加气站旁 |
福州紫光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洪嘉大道 |
开化紫光 | 浙江省开化县华埠镇金溪路 |
临海紫光 | 台州市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吕公岙村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 |
临海紫光江南 | 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道头村 |
龙游紫光 | 龙游县湖镇镇下童村南侧 |
瑞安紫光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南滨街道围一路800号 |
三门紫光城市厂 | 浙江省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 |
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浙江省三门县下湾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 |
松阳紫光 |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白沙村 |
宿迁紫光 | 江苏省宿迁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商务中心1938室) |
遂昌紫光 |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庄山 |
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垃圾渗滤液厂 |
襄阳紫光 | 湖北省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 |
象山紫光 | 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西大河西、沿海观光大道北 |
盱眙紫光 |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嘉喜大道 |
宣城紫光 | 安徽省宣州区北门工业园新区敬亭圩污水处理厂 |
洋河紫光 | 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中大街25号 |
浦江紫光城市厂 | 浙江省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万田村 |
浦江紫光四厂 |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芦溪村浦阳江江边 |
青田紫光 | 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圩仁村 |
汽油柴油等燃料消耗
燃料种类 | 使用量(吨 或万Nm?) | 平均低位发热量 (GJ/吨 或 GJ/万Nm?) | 单位热值碳含量(tC/GJ) | 燃料碳氧化率(%) |
汽油 | 17.20 | 43.07 | 0.0189 | 98 |
柴油 | 10.59 | 43.33 | 0.0202 | 98 |
制冷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气体逸散
制冷剂设备 | 制冷剂类型(如R134a、R600A等) | 制冷剂装载量(kg) | 设备数量 | 年泄露率(%) |
商用独立冰箱 | R22 | / | 30 | / |
商用/家用空调 | R22 | / | 350 | / |
⑤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常山紫光、开化紫光、松阳紫光、宿迁紫光、遂昌紫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凤阳紫光、龙游紫光、瑞安紫光、襄阳紫光、盱眙紫光、宣城紫光、洋河紫光、青田紫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福州紫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四一级临海紫光、临海紫光江南、象山紫光、浦江紫光城市厂、浦江紫光四厂:出水主要控制项目(COD、TP、TN、氨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排放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三门紫光城市厂:《台州市准四类排放标准》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⑥超标排放情况
无。
⑦核定的排放总量
1 | 常山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876 | 58.2 | ||
2 | 凤阳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821.25 | 8.2152 | ||
3 | 福州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730 | 73 | ||
4 | 开化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365 | 25.8 | ||
5 | 临海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1314 | 80.3 | ||
6 | 临海紫光江南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328.5 | 19.43 | ||
7 | 龙游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292 | 14.6 | ||
8 | 瑞安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425.68 | 21.28 | ||
9 | 三门紫光城市厂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348.3 | 17.4 | ||
10 | 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3-N |
排放总量估算(吨) | 1.71 | 0.09 | ||
11 | 松阳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657 | 46.44 | ||
12 | 宿迁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1688.12 | 168.81 | ||
13 | 遂昌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288.29 | 28.83 | ||
14 | 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 | / | ||
15 | 襄阳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5475 | 628.5 | ||
16 | 象山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3-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1022 | 72.24 | ||
17 | 盱眙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730 | 73 | ||
18 | 宣城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2190 | 219 | ||
19 | 洋河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803 | 94.9 | ||
20 | 浦江紫光城市厂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1460 | 103.2 | ||
21 | 浦江紫光四厂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657 | 46.44 | ||
22 | 青田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438 | 30.96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余干能源
余干能源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对应1#炉和2#炉各一套。尾气处理装置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熟石灰干法喷射+布袋除尘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渗滤液处置采用渗滤液处理系统1套,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 反应器+A/0工艺+UF超滤系统+NF纳滤膜系统+R0反渗透”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回用正常。
(2)紫光环保
1)常山紫光
常山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4套,废气处理装置一二期采用高能离子除臭,三期采用一体化生物滤池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3套,一二期采用MBBR改进型 FBC 工艺,三期采用生态反应链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2)凤阳紫光
凤阳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0套。
废水处理系统2套,一期采用奥贝尔氧化沟改良工艺,二期采用A
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3)福州紫光福州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0套。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一期SBR,二期氧化沟,后端化学深度处理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4)开化紫光开化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除臭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两级A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5)临海紫光临海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3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滤池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A2/O+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6)临海紫光江南临海市江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共有废气处理装置5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离子除臭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氧化沟+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7)龙游紫光龙游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滤池除臭系统的处置工艺,目前未调试运行。
废水处理系统2,采用MSBR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8)瑞安紫光瑞安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活性炭吸附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AA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9)三门紫光城市厂共有废气处理装置4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1套离子除臭和3套生物过滤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3套,采用2套MBBR和1套A2/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10)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共有废气处理装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等离子除臭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MBR+超滤+纳滤+反渗透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11)松阳紫光松阳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除臭和化学洗涤除臭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1套,采用沉砂+水解酸化+ A2/O+二沉+二次提升+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消毒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12)宿迁紫光
宿迁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滤池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1套,采用AA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13)遂昌紫光
遂昌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除臭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一期、二期,采用AA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14)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共有废气处理装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除臭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膜处理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15)襄阳紫光襄阳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过滤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废水处理系统1,采用活性污泥法A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16)象山紫光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厂共有废气处理装置3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植物液洗涤喷淋除臭塔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倒置式A?O+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17)盱眙紫光盱眙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离子除臭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废水处理系统采用AA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18)宣城紫光宣城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0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无组织排放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2套,采用AA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19)洋河紫光洋河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除臭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3套,采用AAO+深度处理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20)浦江紫光城市厂浦江紫光城市厂共有废气处理装置3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过滤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初沉池+AAO生物池+二沉池+深度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21)浦江紫光四厂
浦江紫光四厂共有废气处理装置3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过滤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初沉池+AAO生物池+二沉池+深度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22)青田紫光
青田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高能离子除臭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1套,采用改良型SBR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余干能源
环评批复文件号:饶环评字[2020]22号。
环保验收文件:《余干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2)紫光环保
1)常山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衢环常建[2020]8号、浙环建[2020]117号文、常环建[2015]32号文。
环保验收文件:《常山县天马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2)凤阳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环评[2015]5号。
环保验收文件:《凤阳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3)福州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融环保[2015]128。
环保验收文件:《福州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4)开化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开环建[2019]1号。
环保验收文件:《开化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5)临海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临环审[2016]130号、台环建(临)[2019]153号、台环建(临)[2020]3号。
环保验收文件:《临海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6)临海紫光江南
环评批复文件号:台环建[2012]24号、临环审[2017]66号。
环保验收文件:《临海江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7)龙游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龙环建[2014]44号。
环保验收文件:《龙游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8)瑞安公司
环评批复文件号:瑞环经开区验[2019]18号。
环保验收文件:《江南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9)三门紫光城市厂
环评批复文件号:台环建[2004]16号(一期)。
环保验收文件:《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环评批复文件号:三环建[2013]31号(二期)。
环保验收文件:《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部分)》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水、大气自主验收。
环评批复文件号:三环建[2015]3号(一、二期一级A提标)。
环保验收文件:《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部分)》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水、大气自主验收。
环评批复文件号:三环建[2018]166号(一、二期准四类提标)。
环保验收文件:《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部分)》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水、大气自主验收。
环评批复文件号:三环建[2018]46号。
环保验收文件:三门县城市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意见自主验收。
10)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环评批复文件号:三环建[2017]16号。
环保验收文件:《三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三门县下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1)松阳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松环建[2019]31号。
环保验收文件:《松阳县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2)宿迁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宿开审批环审[2019]18号。
环保验收文件:《宿迁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3)遂昌紫光城市厂
环评批复文件号:竣字[2021]第14号。环保验收文件:《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遂昌县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4)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环评批复文件号:丽环建[2002]82号。环保验收文件: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15)襄阳紫光环评批复文件号:襄审批环评[2018]23号。环保验收文件:《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6)象山紫光环评批复文件号:甬环建[2003]25号、甬环建[2009]15号、浙象环许[2014]161号、浙象环许[2020]36号。
环保验收文件:《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17)盱眙紫光环评批复文件号:盱环发[2013]73号《盱眙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环保验收文件:《盱眙紫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8)宣城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宣环评[2012]41号。
环保验收文件:《宣城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9)洋河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宿环建管表2016133号。
环保验收文件:《洋河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20)浦江紫光城市厂
环评批复文件号:金环建浦[2020]66号。
环保验收文件:《浦江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未验收。
21)浦江紫光四厂
环评批复文件号:金环建浦[2020]67号。
环保验收文件:《浦江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未验收。
22)青田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青环审[2014]105号、青环备字[2015]3号。环保验收文件:《青田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余干能源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紫光环保及各分、子公司均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采样人员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同时,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或环保部颁布的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持证上岗。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认真如实填写各项自行监测记录及校验记录并妥善保存记录台帐,包括采样记录、样品保存、分析测试记录、检测报告等。排放标准如下:
(1)余干能源
①烟气排放执行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
②废水及渗滤液执行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表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 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二类污染物3级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渗滤液、初期雨水经公司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飞灰经螯合固化经毒性鉴定后送余干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炉渣经广东绿富城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成沙制砖。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2)紫光环保
1)常山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GB18918-2002)表5二级标准。
②废水执行标准:《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泥质》(CJ/T 249-2007)。
2)凤阳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厂界废气排放浓度《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2002)中“4.3污泥控制标准”。3)福州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一中新改扩二级标准。
②废水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四中一级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4)开化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5)临海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无组织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②废水执行标准:出水主要控制项目(COD、TP、TN、氨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排放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2009)表2标准。
6)临海紫光江南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无组织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②废水执行标准:出水主要控制项目(COD、TP、TN、氨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排放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2009)表2标准。
7)龙游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8)瑞安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9)三门紫光城市厂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承诺更加严格排放限值:《台州市准四类排放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0)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②废水执行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表2。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
11)松阳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②废水执行标准:主要指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96-2018)中表 1 标准限值;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泥质》(CJ/T 249-2007)。
12)宿迁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
13)遂昌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4)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②废水执行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5)襄阳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6)象山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无组织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表1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17)盱眙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8)宣城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控制标准。
19)洋河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控制标准。
20)浦江紫光城市厂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 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暂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 2013年第36号)。
21)浦江紫光四厂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 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公告 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暂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22)青田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除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废水、废气、噪声等排放符合相关规定,无违法违规超标排放事项。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780.53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太阳能发电,全年发电162.21万千瓦时; 2. 通过优化设备选型及生产工艺控制参数, 全年实现节电150万千瓦时。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电力消耗的碳排放在目前的碳排放来源中占据较大比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采用自建光伏发电设施、优化设备选型及生产工艺控制参数措施进行减排。2023年1-12月,公司光伏发电162.21万千瓦时,通过优化设备选型及生产工艺控制参数节电150万千瓦时。按照2022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5703tCO
e/MWh计算,共约减排1,780.53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于2024年4月16日发布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荣获“第一届国新杯·ESG金牛奖碳中和五十强”“证券日报2023 ESG先锋践行者案例”等荣誉。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杭钢集团 | 对于环保集团下属的目前不具备条件注入菲达环保的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已托管给菲达环保,杭钢集团将持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杭钢集团资金、管理人员等资源)持续孵化上述三家公司,促使该等业务及资产权属清晰、经营稳定、业绩良好。在未来5年内通过业务整合、资产重组等方式解决该等业务及资产与菲达环保的同业竞争问题。在解决之前,环保集团将该等业务及资产继续托管给菲达环保。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上述公司外,环保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业务交叉、重叠的情况,互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针对环保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杭钢集团将促使环保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环保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 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杭钢集团将努力促使环保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生效,至本公司不再拥有菲达环保的控股权当日或菲达环保的A股股票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当日(以较早者为准)失效。本承诺函生效后,将代替杭钢集团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就避免与菲达环保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事宜所作出的承诺。[注1] | 2022-3-4 | 否 | 永久 | 是 |
解决关联交易 | 杭钢集团 | 杭钢集团作为菲达环保控股股东期间,杭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菲达环保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杭钢集团与菲达环保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菲达环保《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菲达环保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 2019-7-17 | 否 | 永久 | 是 | |||
其他 | 杭钢集团 | 杭钢集团作为菲达环保控股股东期间,将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菲达环保保持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菲达环保经营决策、损害菲达环保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杭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菲达环保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 2019-7-17 | 否 | 永久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菲达环保 |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1、加快完成对标的公司紫光环保的整合,尽快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的效益。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公司将争取更好地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完善公司的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以适应本次交易后的业务运作及法人治理要求。 | 2021-12-15 | 否 | 永久 | 是 | ||
股份限售 | 杭钢集 |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后18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分配股票股利、 | 2021-12-15 | 是 | 2022-5-17至2025-11-16 | 是 |
团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公司将本次交易前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主体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2、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享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新增获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5、若本公司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注2] | |||||||
解决同业竞争 | 杭钢集团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集团”)下属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保盛”)从事大气污染治理相关业务,环保集团下属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尚科”)、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固废”)从事固废处理相关业务,分别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由于上述公司盈利能力较弱,尚不适合通过资产注入方式解决同业竞争。为响应深化国企改革号召、践行“凤凰行动”、打造综合型的环保产业服务上市平台,本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将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注入上市公司。本公司控制的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水务”)、浙江紫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属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富蓝耐”)、环保集团下属浙江省环保集团象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环保”)从事污水处理相关业务,由于上述公司尚不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未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范围,因此上述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与菲达环保将会构成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通过业务整合、资产重组等方式解决诸暨保盛、北仑尚科、春晖固废、温州水务、甘肃富蓝耐、象山环保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上述公司外,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 | 2021-12-15 | 否 | 永久 | 是 |
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业务交叉、重叠的情况,互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针对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公司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上市公司因此事项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关联交易 | 杭钢集团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或本人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审批程序。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3、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2021-12-15 | 否 | 永久 | 是 | ||
其他 | 杭钢集团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一)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本公司承诺与上市公司保持人员独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领薪; 2、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兼职。 | 2021-12-15 | 否 | 永久 | 是 |
(二)保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 (三)保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 2、保证上市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公司分开; 3、保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不存在与本公司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保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3、本公司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杭钢集团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杭钢集团承诺,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分别不低于12,032.72万元、12,078.33万元、12,423.73万元。 标的资产在每一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实现的并经专项意见审核确认的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同期承诺净利润数,则采取上市公司回购杭钢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向杭钢集团发行股份的总数(包括送股、转增的股份);如股份回购不足以补偿时,则杭钢集团以现金 | 2021-12-15 | 是 | 2022-5-17至2025-11-16 | 是 |
方式进行补偿,现金补偿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向杭钢集团支付的现金对价总额;杭钢集团依据本协议支付的股份补偿和现金补偿总额应不超过上市公司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向杭钢集团支付的标的资产的总对价。 补偿义务人的补偿应为逐年补偿,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和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每一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在上市公司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包括专项意见)披露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当期应补偿金额: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交易资产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杭钢集团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如按照上述规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出的补偿义务人股份补偿数量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其自有或自筹现金补偿。 | ||||||||
其他 | 杭钢集团 | 关于业绩补偿保障措施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约定用于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对价股份”)的计划与安排,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在该等股份之上设置权利限制或负担的情形; 2、本公司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 3、在盈利预测补偿义务及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对本次交易所获对价股份进行质押,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安排;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1-12-15 | 是 | 2022-5-17至2025-11-16 | 是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杭钢集团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合规性的说明与承诺: 1、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涉及的建设工程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项目立项、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建设施工手续、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程序,个别项目未能办理部分建设手续的情况不会对标的资产的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督促和协助标的资产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合规证明等方式进行整改;如果因部分建设工程项目的合规问题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就前述损失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紫光环保下属部分子公司存在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该等房产为标的资产各子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或与有权方签署的协议 | 2021-12-15 | 否 | 永久 | 是 |
之约定所合法占有和实际使用,不存在产权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亦不存在因该等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其他影响标的资产正常运营的情形。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积极督促和协助标的资产紫光环保下属子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办证手续或取得合规证明;如果因上述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就前述损失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3、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紫光环保下属部分子公司存在3宗项目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另有17宗土地使用权系以无偿使用方式取得,该等土地使用权为标的资产子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或与有权方签署的协议之约定合法占有和实际使用,不存在产权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未来无法使用该等土地而影响标的资产正常运营或因使用该等土地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积极督促和协助标的资产紫光环保下属各子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或取得无偿使用相应土地的授权或证明文件。如果上述土地事项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就前述损失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4、本公司确认并保证,紫光环保及其子公司已有之特许经营权项目均系依法取得,不存在因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影响特许经营协议效力的情形,紫光环保及其子公司依法享有现有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并有权依据相关协议约定收取污水处理费等费用。本公司承诺,若因紫光环保及其子公司各项目之特许经营协议效力存在瑕疵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就前述损失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5、本公司承诺,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紫光环保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均合法合规,各特许经营权项目均系紫光环保及其子公司依法取得,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若标的资产因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事项被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措施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就前述损失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注1:为更加切合当前实际,以利于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杭钢集团变更了于2019年7月17日就避免与菲达环保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事宜所作出的承诺。杭钢集团涉及同业竞争非上市资产托管情况及变更后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内容详见于2022年3月5日披露的临2022-010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注2:因本公司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触发本承诺函序号3之条件,杭钢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42个月。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杭钢集团关于本次交易作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等承诺,承诺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浙江菲达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作出的其他承诺详见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注3:2023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临2023-06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杭钢集团发来的关于无偿划转本公司股权的通知,决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浙江省国资委。2023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等公告。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于2024年2月8日完成,公司控股股东由杭钢集团变更为浙江省环保集团,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环保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继续履行公司原控股股东杭钢集团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所做出《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的承诺事项。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环保集团已就本次收购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出具了相关承诺。同时,为解决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环保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完成向杭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紫光环保62.9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与杭钢集团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杭钢集团承诺,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分别不低于12,032.72万元、12,078.33万元、12,423.73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889号),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为13,630.07万元,超过承诺数1,551.74万元(承诺数:12,078.33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12.85%。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紫光环保62.95%股权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产生新的商誉,无需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遵照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本次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主要影响详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科目 |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影响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7,184,400.41 | 121,756,084.16 | 4,571,683.7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98,089.50 | 5,386,669.02 | 4,988,579.52 |
未分配利润 | 147,927,348.72 | 147,515,179.59 | -412,169.13 |
少数股东权益 | 220,289,710.56 | 220,284,983.92 | -4,726.64 |
利润表科目 | 2022年度 | 调整影响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所得税费用 | 41,859,772.91 | 41,945,677.87 | 85,904.96 |
净利润 | 161,210,405.03 | 161,124,500.07 | -85,904.96 |
少数股东损益 | 8,605,969.84 | 8,608,028.51 | 2,058.67 |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2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4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世薇、闫志勇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5 |
公司本级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下属子公司另行支付139万元,合计259万元。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5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 | 诉讼 | 诉讼(仲 | 诉讼(仲裁)涉 | 诉讼(仲 | 诉讼(仲 | 诉讼(仲 | 诉讼(仲 |
连带责任方 | 仲裁类型 | 裁)基本情况 | 及金额 | 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裁)进展情况 | 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裁)判决执行情况 | ||
本公司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 诉讼 | [注1] | 7,300,000 | 否 | 一审判决 | [注1] | 终本执行[注1] |
朱为民 | 本公司 | / | 仲裁诉讼 | [注2.1] | 15,032,622.41 | 否 | [注2.1] | [注2.1] | / |
本公司 | 朱为民 | / | 仲裁诉讼 | [注2.2] | 91,400,000 | 否 | 一审审理 | / | / |
本公司 | 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 | / | 诉讼 | [注3] | 11,048,191 | 否 | 二审判决 | [注3] | 履行完毕 |
本公司 | 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诉讼 | [注4] | 53,618,712.83 | 否 | 调解结案 | [注4] | 部分履行[注4] |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 | 仲裁 | [注5] | 4,507,366 | 否 | 调解结案 | [注5] | 履行完毕 |
浙江嘉腾建设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 | 诉讼 | [注6] | 5,149,648.36 | 否 | 调解结案 | [注6] | 履行完毕 |
本公司 |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 / | 诉讼 | [注7] | 26,393,900 | 否 | 一审裁定 | [注7] | / |
本公司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仲裁 | [注8] | 9,698,046.19 | 否 | 调解结案 | [注8] | 履行完毕 |
本公司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 仲裁 | [注9] | 19,226,344.88 | 否 | 调解结案 | [注9] | 履行完毕 |
本公司 | 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 | / | 诉讼 | [注10] | 9,613,983.25 | 否 | 撤诉 | / | / |
本公司 | 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 | / | 诉讼 | [注11] | 4,830,000 | 否 | 撤诉 | / | / |
本公司 | 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 | / | 诉讼 | [注12] | 8,630,000 | 否 | 调解结案 | [注12] | 终本执行[注12] |
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河南省博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菲达环保3.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4.赵江南 | / | 诉讼 | [注13] | 6,067,021.13 | 否 | 一审裁定 | 中止诉讼 | / |
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2.菲达环保3.江苏菲达宝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诉讼 | [注14] | 10,210,569.91 | 否 | 二审判决 | [注14] | / |
本公司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诉讼 | [注15] | 8,465,000 | 否 | 二审判决 | [注15] | 履行完毕 |
注1:本公司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7,300,000元等。2021年3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本案撤诉。详情请见于2021年4月2日披露的临2021-01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已向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7,899,251元。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曾于2019年2月出具《付款承诺函》,承诺代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上述合同款7,300,000元。2021年5月,本公司据此向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
公司代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合同款7,300,000元及其利息等。2021年9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判决主要内容: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合同款7,300,000元,如本公司在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已获得部分受偿,则该支付款做相应扣减。经本公司申请,法院于2022年1月立案执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案未执行到位执行款,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状态。2023年5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3)鄂01破申21号决定书,决定启动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管理人,本公司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申报了债权。
注2:江苏海德《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款纠纷案注2.1:深圳国际仲裁院部分裁决主要内容:本公司向朱为民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15,032,622.41元等。本案仲裁反请求中涉及朱暗生借款利息案损失3,243,424.30元及本案仲裁费用,待相关事实确定后再行裁决。本公司于2021年4月向法院申请撤销上述部分裁决,法院于2021年12月驳回了本公司的该项请求。上述部分裁决涉及款项,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裁定暂存法院账户,保全期限届满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本部分注2.2案件审理结果将是向法院申请解冻上述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依据。详情请见于2022年3月1日披露的临2022-007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2022年8月,本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苏执复8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菲达环保关于撤销本案部分裁决相关款项的原执行裁定书及将本案移送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复议申请,维持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苏09执异27号执行裁定。2022年10月,本公司收到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苏09执异80号执行裁定书,驳回菲达环保不予执行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仲深(2020)D480号部分裁决的申请。注2.2: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1年12月受理了本公司的仲裁申请。本公司仲裁请求:①撤销本公司与朱为民于2015年2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②朱为民向本公司退还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款9,140万元,本公司将江苏海德47%股权返还过户给朱为民等。朱为民于2022年2月提交了反请求申请,请求裁决:本公司补偿律师费等118.33万元以及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2022年3月,公司收到(2022)苏09财保11号《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
冻结本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18.33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其他财产。2022年4月,公司收到(2022)苏09执保16号《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全结果及期限告知书》,该告知书主要内容:根据朱为民的申请,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江苏菲达公司3%股权(120万元),保全期限届满日期是2025年3月28日。2023年7月,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2021)深国仲裁6585号裁决书,其裁决主要内容:驳回本公司的仲裁请求及朱为民的部分仲裁反请求,本公司向朱为民补偿律师费支出40万元。详情请见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的临2023-04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2024年1月,本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2021)深国仲裁6585号裁决书。
注3:本公司于2022年4月向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834.5291万元及利息损失270.29万元(暂计)。本公司承建大庆油田电力集团1-4号炉改造工程,其中1-3号炉合同总价5,498万元,4号炉合同总价2,895万元,后双方因增值税税率调整,将4号炉合同价格调整为2,884.5654万元。四台机组分别于2016年10月、2017年10月经验收合格后投运,质保期内运行良好。2019年5月,大庆油田电力集团将上述两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并签署相应协议。现质保期满,经本公司多次催告,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仍未予付清剩余款项。法院于2022年11月出具(2022)黑0603民初1671号民事判决书,其判决主要内容: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给付菲达环保工程款7,555,799.08元、利息2,495,034元。2023年1月,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公司也同时于2023年1月向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6月,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3)黑06民终1240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2023年8月,本公司已收款10,090,902.08元。注4:本公司向襄垣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第二期和第三期回购款共计52,755,853.03元及违约金862,859.8元。2017年7月,本公司与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潞安容海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BT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9,839.99万元,后因税率调整及项目扣款等原因,决算后合同价格调整为93,383,360.38元。根据回购承诺
函约定,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于2021年5月10日前支付二期回购款17,305,909.9元,在2022年5月10日前支付第三期回购款35,449,943.13元,其在支付9,500,000元后未再支付。2022年6月,本公司收到山西省襄垣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晋0423民初658号民事调解书,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本公司回购款52,755,853.04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5,000,000元,于2022年7月30日前支付5,000,000元,于2022年8月15日前支付7,305,909.91元,于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4,000,000元,于2022年10月30日前支付4,000,000元,于2022年11月30日前支付4,000,000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8,449,943.13元,于2023年1月30日前支付5,000,000元,于2023年2月28日前支付5,000,000元,于2023年3月20日前支付5,000,000元);(2)上诉款项若被告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任何一期逾期支付,本公司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支付违约金862,859.8元;(3)本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截至2023年5月,本公司已收款4,492.87万元。2023年6月,本公司就未支付款项向山西省襄垣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注5: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向绍兴仲裁委员会诸暨分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定本公司支付工程款415.4149万元及相应利息29.3217万元,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6万元。双方于2019年3月签订陕西国华锦界电厂三期扩建项目脱硫系统EPC总承包安装工程施工分包合同,金额为1,118万元,本公司已支付998.6125万元,余119.3875万元未支付。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指出该项目工程量超出合同范围,超出费用约为296.0274万元。绍兴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11月出具(2022)绍仲字第0270号调解书,确认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其协议主要内容:
菲达环保支付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530,000元。截至2023年4月,本公司已支付253万元。
注6:浙江嘉腾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向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470万元及利息损失449,648.36元。双方于2018年3月签订青海盐湖镁业供热中心脱硫脱硝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1,425万元,本公司已支付1,302.5万元。本公司于2022年8月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请求判决浙江嘉腾建设有限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向本公司移交与案涉工程相关的全套工程资料,并承担现场施工水电费1.7万元及安全文本考核费用2.85万元。浙江嘉腾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始终未向本公司提交任何工程资料,直接导致本公司无法与业主就该部分工程进行最终结算,且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水电费未缴纳、因未安全文明施工产生扣款等情况,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法院于2022年9月出具(2022)青2801民初1669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其协议主要内容:(1)菲达环保支付浙江嘉腾建设有限公司470万元,浙江嘉腾建设有限公司向菲达环保开具总额为347.5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浙江嘉腾建设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9月向菲达环保开具了价税合计金额为327.5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菲达环保同意支付450万元;(3)浙江嘉腾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前向菲达环保提供案涉工程竣工资料并开具金额为2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到期后不再提供,则该20万元菲达环保无需支付,相应20万元专用发票也无需再开具。本公司已按约定支付450万元。因浙江嘉腾建设有限公司到期未提供案涉工程竣工资料,本公司无需再支付剩余20万元。
注7: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0月受理盐湖镁业破产重整一案。盐湖镁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认本公司债权金额1,231.50万元,暂缓确认债权金额2,639.60万元。盐湖镁业正在寻求接收资产企业,待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确认暂缓债权部分金额。盐湖镁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因疫情等原因多次延期,目前未能确定其召开日期。详见于2021年4月2日披露的临2021-01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6月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暂缓确认部分债权2,639.39万元并就全部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于2023年2月收到法院(2022)青01民初98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盐湖镁业管理人明确尚未对案涉债权作出审查结论,仅将案涉债权进行暂缓确认,菲达环保起诉要求确认案涉债权不符合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的法定前提条件,裁定驳回菲达环保的起诉。
注8:本公司于2022年11月向合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定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8,925,129.94元及利息772,916.25元。双方于2018年1月签订新疆天业一期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公辅工程项目电袋除尘器合同,合同总价为2,740万元。后因税率调减,合同总价变更为2,653.76万元。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支付17,612,500元,余8,925,129.94元未支付。合肥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1月出具(2022)合仲字第1445号调解书,确认双方自愿
达成调解协议。其协议主要内容: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菲达环保8,925,129.94元。截至2023年4月,本公司已收款8,925,129.94元。注9:本公司于2022年12月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定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合同款19,226,344.88元及滞纳金等。双方于2017年1月签订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动力中心电除尘器供货合同,合同总价为19,500万元。后因税率调减,合同总价调整为19,127.51万元。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已支付17,204.88万元,余1,922.63万元尚未支付。杭州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6月出具(2022)杭仲01调字第2441号调解书,确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其协议主要内容: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合同欠款18,835,513.78元。截至2023年7月,本公司已收款18,835,513.78元。注10:本公司于2023年1月向山西省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合同款(含质保金)9,613,983.25元等。双方分别于2015年12月、2019年7月签订脱硫系统EPC总承包合同和补充协议,合同总金额为96,139,832.45元。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已支付86,525,849.20元,剩余9,613,983.25元未支付。因双方就剩余款项支付达成和解协议,本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处理。截至2023年12月,本公司已收款9,567,215.25元。
注11:本公司于2023年3月向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合同款4,830,000元等。双方于2018年11月签订脱硫改造项目合同,合同总价为690万元。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已支付207万元,剩余483万元未支付。本案撤诉,所欠合同款项并于另案处理,详见本部分注12。注12:本公司于2023年3月向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合同款380万元等。双方于2018年11月签订脱硫、湿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2,650万元。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已支付2,270万元,剩余380万元未支付。审理期间,本公司增加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另一份脱硫改造项目合同尾款483万元。该合同于2018年11月签订,合同总价为690万元,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已支付207万元。诉讼请求总金额变更为863万元。法院于2023年8月出具(2023)晋0981民初608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其协议主要内容:(1)双方同意扣除涉纠纷款项60万元,确认尚欠本公司合同款项803万元,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承诺向本公司分期支付:2023年8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160万元;2023年9月至12月,每月支付80万元,共计320万元;2024年1月30日前,支付70万元;2024年2月至5月,每月支付50万元,共计200万元;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全部款项。(2)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在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如约如期支付款项750万元,本公司承诺另行扣减10万元,即最后一笔尾款仅需支付43万元;如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未能依据上述约定付款或逾期付款,则未支付合同总金额仍为803万元。(3)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如有任意一期款项未按时按约定支付,本公司可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10月,本公司因未收到上述款项向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执行款执行到位0元。2023年12月,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出具(2023)晋0981执143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注13: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河南省博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菲达环保、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陈建华等三人医疗费、护理费及各项费用等合计6,067,021.13元,判决赵江南与河南省博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21年7月,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电除尘系统发生坍塌事故,导致陈建华等三人被烫伤。《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11”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认定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菲达环保、监理单位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维保单位河南省博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事故责任方。事故发生后,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三名伤者已产生的医疗费等5,977,230.79元。2023年6月,本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本案件的管辖上诉申请,请求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3)兵02民辖终8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本次上诉。2023年12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兵0203民初9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注14: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向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投标保证金10,210,569.91元及
其资金占用损失,判令菲达环保、江苏菲达宝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签订了三份采购合同,约定由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化工除湿设备并指导安装调试,合同总价为30,325,989.91元。加上投标保证金110,000元,合计总金额为30,435,989.91元。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已支付20,225,420元,余10,210,569.91元未支付。菲达环保、江苏菲达宝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系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股东。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出具(2023)豫0191民初12244号民事判决书。其判决主要内容:(1)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支付10,210,569.91元及资金占用损失;(2)驳回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3年9月,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10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3)豫01民终1466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注15:本公司于2023年8月向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合同欠款846.50万元及其资金占用损失等。双方就烧结机项目电除尘器工程于2020年11月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金额1,385万元)和烧结项目电除尘器系统施工合同(金额325万元)各一份,合同总价1,710万元。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支付863.50万元,余846.50万元未支付。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出具(2023)辽0303民初3974号民事判决书。其判决主要内容: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本公司货款8,465,000元、损失费253,950元。2023年11月,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12月,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3)辽03民终451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2024年2月,本公司已收款8,718,950元。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临2024-01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完成向杭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紫光环保62.9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与杭钢集团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杭钢集团承诺,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分别不低于12,032.72万元、12,078.33万元、12,423.73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889号),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为13,630.07万元,超过承诺数1,551.74万元(承诺数:12,078.33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12.85%。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02,458,641.74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898,588,113.44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898,588,113.4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1.8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25,203,3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25,203,3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5日 | 79,811.60 | 0 | 79,292.33 | 79,292.33 | 79,292.33 | 47,788.54 | 60.27 | 9,788.54 | 12.34 | 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5日 | 否 | 2,794.43 | 2,794.43 | 1,903.59 | 1,903.59 | 68.12 | 2023年6月 | 否 | 是 | 26.18 | 否 | 890.84 | ||
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5日 | 否 | 4,322.07 | 4,322.07 | 2,204.61 | 2,204.61 | 51.01 | 2023年5月 | 否 | 是 | 24.22 | 否 | 2,117.46 | ||
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5日 | 否 | 1,899.59 | 1,899.59 | 1,671.20 | 1,671.20 | 87.98 | 2022年8月 | 否 | 是 | 99.18 | 否 | 228.39 | ||
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5日 | 否 | 3,245.70 | 3,245.70 | 2,338.24 | 2,338.24 | 72.04 | 2023年1月 | 否 | 是 | 303.41 | 否 | 907.46 | ||
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 | 研发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5日 | 否 | 8,620.00 | 8,620.00 | 248.25 | 248.25 | 2.88 | 2026年2月 | 否 | 是 | 否 | 8,371.75 | |||
浙江富春紫 | 研发 | 否 | 向特定 | 2022 | 否 | 20,20 | 20,20 | 1,218 | 1,218 | 6.03 | 2026 | 否 | 是 | 否 | 18,987.89 |
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项目 | 对象发行股票 | 年8月25日 | 6.19 | 6.19 | .30 | .30 | 年12月 |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5日 | 否 | 38,204.35 | 38,204.35 | 204.35 | 38,204.3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否 | 0.00 | |||
合计 | 79,292.33 | 79,292.33 | 9,788.54 | 47,788.54 | 60.27 | 31,503.79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390.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
1 | 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 | 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工程 | 3,006.24 | 1,336.88 | 44.47 |
2 | 三期扩建工程 | 4,977.96 | 2,162.73 | 43.45 | |
3 | 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 | 2,037.05 | 1,662.59 | 81.62 | |
4 | 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 | 3,781.95 | 2,163.29 | 57.20 | |
5 | 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 | 9,250.00 | - | - | |
6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项目 | 20,574.10 | 1,064.88 | 5.18 | |
7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41,087.98 | - | - | |
合计 | 84,715.28 | 8,390.37 | 9.90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9号)。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00万元自有资金及4,500万元募集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环研碳集科技有限公司)以共同实施“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募投项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60号《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16,538,468 | 36.63 | 23,210,000 | -164,221,401 | -141,011,401 | 175,527,067 | 19.7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83,181,262 | 21.20 | -30,864,195 | -30,864,195 | 152,317,067 | 17.17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23,480,663 | 14.29 | 23,210,000 | -123,480,663 | -100,270,663 | 23,210,000 | 2.6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8,168,717 | 12.52 | -108,168,717 | -108,168,717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5,311,946 | 1.77 | 23,210,000 | -15,311,946 | 7,898,054 | 23,210,000 | 2.62 | ||
4、外资持股 | 9,876,543 | 1.14 | -9,876,543 | -9,876,543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9,876,543 | 1.14 | -9,876,543 | -9,876,543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47,404,672 | 63.37 | 164,221,401 | 164,221,401 | 711,626,073 | 80.2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47,404,672 | 63.37 | 164,221,401 | 164,221,401 | 711,626,073 | 80.2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863,943,140 | 100 | 23,210,000 | 0 | 23,210,000 | 887,153,14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部分限售股流通情况: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紫光环保62.9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22年4月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164,221,401股限售股已于2023年3月7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0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二)新股发行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2023年8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人民币2.4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67名激励对象授予2,321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取得《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9月8日。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52,317,067 | 0 | 152,317,067 | 新股发行限售 | 2025-11-17 | |
JPMorganChaseBank, NationalAssociation | 9,876,543 | 9,876,543 | 2023-3-7 |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44,032 | 5,144,032 | 2023-3-7 |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4,938,271 | 4,938,271 | 2023-3-7 | |||
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288,065 | 10,288,065 | 2023-3-7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230,452 | 8,230,452 | 2023-3-7 |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288,065 | 10,288,065 | 2023-3-7 | |||
浙江壹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壹诺盛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555,555 | 5,555,555 | 2023-3-7 | |||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82,304 | 10,082,304 | 2023-3-7 | |||
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4,938,271 | 4,938,271 | 2023-3-7 | |||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938,271 | 4,938,271 | 2023-3-7 | |||
丁志刚 | 4,938,271 | 4,938,271 | 2023-3-7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880,658 | 17,880,658 | 2023-3-7 | |||
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38,271 | 4,938,271 | 2023-3-7 | |||
俞海刚 | 4,938,271 | 4,938,271 | 2023-3-7 | |||
陈蓓文 | 5,349,794 | 5,349,794 | 2023-3-7 | |||
浙江农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6,172,839 | 6,172,839 | 2023-3-7 |
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6,172,839 | 6,172,839 | 2023-3-7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004,115 | 23,004,115 | 2023-3-7 | |||
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288,065 | 10,288,065 | 2023-3-7 | |||
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72,839 | 6,172,839 | 2023-3-7 | |||
郭金胜 | 85,610 | 85,610 | 2023-3-7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0 | 23,210,000 | 23,210,000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 ||
合计 | 316,538,468 | 164,221,401 | 23,210,000 | 175,527,067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3-09-08 | 2.49元/股 | 23,210,000 | 2023-09-11 | 23,210,000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8月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2023年8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人民币2.4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67名激励对象授予2,321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取得《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9月8日。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267名激励对象授予23,210,000股限制性股票,新增限售流通股23,21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863,943,140股增加至887,153,140股。公司控股股东杭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92,832,289股,持股比例由33.89%稀释为33.01%。
2023年11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杭钢集团发来的关于无偿划转本公司股权的通知,决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于2024年2月8日完成,公司控股股东由杭钢集团变更为浙江省环保集团,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054,011.63万元,较期初增加82,074.17万元, 增长8.44%;负债为618,331.39万元,较期初增加49,327.0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35,680.24万元,较期初增加32,747.12万元,增长8.13%;资产负债率为58.66%,较期初上升0.12个百分点。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8,93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7,74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注:上表中“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指2024年3月31日。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0 | 292,832,289 | 33.01 | 152,317,067 | 无 | 国有法人 |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 0 | 96,627,476 | 10.89 | 0 | 质押 | 10,000,000 | 国有法人 | |
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0 | 10,288,065 | 1.16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杭州龙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288,065 | 1.16 | 0 | 未知 | 其他 | ||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082,304 | 1.14 | 0 | 未知 | 其他 | ||
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76,700 | 5,996,139 | 0.68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绍兴市生命健康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0,000 | 5,642,839 | 0.64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88,065 | 5,200,000 | 0.59 | 0 | 未知 | 其他 | ||
俞海刚 | 0 | 4,938,271 | 0.56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220,000 | 4,718,271 | 0.53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40,515,2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515,222 |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 96,627,476 | 人民币普通股 | 96,627,476 |
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288,0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88,065 |
杭州龙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288,0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88,065 |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82,3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82,304 |
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5,996,139 | 人民币普通股 | 5,996,139 |
绍兴市生命健康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42,839 | 人民币普通股 | 5,642,839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0,000 |
俞海刚 | 4,938,271 | 人民币普通股 | 4,938,271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4,718,271 | 人民币普通股 | 4,718,271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公司未发现上述股东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形。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孙公司;2.公司未发现上述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退出 | 0 | 0 |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退出 | 0 | 0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退出 | 597,747 | 0.07 | ||
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5,996,139 | 0.68 | ||
俞海刚 | 新增 | 4,938,271 | 0.56 |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新增 | 4,718,271 | 0.53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52,317,067 | 2025-11-17 | 新股发行限售 | |
2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23,210,000 | 限制性股票限售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章建成 |
成立日期 | 1963年8月1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钢铁、钢材及其延伸产品的制造、加工,建材、五金产品、煤炭、矿产品(不含专控)、金属材料的销售,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住宿服务(凭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网络技术服务,旅游服务,饮用水供应(凭许可证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物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环境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和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制造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2023年底,杭钢集团直接持有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45.23%股权,持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股权,持有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22%股权,持有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7%股份。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1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杭钢集团发来的关于无偿划转本公司股权的通知,决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于2024年2月8日完成,公司控股股东由杭钢集团变更为浙江省环保集团,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 舒英钢 | 1995年12月20日 | 913306811462927209 | 10,147 |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电除尘器、气力输送、脱硫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塔式起重机等建筑机械、熔断式开关;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餐饮服务(另设分支机构经营) |
情况说明 | 菲达集团持有本公司96,627,4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9%。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23菲达环保GN001(科创票据) | 132380523 | 2023年9月4日、5日 | 2023年9月6日 | 2026年9月6日 | 200,000,000.00 | 3.45 | 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 银行间市场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 询价和点击成交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 / | 于亮 | 0571-8531425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 | / | 藤丹丹 | 0575-88000999 |
司 | 兴业大厦15楼 | |||
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 | 杭州市上城区剧院路358-396号宏程国际大厦29楼 | / | 彭建新 | 13757165370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 13楼1304 | / | 王向锋 | 13857121725 |
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2号银河SOHOD座50531 | / | 康宁 | 13832862231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200,000,000.00 | 157,048,784.21 | 42,951,215.79 | 正常 | /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募集资金用于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购买环保设备制造所需的原材料及配件等、支付设备安装费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6,522,008.67 | 110,601,410.01 | 59.60 | 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市场开拓、项目执行管理和科技创新,同时加大资金回收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比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和坏账计提所致 |
流动比率 | 1.41 | 1.31 | 7.63 | |
速动比率 | 1.24 | 1.13 | 9.73 | |
资产负债率(%) | 58.66 | 58.54 | 增加0.12个百分点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25 | 0.19 | 31.58 | 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市场开拓、项目执行管理和科技创新,利润总额同比增加,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降低有息负债规模所致 |
利息保障倍数 | 4.13 | 2.42 | 70.66 | 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市场开拓、项目执行管理和科技创新,利润总额同比增加,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降低有息负债减少利息费用所致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8.84 | 5.09 | 73.67 | 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资金回收力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流净额同比增加,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降低有息负债减少利息费用所致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6.54 | 4.17 | 56.83 | 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市场开拓、项目执行管理和科技创新,利润总额同比增加,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降低有息负债减少利息费用所致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天健审〔2024〕1885号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环保)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菲达环保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菲达环保,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告/五/34及七/61之内容。
菲达环保主要从事大气污染治理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2023年,菲达环保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435,303.28万元,其中大气污染治理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19,945.2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6.47%。
由于营业收入是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菲达环保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抽取项目样本检查销售合同主要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于设备销售收入,核对发运记录、客户收货记录等支持性文件;对于设备安装收入,向项目负责人访谈了解项目执行进度,前往项目现场查看安装进度并向业主或监理访谈,测试管
理层对履约进度和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对于污水处理收入,核对相关政府批文、每期水量确认函、发票等原始凭证,以确认污水处理收入是否真实准确的记录;
(4) 向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函证合同执行状态及往来款项的余额,确认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5) 执行截止测试程序,抽样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重要的营业收入会计记录,检查是否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况;
(6)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
1. 事项描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菲达环保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下同)账面余额为415,323.39万元,坏账准备(含减值准备,下同)合计为51,774.83万元,账面价值为363,548.56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上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检查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菲达环保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菲达环保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菲达环保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菲达环保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菲达环保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菲达环保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世薇(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闫志勇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86,142,502.86 | 1,535,230,260.5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3,200,923.57 | 22,570,724.43 | |
应收账款 | 1,958,119,404.53 | 1,009,979,080.8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95,596,132.28 | 287,696,224.57 | |
预付款项 | 146,564,197.05 | 63,773,712.37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8,835,831.54 | 61,494,360.7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72,661,029.67 | 791,998,588.98 | |
合同资产 | 1,677,366,173.70 | 1,789,423,763.2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5,724,671.09 | 79,369,084.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6,694,210,866.29 | 5,641,535,800.6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86,914,093.27 | 598,025,204.27 | |
长期股权投资 | 63,333,865.08 | 55,207,236.8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257,684.52 | 9,257,684.52 | |
投资性房地产 | 150,363,698.84 | 156,968,255.94 | |
固定资产 | 394,867,143.56 | 448,247,236.98 | |
在建工程 | 2,123,386.4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7,368,563.93 | 22,876,261.15 | |
无形资产 | 2,463,888,614.64 | 2,618,105,299.8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799,586.07 | 1,799,586.07 |
长期待摊费用 | 29,566,631.35 | 40,696,267.5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6,395,822.16 | 121,756,084.1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49,772.57 | 2,776,324.4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45,905,475.99 | 4,077,838,828.21 | |
资产总计 | 10,540,116,342.28 | 9,719,374,628.8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70,072,943.33 | 1,135,973,321.7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62,778,500.00 | 200,410,000.00 | |
应付账款 | 2,491,844,884.12 | 1,788,298,476.4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21,576,932.86 | 505,911,022.6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891,984.81 | 10,650,856.58 | |
应交税费 | 252,951,849.03 | 190,954,899.02 | |
其他应付款 | 183,658,061.14 | 123,252,511.6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650,000.00 | 5,900,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7,523,207.14 | 285,943,619.8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2,780,187.85 | 65,765,251.29 | |
流动负债合计 | 4,764,078,550.28 | 4,307,159,959.1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077,330,960.86 | 1,225,739,042.86 | |
应付债券 | 202,249,472.4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467,079.87 | 16,386,579.4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2,803,310.06 | 135,371,182.6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84,548.86 | 5,386,669.0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19,235,372.06 | 1,382,883,473.96 | |
负债合计 | 6,183,313,922.34 | 5,690,043,433.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87,153,140.00 | 863,943,14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03,373,623.24 | 2,760,769,277.2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077,947.00 | 1,562,968.3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255,646.64 | 35,255,646.6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76,072,340.83 | 147,515,179.5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114,932,697.71 | 3,809,046,211.84 | |
少数股东权益 | 241,869,722.23 | 220,284,983.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56,802,419.94 | 4,029,331,195.7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540,116,342.28 | 9,719,374,628.86 |
公司负责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艺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98,635,206.36 | 1,339,847,353.6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2,576,697.25 | 5,882,421.37 | |
应收账款 | 1,593,428,089.08 | 701,622,618.74 | |
应收款项融资 | 157,287,682.16 | 263,252,507.94 | |
预付款项 | 161,186,711.86 | 118,888,161.30 | |
其他应收款 | 134,351,532.88 | 172,045,124.3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400,000.00 | 23,400,000.00 | |
存货 | 517,694,456.43 | 489,497,485.74 | |
合同资产 | 1,585,880,630.15 | 1,666,559,964.2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910,060.39 | 10,010,601.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5,290,951,066.56 | 4,767,606,238.3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3,580,759.27 | 53,580,759.27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64,544,684.12 | 2,158,297,324.3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500,000.00 | 5,5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99,523,319.75 | 103,298,627.87 | |
固定资产 | 303,453,497.11 | 323,621,665.5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6,387,743.54 | 39,862,589.5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144,195.17 | 32,797,815.2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0,928,253.83 | 83,491,082.5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4,854.37 | 825,609.0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76,867,307.16 | 2,801,275,473.43 | |
资产总计 | 8,467,818,373.72 | 7,568,881,711.7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9,934,098.89 | 825,839,486.1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56,268,500.00 | 205,950,000.00 | |
应付账款 | 2,365,386,908.61 | 1,564,703,953.4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82,860,420.75 | 452,834,327.91 | |
应付职工薪酬 | 637,101.10 | 1,642,460.36 | |
应交税费 | 178,600,266.64 | 132,384,577.46 | |
其他应付款 | 296,689,789.44 | 193,901,531.9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786,318.61 | 29,201,666.68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6,273,214.71 | 58,868,462.63 | |
流动负债合计 | 4,073,436,618.75 | 3,465,326,466.5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30,100,000.00 | 171,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202,249,472.4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753,683.94 | 14,326,072.5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07,873.00 | 398,089.5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4,411,029.35 | 185,724,162.05 | |
负债合计 | 4,417,847,648.10 | 3,651,050,628.6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87,153,140.00 | 863,943,14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152,041,661.15 | 3,109,278,873.1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077,947.00 | 2,255,840.5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255,646.64 | 35,255,646.64 | |
未分配利润 | -37,557,669.17 | -92,902,417.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49,970,725.62 | 3,917,831,083.1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467,818,373.72 | 7,568,881,711.73 |
公司负责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艺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353,032,833.25 | 4,283,839,603.46 | |
其中:营业收入 | 4,353,032,833.25 | 4,283,839,603.4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052,142,555.84 | 3,986,529,362.84 | |
其中:营业成本 | 3,500,299,221.96 | 3,424,503,285.17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5,856,929.76 | 29,845,449.66 | |
销售费用 | 78,015,132.55 | 68,343,296.31 | |
管理费用 | 232,669,692.97 | 235,397,602.06 | |
研发费用 | 160,716,544.47 | 137,982,988.91 | |
财务费用 | 44,585,034.13 | 90,456,740.73 | |
其中:利息费用 | 98,405,236.68 | 142,953,120.51 | |
利息收入 | 60,679,506.02 | 53,210,644.26 | |
加:其他收益 | 40,116,261.42 | 27,840,366.5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882,765.57 | -20,084,666.9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226,628.27 | 2,419,973.1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4,948,125.12 | -68,350,333.7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7,776,350.88 | -45,476,819.8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599,810.13 | 187,321.2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6,551,809.15 | 191,426,107.93 | |
加:营业外收入 | 4,586,642.52 | 12,300,494.87 | |
减:营业外支出 | 3,477,333.01 | 656,424.8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7,661,118.66 | 203,070,177.94 | |
减:所得税费用 | 60,595,552.10 | 41,945,677.8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7,065,566.56 | 161,124,500.0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7,065,566.56 | 161,124,500.0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8,557,161.24 | 152,516,471.5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08,405.32 | 8,608,028.5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514,978.68 | 2,150,466.36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514,978.68 | 2,150,466.36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514,978.68 | 2,150,466.3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10,822,106.50 | 2,255,840.50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92,872.18 | -105,374.14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58,580,545.24 | 163,274,966.4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0,072,139.92 | 154,666,937.9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508,405.32 | 8,608,028.5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0 |
公司负责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艺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221,789,944.79 | 2,985,887,959.73 | |
减:营业成本 | 2,796,901,205.43 | 2,575,072,858.54 | |
税金及附加 | 19,392,331.10 | 10,489,285.13 | |
销售费用 | 64,595,636.49 | 59,472,573.28 | |
管理费用 | 78,643,679.63 | 87,700,565.60 | |
研发费用 | 121,606,567.41 | 108,067,559.57 | |
财务费用 | 18,870,359.20 | 51,420,250.41 | |
其中:利息费用 | 29,036,876.96 | 60,013,456.09 | |
利息收入 | 16,760,192.38 | 11,189,807.66 | |
加:其他收益 | 23,094,202.24 | 13,786,396.8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039,546.16 | 6,151,730.1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24,414.31 | 13,783,975.0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6,276,353.23 | -59,023,176.9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5,570,090.62 | -46,907,630.3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4,609.39 | 123,367.8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2,353,168.39 | 7,795,554.73 | |
加:营业外收入 | 3,206,391.88 | 8,810,803.35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61,471.40 | 34,364.7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4,398,088.87 | 16,571,993.31 | |
减:所得税费用 | -946,659.11 | -7,779,838.2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344,747.98 | 24,351,831.5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344,747.98 | 24,351,831.5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822,106.50 | 2,255,840.5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822,106.50 | 2,255,840.5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10,822,106.50 | 2,255,840.50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6,166,854.48 | 26,607,672.0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艺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277,792,090.42 | 3,061,095,811.8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761,498.53 | 38,353,369.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5,651,301.02 | 496,315,131.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30,204,889.97 | 3,595,764,311.8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23,154,060.95 | 2,089,854,826.1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36,110,235.39 | 408,135,460.9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2,121,698.22 | 177,049,775.7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3,981,520.47 | 255,274,215.4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15,367,515.03 | 2,930,314,278.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4,837,374.95 | 665,450,033.5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02,760.3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7,600,395.78 | 469,290.3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0,515,564.7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403,914.10 | 159,336,045.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7,004,309.88 | 214,623,660.4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1,102,193.78 | 181,822,611.7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900,000.00 | 4,9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777,032.38 | 44,057,666.2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779,226.16 | 230,780,277.9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74,916.29 | -16,156,617.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2,538,975.10 | 801,192,008.8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746,075.10 | 3,076,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84,356,611.71 | 2,393,162,634.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2,895,586.81 | 3,194,354,642.8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37,298,082.00 | 2,372,638,082.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8,494,381.72 | 124,706,299.9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300,000.00 | 895,5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39,637.38 | 737,654,934.2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44,732,101.10 | 3,234,999,316.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1,836,514.29 | -40,644,673.2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32,532.51 | 1,462,643.1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9,693,411.86 | 610,111,385.8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95,949,661.30 | 785,838,275.4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35,643,073.16 | 1,395,949,661.30 |
公司负责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艺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16,080,561.85 | 1,935,199,347.0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4,378.52 | 1,682,587.0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2,514,503.64 | 510,529,643.4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38,939,444.01 | 2,447,411,577.5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14,545,610.22 | 1,664,850,158.8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8,960,230.58 | 141,477,076.7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9,585,835.63 | 50,892,862.1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6,001,053.47 | 226,992,614.6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69,092,729.90 | 2,084,212,712.3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9,846,714.11 | 363,198,865.2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02,760.3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573,509.80 | 182,932.46 |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4,839,622.64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3,509.80 | 59,325,315.4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46,516.49 | 4,657,218.8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10,879,799.9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829,760.00 | 4,451,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6,256,076.39 | 9,108,218.8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5,682,566.59 | 50,217,096.5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792,900.00 | 798,116,008.8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89,695,711.71 | 1,697,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7,488,611.71 | 2,495,616,008.8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08,300,000.00 | 2,13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264,680.43 | 58,128,118.7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9,256.90 | 7,691,263.5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4,903,937.33 | 2,196,819,382.3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7,415,325.62 | 298,796,626.4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32,761.17 | -88,965.6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4,083,939.27 | 712,123,622.6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15,735,271.54 | 503,611,648.9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61,651,332.27 | 1,215,735,271.54 |
公司负责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艺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63,943,140.00 | 2,760,769,277.29 | 1,562,968.32 | 35,255,646.64 | 147,927,348.72 | 3,809,458,380.97 | 220,289,710.56 | 4,029,748,091.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12,169.13 | -412,169.13 | -4,726.64 | -416,895.7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63,943,140.00 | 2,760,769,277.29 | 1,562,968.32 | 35,255,646.64 | 147,515,179.59 | 3,809,046,211.84 | 220,284,983.92 | 4,029,331,195.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210,000.00 | 42,604,345.95 | 11,514,978.68 | 228,557,161.24 | 305,886,485.87 | 21,584,738.31 | 327,471,224.1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514,978.68 | 228,557,161.24 | 240,072,139.92 | 18,508,405.32 | 258,580,545.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210,000.00 | 42,604,345.95 | 65,814,345.95 | 4,376,332.99 | 70,190,678.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210,000.00 | 34,377,239.62 | 57,587,239.62 | 4,217,890.92 | 61,805,130.5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227,106.33 | 8,227,106.33 | 158,442.07 | 8,385,548.4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300,000.00 | -1,3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1,300,000.00 | -1,300,000.00 |
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7,153,140.00 | 2,803,373,623.24 | 13,077,947.00 | 35,255,646.64 | 376,072,340.83 | 4,114,932,697.71 | 241,869,722.23 | 4,356,802,419.94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47,404,672.00 | 2,286,883,000.02 | -587,498.04 | 35,255,646.64 | -6,030,683.01 | 2,862,925,137.61 | 221,622,753.81 | 3,084,547,891.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029,391.04 | 1,029,391.04 | 1,293,729.00 | 2,323,120.0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47,404,672.00 | 2,286,883,000.02 | -587,498.04 | 35,255,646.64 | -5,001,291.97 | 2,863,954,528.65 | 222,916,482.81 | 3,086,871,011.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316,538,468.00 | 473,886,277.27 | 2,150,466.36 | 152,516,471.56 | 945,091,683.19 | -2,631,498.89 | 942,460,184.30 |
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50,466.36 | 152,516,471.56 | 154,666,937.92 | 8,608,028.51 | 163,274,966.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16,538,468.00 | 473,886,277.27 | 790,424,745.27 | -11,239,527.40 | 779,185,217.8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16,538,468.00 | 473,886,277.27 | 790,424,745.27 | 3,076,000.00 | 793,500,745.2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315,527.40 | -14,315,527.4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63,943,140.00 | 2,760,769,277.29 | 1,562,968.32 | 35,255,646.64 | 147,515,179.59 | 3,809,046,211.84 | 220,284,983.92 | 4,029,331,195.76 |
公司负责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艺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63,943,140.00 | 3,109,278,873.13 | 2,255,840.50 | 35,255,646.64 | -92,902,417.15 | 3,917,831,083.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63,943,140.00 | 3,109,278,873.13 | 2,255,840.50 | 35,255,646.64 | -92,902,417.15 | 3,917,831,083.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210,000.00 | 42,762,788.02 | 10,822,106.50 | 55,344,747.98 | 132,139,642.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822,106.50 | 55,344,747.98 | 66,166,854.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210,000.00 | 42,762,788.02 | 65,972,788.0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210,000.00 | 34,377,239.62 | 57,587,239.6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385,548.40 | 8,385,548.4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7,153,140.00 | 3,152,041,661.15 | 13,077,947.00 | 35,255,646.64 | -37,557,669.17 | 4,049,970,725.6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47,404,672.00 | 1,739,476,300.50 | 35,255,646.64 | -117,254,248.72 | 2,204,882,370.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47,404,672.00 | 1,739,476,300.50 | 35,255,646.64 | -117,254,248.72 | 2,204,882,370.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6,538,468.00 | 1,369,802,572.63 | 2,255,840.50 | 24,351,831.57 | 1,712,948,712.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55,840.50 | 24,351,831.57 | 26,607,672.0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16,538,468.00 | 1,389,311,849.94 | 1,705,850,317.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16,538,468.00 | 1,389,311,849.94 | 1,705,850,317.9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9,509,277.31 | -19,509,277.3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63,943,140.00 | 3,109,278,873.13 | 2,255,840.50 | 35,255,646.64 | -92,902,417.15 | 3,917,831,083.12 |
公司负责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艺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2000〕8号文批准,由菲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集团)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国际热能工程公司等八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于2000年4月30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20084441G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887,153,140.00元,股份总数887,153,14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75,527,06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711,626,073股。公司股票已于200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大气污染治理及污水处理业务。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2024年4月12日第八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环保工程业务的营业周期,从开工建设至项目竣工,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除环保工程业务以外,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菲达印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印度)以及菲达国际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国际电力)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分别确定卢比及新加坡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告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合并资产总额0.10%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收款金额超过合并资产总额0.10%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收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超过合并资产总额0.10%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应付账款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单项投资活动超过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10%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资产总额超过合并资产总额的10%或利润总额绝对值超过合并利润总额的10%且金额绝对值大于2,500万元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公司将对单个企业的投资账面价值超过合并资产总额0.10%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确定为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客户类型 |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客户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长期应收款——应收租赁款 | 客户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8)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1) 气、固环保板块
账 龄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3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年以上 | 50 |
2) 水环保板块
账 龄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6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9)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 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1)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终止经营的列报方法
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
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② 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 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 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35 | 3%-5% | 2.71%-6.47%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3%-5% | 9.50%-32.33%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3%-5% | 4.75%-19.4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6-8 | 3%-5% | 11.88%-16.17%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3%-5% | 19.00%-24.25%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房屋及建筑物初步验收合格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20-50年,按产权证书载明期限 | 直线法 |
特许经营权 | 5-30年,按合同约定期限 | 直线法 |
专有技术使用权 | 5-10年,按合同约定期限 | 直线法 |
软件费 | 3-5年,按合同约定期限 | 直线法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 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①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②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③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 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归集范围。
7)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8)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9)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销售及安装环保设备收入
A.公司出口销售设备、配件不需要提供安装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时确认。
B.内销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a.对于不需要安装的环保设备及一般商品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发货给客户,并取得客户出具的收货证明等控制权转移文件时确认收入;
b.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环保设备,公司将设备的销售、安装各自确认为单项履约义务。其中设备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发货给客户,并取得客户出具的收货证明等控制权转移文件时确认收入。设备安装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整个安装期间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②污水处理服务收入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按照约定的处理单价和双方确认的结算处理量确认污水处理服务收入。
④ BOT合同中建造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相关规定, 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如既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
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如果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或者缺少类似的市场价格的,企业可以考虑市场情况、企业特定因素以及与客户有关的信息等相关信息,采用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余值法等方法合理估计单独售价。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业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但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履约进度通常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预计发生的成本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公司根据市场法确认建造服务收入的单独售价。
⑤ 建造服务收入
公司提供建筑施工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
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
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租赁负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回租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
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备 注 |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71,683.7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88,579.52 | |
未分配利润 | -412,169.13 | |
少数股东权益 | -4,726.64 | |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85,904.96 | |
净利润 | -85,904.96 | |
少数股东损益 | 2,058.67 |
(2)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简易征收5%或3%;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2.5%、15%、20%、25% |
分公司异地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菲达北京分公司)在当地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科技) | 15%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 | 15% |
青田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田紫光) | 12.5% |
宿迁洋河新区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紫光) | 12.5% |
杭州菲达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研究院) | 20% |
滁州求是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检测) | 20% |
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紫光) | 20% |
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游紫光)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增值税
1)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的规定,公司下属从事污水处理的子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
2)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的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纳税人从事“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子公司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干能源)的垃圾处理项目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享受该项政策。
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的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或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或10%抵减应纳税额。织金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织金环境)的垃圾清运服务和紫光环保、盱眙紫光、象山紫光等的污水处理劳务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2) 企业所得税
1)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紫光环保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于2022年度至2024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拟进行备案的公示》,本公司及菲达科技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于2023年度至2025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子公司洋河紫光自2018年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属于第三个减半征收年度,按12.5%的税率计缴。
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子公司青田紫光自2019年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属于第二个减半征收年度,按12.5%的税率计缴。
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子公司菲达研究院、德清紫光、龙游紫光和滁州检测享受该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28.41 | 1,928.41 |
银行存款 | 1,535,913,285.93 | 1,363,345,129.65 |
其他货币资金 | 250,227,288.52 | 171,883,202.52 |
合计 | 1,786,142,502.86 | 1,535,230,260.5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5,452.38 |
其他说明
银行存款期末数中包括募集资金321,141,896.66元,诉讼案件冻结款1,588,572.00元,ETC押金及保证金29,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期末数中包括保函保证金94,820,157.70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4,061,700.00元,上述货币资金使用受限。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724,226.32 | 8,688,303.06 |
商业承兑票据 | 15,476,697.25 | 13,882,421.37 |
合计 | 23,200,923.57 | 22,570,724.4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2,600,000.00 | |
合计 | 2,600,000.0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693,049.57 | 100.00 | 7,492,126.00 | 24.41 | 23,200,923.57 | 26,170,207.27 | 100.00 | 3,599,482.84 | 13.75 | 22,570,724.43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7,724,226.32 | 25.17 | 7,724,226.32 | 8,688,303.06 | 33.20 | 8,688,303.06 | ||||
商业承兑汇票 | 22,968,823.25 | 74.83 | 7,492,126.00 | 32.62 | 15,476,697.25 | 17,481,904.21 | 66.80 | 3,599,482.84 | 20.59 | 13,882,421.37 |
合计 | 30,693,049.57 | / | 7,492,126.00 | / | 23,200,923.57 | 26,170,207.27 | / | 3,599,482.84 | / | 22,570,724.4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7,724,226.32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22,968,823.25 | 7,492,126.00 | 32.62 |
合计 | 30,693,049.57 | 7,492,126.00 | 24.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照收到该应收票据对应合同项目应收款账龄确认计提坏账准备。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99,482.84 | 3,892,643.16 | 7,492,126.00 | |||
合计 | 3,599,482.84 | 3,892,643.16 | 7,492,126.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363,264,588.04 | 669,745,678.48 |
1至2年 | 331,316,223.09 | 215,619,021.29 |
2至3年 | 273,117,421.85 | 80,597,812.17 |
3年以上 | 345,208,616.61 | 312,796,005.83 |
合计 | 2,312,906,849.59 | 1,278,758,517.7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7,084,249.96 | 3.33 | 77,084,249.96 | 100.00 | 85,089,358.42 | 6.65 | 84,839,553.62 | 99.71 | 249,804.8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35,822,599.63 | 96.67 | 277,703,195.10 | 12.42 | 1,958,119,404.53 | 1,193,669,159.35 | 93.35 | 183,939,883.34 | 15.41 | 1,009,729,276.01 |
合计 | 2,312,906,849.59 | 100.00 | 354,787,445.06 | 15.34 | 1,958,119,404.53 | 1,278,758,517.77 | 100.00 | 268,779,436.96 | 21.02 | 1,009,979,080.8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菲达) | 29,268,758.15 | 29,268,758.15 | 100.00 | 对方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印度BGR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 9,210,194.57 | 9,210,194.57 | 100.00 | 存在产品质量纠纷,预计不能收回 |
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 | 8,609,000.00 | 8,609,000.00 | 100.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7,827,109.90 | 7,827,109.90 | 100.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北京博朗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875,000.00 | 4,875,000.00 | 100.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华阳集团(山西)纤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3,577,478.00 | 3,577,478.00 | 100.00 | 对方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印度兰科公司 | 3,484,607.67 | 3,484,607.67 | 100.00 | 对方已破产 |
贵阳德普环保成套公司 | 2,649,000.00 | 2,649,000.00 | 100.00 | 对方公司经营异常且款项逾期多年 |
江苏万事通钢结构有限公司 | 1,249,024.02 | 1,249,024.02 | 100.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726,000.00 | 726,000.00 | 100.00 | 存在诉讼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菲达武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29,482.00 | 329,482.00 | 100.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 153,000.00 | 153,000.00 | 100.00 | 对方破产,预计不能收回 |
其他零星客商合计 | 5,125,595.65 | 5,125,595.6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7,084,249.96 | 77,084,249.9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235,822,599.63 | 277,703,195.10 | 12.42 |
小 计 | 2,235,822,599.63 | 277,703,195.10 | 12.42 |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气、固环保板块 | |||
1年以内 | 1,070,915,968.82 | 32,127,479.06 | 3.00 |
1-2年 | 277,771,774.79 | 27,777,177.47 | 10.00 |
2-3年 | 246,409,330.01 | 49,281,866.01 | 20.00 |
3年以上 | 282,399,582.22 | 141,199,791.12 | 50.00 |
小计 | 1,877,496,655.84 | 250,386,313.66 | 13.34 |
水环保板块 | |||
1年以内 | 292,348,619.22 | 17,540,917.16 | 6.00 |
1-2年 | 53,544,448.30 | 5,354,444.83 | 10.00 |
2-3年 | 11,418,873.25 | 3,425,661.98 | 30.00 |
3-4年 | 34,935.10 | 17,467.55 | 50.00 |
4-5年 | 3,390.00 | 2,712.00 | 80.00 |
5年以上 | 975,677.92 | 975,677.92 | 100.00 |
小计 | 358,325,943.79 | 27,316,881.44 | 7.62 |
合计 | 2,235,822,599.63 | 277,703,195.10 | 12.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4,839,553.62 | 22,830,267.81 | 17,319,627.68 | -13,265,943.79 | 77,084,249.9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3,939,883.34 | 93,763,311.76 | 277,703,195.10 | |||
合计 | 268,779,436.96 | 116,593,579.57 | 17,319,627.68 | -13,265,943.79 | 354,787,445.06 |
[注]坏账准备中其他减少系因转让诸暨辰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和环境)股权而转出11,498,288.01元以及天津市新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天钢)债权转股权转销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各1,767,655.78元,详见本财务报告/十八/7/(4)之说明。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豫能菲达 | 15,000,000.00 | 已收回款项 | 银行承兑票据、银 | 对方已被列为失信 |
行存款 | 被执行人 | |||
合计 | 15,000,000.00 | / | / | /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62,251,000.00 | 162,625,000.00 | 424,876,000.00 | 10.23 | 38,979,800.00 |
第二名 | 182,100,000.00 | 182,100,000.00 | 364,200,000.00 | 8.77 | 10,926,000.00 |
第三名 | 148,890,150.00 | 148,890,150.00 | 297,780,300.00 | 7.17 | 8,933,409.00 |
第四名 | 137,858,240.00 | 136,159,960.00 | 274,018,200.00 | 6.60 | 31,966,491.00 |
第五名 | 39,970,707.49 | 87,414,784.13 | 127,385,491.62 | 3.07 | 13,667,966.98 |
合计 | 771,070,097.49 | 717,189,894.13 | 1,488,259,991.62 | 35.84 | 104,473,666.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货款及质保金 | 1,840,327,056.93 | 162,960,883.23 | 1,677,366,173.70 | 2,002,495,556.82 | 213,071,793.54 | 1,789,423,763.28 |
合计 | 1,840,327,056.93 | 162,960,883.23 | 1,677,366,173.70 | 2,002,495,556.82 | 213,071,793.54 | 1,789,423,763.2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40,327,056.93 | 100.00 | 162,960,883.23 | 8.85 | 1,677,366,173.70 | 2,002,495,556.82 | 100.00 | 213,071,793.54 | 10.64 | 1,789,423,763.28 |
合计 | 1,840,327,056.93 | / | 162,960,883.23 | / | 1,677,366,173.70 | 2,002,495,556.82 | / | 213,071,793.54 | / | 1,789,423,763.2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气、固环保板块 | |||
1年以内 | 1,099,850,240.14 | 32,995,507.21 | 3.00 |
1-2年 | 416,958,651.36 | 41,695,865.13 | 10.00 |
2-3年 | 203,727,016.07 | 40,745,403.21 | 20.00 |
3年以上 | 91,674,178.89 | 45,837,089.45 | 50.00 |
小计 | 1,812,210,086.46 | 161,273,865.00 | 8.90 |
水环保板块 | |||
1年以内 | 28,116,970.47 | 1,687,018.23 | 6.00 |
小计 | 28,116,970.47 | 1,687,018.23 | 6.00 |
合计 | 1,840,327,056.93 | 162,960,883.23 | 8.8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50,110,910.31 | |||
合计 | -50,110,910.31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213,071,793.54 | -50,110,910.31 | 162,960,883.23 | |||
合 计 | 213,071,793.54 | -50,110,910.31 | 162,960,883.23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95,596,132.28 | 287,696,224.57 |
合计 | 195,596,132.28 | 287,696,224.5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15,934,316.63 | |
合计 | 315,934,316.63 |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7,250,337.65 | 80.00 | 37,933,969.37 | 59.49 |
1至2年 | 7,042,102.04 | 4.80 | 5,198,272.71 | 8.15 |
2至3年 | 3,906,001.21 | 2.67 | 5,422,000.91 | 8.50 |
3年以上 | 18,365,756.15 | 12.53 | 15,219,469.38 | 23.86 |
合计 | 146,564,197.05 | 100.00 | 63,773,712.37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6,748,624.51 | 4.60 |
第二名 | 6,503,076.37 | 4.44 |
第三名 | 6,168,369.06 | 4.21 |
第四名 | 5,624,000.00 | 3.84 |
第五名 | 5,310,000.00 | 3.62 |
合计 | 30,354,069.94 | 20.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8,835,831.54 | 61,494,360.77 |
合计 | 48,835,831.54 | 61,494,360.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期末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
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鹰集团)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100.00 | 详见本财务报告/十六/2/(1)/2)之说明 |
小 计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100.00 |
(2)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 气、固环保板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55,861,301.69 | 11,509,804.40 | 20.60 |
其中:1年以内 | 30,391,432.57 | 911,742.97 | 3.00 |
1-2年 | 3,414,393.56 | 341,439.36 | 10.00 |
2-3年 | 2,570,385.73 | 514,077.15 | 20.00 |
3年以上 | 19,485,089.83 | 9,742,544.92 | 50.00 |
小 计 | 55,861,301.69 | 11,509,804.40 | 20.60 |
2) 水环保板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8,032,872.31 | 3,548,538.06 | 44.18 |
其中:1年以内 | 2,032,366.81 | 121,942.01 | 6.00 |
1-2年 | 1,591,028.00 | 159,102.80 | 10.00 |
2-3年 | 749,102.50 | 224,730.75 | 30.00 |
3-4年 | 1,075,225.00 | 537,612.50 | 50.00 |
4-5年 | 400,000.00 | 320,000.00 | 80.00 |
5年以上 | 2,185,150.00 | 2,185,150.00 | 100.00 |
小 计 | 8,032,872.31 | 3,548,538.06 | 44.18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2,423,799.38 | 42,226,092.09 |
1至2年 | 5,490,677.56 | 15,313,136.28 |
2至3年 | 11,382,397.67 | 8,213,955.82 |
3年以上 | 79,365,476.54 | 75,624,166.12 |
合计 | 128,662,351.15 | 141,377,350.3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担保代偿款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押金保证金 | 45,260,325.61 | 46,374,947.81 |
应收暂付款 | 6,056,218.98 | 11,444,680.96 |
备用金 | 4,350,050.53 | 2,609,892.49 |
其他 | 8,712,834.88 | 16,664,907.90 |
合计 | 128,662,351.15 | 141,377,350.3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334,029.33 | 725,022.69 | 77,823,937.52 | 79,882,989.54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96,592.40 | 196,592.40 | ||
--转入第三阶段 | -331,948.82 | 331,948.82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本期计提 | -103,751.95 | -89,124.11 | 1,974,406.13 | 1,781,530.07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838,000.00 | 1,838,000.00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033,684.98 | 500,542.16 | 78,292,292.47 | 79,826,519.6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第一阶段为账龄组合在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对应坏账准备,第二阶段为账龄组合在1-2年的其他应收款对应坏账准备,第三阶段为账龄组合在2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对应坏账准备以及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第一阶段3.19%,第二阶段9.12%,第三阶段50.34%,合计62.04%。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6,120,921.15 | 485,256.00 | 1,838,000.00 | 64,768,177.1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762,068.39 | 1,296,274.07 | 15,058,342.46 | |||
合计 | 79,882,989.54 | 1,781,530.07 | 1,838,000.00 | 79,826,519.6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浙江新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38,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062,909.44 | 6.27 | 担保代偿款 | 2-3年 | 8,062,909.44 |
56,220,011.71 | 43.70 | 3年以上 | 56,220,011.71 | ||
第二名 | 5,000,000.00 | 3.89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2,500,000.00 |
第三名 | 1,774,000.00 | 1.38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53,220.00 |
1,063,240.00 | 0.83 | 1-2年 | 106,324.00 | ||
1,569,000.00 | 1.22 | 2-3年 | 313,800.00 | ||
520,400.00 | 0.40 | 3年以上 | 520,400.00 | ||
第四名 | 4,000,000.00 | 3.11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2,000,000.00 |
第五名 | 2,963,005.00 | 2.30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88,890.15 |
2,500.00 | 0.01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1,250.00 | |
合计 | 81,175,066.15 | 63.11 | / | / | 69,866,805.3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9,808,462.74 | 73,613.80 | 79,734,848.94 | 83,148,843.12 | 495,193.94 | 82,653,649.18 |
在产品 | 853,318,522.71 | 170,727,562.24 | 682,590,960.47 | 895,630,713.04 | 196,187,688.64 | 699,443,024.40 |
库存商品 | 10,335,220.26 | 10,335,220.26 | 9,901,915.40 | 9,901,915.40 | ||
合计 | 943,462,205.71 | 170,801,176.04 | 772,661,029.67 | 988,681,471.56 | 196,682,882.58 | 791,998,588.9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95,193.94 | -421,580.14 | 73,613.80 | |||
在产品 | 196,187,688.64 | -7,243,860.43 | 10,732,528.61 | 7,483,737.36 | 170,727,562.24 | |
合计 | 196,682,882.58 | -7,665,440.57 | 10,732,528.61 | 7,483,737.36 | 170,801,176.04 |
[注]存货跌价准备中其他减少系因转让辰和环境股权而转出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在产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或售出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或未抵扣的税金 | 55,845,141.09 | 69,416,628.06 |
套期工具 | 29,879,530.00 | 9,952,456.80 |
合计 | 85,724,671.09 | 79,369,084.86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533,333,334.00 | 533,333,334.00 | 544,444,445.00 | 544,444,445.00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55,340,259.27 | 1,759,500.00 | 53,580,759.27 | 55,340,259.27 | 1,759,500.00 | 53,580,759.27 | |
合计 | 588,673,593.27 | 1,759,500.00 | 586,914,093.27 | 599,784,704.27 | 1,759,500.00 | 598,025,204.27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8,673,593.27 | 100.00 | 1,759,500.00 | 0.30 | 586,914,093.27 | 599,784,704.27 | 100.00 | 1,759,500.00 | 0.29 | 598,025,204.27 |
合计 | 588,673,593.27 | / | 1,759,500.00 | / | 586,914,093.27 | 599,784,704.27 | / | 1,759,500.00 | / | 598,025,204.2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客户类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长期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租赁款 | 533,333,334.00 | ||
账龄组合 | 55,340,259.27 | 1,759,500.00 | 3.18 |
合计 | 588,673,593.27 | 1,759,500.00 | 0.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59,500.00 | 1,759,500.00 | ||||
合计 | 1,759,500.00 | 1,759,5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1] | 18,453,954.29 | -2,728,889.79 | 15,725,064.50 | ||||||||
浙江丽水莲都紫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2] | 5,014,627.00 | 3,058,161.05 | 8,072,788.05 | ||||||||
小计 | 23,468,581.29 | 329,271.26 | 23,797,852.55 | ||||||||
二、联营企业 | |||||||||||
豫能菲达 | 4,371,673.69 | ||||||||||
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注3] | 31,738,655.52 | 2,104,475.48 | 33,843,131.00 | ||||||||
缙云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注4] | 4,900,000.00 | 792,881.53 | 5,692,881.53 | ||||||||
临海工投紫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小计 | 31,738,655.52 | 4,900,000.00 | 2,897,357.01 | 39,536,012.53 | 4,371,673.69 | ||||||
合计 | 55,207,236.81 | 4,900,000.00 | 3,226,628.27 | 63,333,865.08 | 4,371,673.69 |
[注1]以下简称菲达华蕴[注2]以下简称丽水紫光[注3]以下简称菲达供应链[注4]以下简称缙云紫光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257,684.52 | 9,257,684.52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9,257,684.52 | 9,257,684.52 |
合计 | 9,257,684.52 | 9,257,684.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泰州紫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 3,757,684.52 | 3,757,684.52 | |
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盛环境)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浙江诸暨骏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天津渤钢二十八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67,655.78 | 1,767,655.78 | |
合 计 | 11,025,340.30 | 1,767,655.78 | 9,257,684.52 |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2,899,012.02 | 53,088,569.22 | 205,987,581.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52,899,012.02 | 53,088,569.22 | 205,987,581.24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6,546,037.00 | 12,473,288.30 | 49,019,325.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31,383.34 | 1,173,173.76 | 6,604,557.10 |
(1)计提或摊销 | 5,431,383.34 | 1,173,173.76 | 6,604,557.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1,977,420.34 | 13,646,462.06 | 55,623,882.40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0,921,591.68 | 39,442,107.16 | 150,363,698.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6,352,975.02 | 40,615,280.92 | 156,968,255.9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94,867,143.56 | 448,247,236.9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94,867,143.56 | 448,247,236.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52,241,151.94 | 120,074,342.76 | 103,818,578.18 | 50,103,498.74 | 16,859,053.96 | 743,096,625.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2,758.94 | 2,310,895.19 | 2,575,230.24 | 1,189,946.90 | 1,870,640.62 | 8,429,471.89 |
(1)购置 | 2,310,895.19 | 590,958.20 | 1,189,946.90 | 1,158,714.01 | 5,250,514.3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82,758.94 | 1,984,272.04 | 711,926.61 | 3,178,957.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125,648.76 | 3,056,051.03 | 4,978,643.77 | 2,835,299.86 | 385,544.72 | 49,381,188.14 |
(1)处置或报废 | 38,125,648.76 | 3,056,051.03 | 4,978,643.77 | 2,835,299.86 | 385,544.72 | 49,381,188.14 |
4.期末余额 | 414,598,262.12 | 119,329,186.92 | 101,415,164.65 | 48,458,145.78 | 18,344,149.86 | 702,144,909.3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0,349,713.38 | 43,086,807.67 | 65,903,349.52 | 28,415,566.34 | 16,704,124.04 | 294,459,560.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359,439.41 | 8,019,401.07 | 5,022,762.90 | 4,292,111.15 | 1,446,525.28 | 33,140,239.81 |
(1)计提 | 14,359,439.41 | 8,019,401.07 | 5,022,762.90 | 4,292,111.15 | 1,446,525.28 | 33,140,239.8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318,444.49 | 2,966,534.64 | 4,089,547.84 | 1,965,277.07 | 372,012.45 | 20,711,816.49 |
(1)处置或报废 | 11,318,444.49 | 2,966,534.64 | 4,089,547.84 | 1,965,277.07 | 372,012.45 | 20,711,816.49 |
4.期末余额 | 143,390,708.30 | 48,139,674.10 | 66,836,564.58 | 30,742,400.42 | 17,778,636.87 | 306,887,984.2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89,827.65 | 389,827.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15 | 46.15 | ||||
(1)处置或报废 | 46.15 | 46.15 | ||||
4.期末余额 | 389,781.50 | 389,781.5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1,207,553.82 | 71,189,512.82 | 34,188,818.57 | 17,715,745.36 | 565,512.99 | 394,867,143.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1,891,438.56 | 76,987,535.09 | 37,525,401.01 | 21,687,932.40 | 154,929.92 | 448,247,236.9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123,386.41 | |
合计 | 2,123,386.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江苏菲达涂装车间VOCs治理项目 | 1,984,272.04 | 1,984,272.04 | ||||
零星工程 | 139,114.37 | 139,114.37 | ||||
合计 | 2,123,386.41 | 2,123,386.4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519,037.97 | 16,498,522.11 | 31,017,560.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65,090.63 | 5,965,090.63 | |
(1)租入 | 5,965,090.63 | 5,965,090.6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35,762.98 | 7,235,762.98 | |
(1)处置 | 7,235,762.98 | 7,235,762.98 | |
4.期末余额 | 13,248,365.62 | 16,498,522.11 | 29,746,887.7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254,057.62 | 2,887,241.31 | 8,141,298.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71,127.54 | 1,649,852.21 | 7,920,979.75 |
(1)计提 | 6,271,127.54 | 1,649,852.21 | 7,920,979.75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83,954.88 | 3,683,954.88 | |
(1)处置 | 3,683,954.88 | 3,683,954.88 | |
4.期末余额 | 7,841,230.28 | 4,537,093.52 | 12,378,323.80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07,135.34 | 11,961,428.59 | 17,368,563.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9,264,980.35 | 13,611,280.80 | 22,876,261.15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有技术使用权 | 软件费 | 特许经营权 | 合同资产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0,709,207.08 | 27,437,986.29 | 27,264,443.33 | 3,554,620,920.37 | 38,186,109.70 | 3,738,218,666.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8,495.58 | 80,140,743.29 | 45,061,878.91 | 126,291,117.78 | ||
(1)购置 | 1,088,495.58 | 1,088,495.58 | ||||
(2)建造 | 10,157,090.05 | 45,061,878.91 | 55,218,968.96 |
(3)合同资产转入 | 69,983,653.24 | 69,983,653.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871,612.85 | 83,247,988.61 | 93,119,601.46 | |||
(1)处置 | 9,871,612.85 | 9,871,612.85 | ||||
(2)转入特许经营权 | 69,983,653.24 | 69,983,653.24 | ||||
(3)转入合同资产 | 13,264,335.37 | 13,264,335.37 | ||||
4.期末余额 | 80,837,594.23 | 27,437,986.29 | 28,352,938.91 | 3,634,761,663.66 | 3,771,390,183.0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7,195,027.49 | 25,911,459.51 | 22,088,290.23 | 1,044,918,589.68 | 1,120,113,366.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15,305.02 | 774,421.89 | 2,762,895.28 | 184,410,454.12 | 189,663,076.31 | |
(1)计提 | 1,715,305.02 | 774,421.89 | 2,762,895.28 | 184,410,454.12 | 189,663,076.3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74,874.77 | 2,274,874.77 | ||||
(1)处置 | 2,274,874.77 | 2,274,874.77 | ||||
4.期末余额 | 26,635,457.74 | 26,685,881.40 | 24,851,185.51 | 1,229,329,043.80 | 1,307,501,568.45 |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202,136.49 | 752,104.89 | 3,501,753.40 | 2,405,432,619.86 | 2,463,888,614.6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514,179.59 | 1,526,526.78 | 5,176,153.10 | 2,509,702,330.69 | 38,186,109.70 | 2,618,105,299.8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诸暨华商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进出口) | 1,799,586.07 | 1,799,586.07 | ||
合计 | 1,799,586.07 | 1,799,586.0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修理费 | 29,659,917.63 | 8,983,200.00 | 20,676,717.63 | ||
装修费 | 8,913,765.28 | 1,109,866.06 | 2,532,827.39 | 7,490,803.95 | |
绿化改造 | 2,122,584.64 | 188,669.72 | 912,144.59 | 1,399,109.77 | |
合计 | 40,696,267.55 | 1,298,535.78 | 12,428,171.98 | 29,566,631.35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667,136,320.22 | 103,394,668.73 | 615,513,537.09 | 98,455,024.29 |
递延收益 | 48,551,127.52 | 11,967,249.51 | 52,309,920.48 | 12,732,051.58 |
可抵扣亏损 | 15,913,269.28 | 3,978,317.32 | 13,322,050.47 | 3,330,512.6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8,753,464.00 | 2,813,019.60 | 17,778,746.13 | 2,666,811.92 |
租赁负债 | 17,485,217.14 | 4,092,567.00 | 21,231,839.07 | 4,571,683.75 |
预提费用 | 1,000,000.00 | 150,000.00 | ||
合计 | 768,839,398.16 | 126,395,822.16 | 720,156,093.24 | 121,756,084.1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15,385,820.00 | 2,307,873.00 | 2,653,930.00 | 398,089.50 |
使用权资产 | 17,368,563.93 | 4,076,675.86 | 22,876,261.15 | 4,988,579.52 |
合计 | 32,754,383.93 | 6,384,548.86 | 25,530,191.15 | 5,386,669.0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19,366,859.25 | 152,093,093.48 |
可抵扣亏损 | 228,130,041.03 | 240,498,914.57 |
合计 | 347,496,900.28 | 392,592,008.0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42,994,885.26 | ||
2024年 | 2,629,629.00 | 14,937,361.09 | |
2025年 | 34,113,329.66 | 40,489,371.25 | |
2026年 | 49,601,372.45 | 80,054,272.67 | |
2027年 | 51,141,473.72 | 62,023,024.30 | |
2028年 | 90,644,236.20 | ||
合计 | 228,130,041.03 | 240,498,914.5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2,149,772.57 | 2,149,772.57 | 2,776,324.49 | 2,776,324.49 | ||
合计 | 2,149,772.57 | 2,149,772.57 | 2,776,324.49 | 2,776,324.49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无形资产 | 661,184,709.19 | 511,865,594.23 | 质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650,530,041.30 | 532,166,371.80 | 质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固定资产 | 300,197,162.52 | 197,668,379.84 | 抵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300,197,162.52 | 207,444,592.49 | 抵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货币资金 | 321,141,896.66 | 321,141,896.66 | 募集资金 | 用于指定投资项目 | 415,886,525.90 | 415,886,525.90 | 募集资金 | 用于指定投资项目 |
94,820,157.70 | 94,820,157.70 | 冻结 | 保函保证金 | 86,666,499.28 | 86,666,499.28 | 冻结 | 保函保证金 | |
54,061,700.00 | 54,061,700.00 | 冻结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2,587,100.00 | 52,587,100.00 | 冻结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1,588,572.00 | 1,588,572.00 | 冻结 | 诉讼冻结资金 | 55,452.38 | 55,452.38 | 外汇管制 | 境外经营子公司受外汇管制的现金 | |
29,000.00 | 29,000.00 | 冻结 | ETC保证金 | 27,000.00 | 27,000.00 | 冻结 | ETC保证金 | |
应收账款 | 120,589,332.44 | 114,386,636.45 | 质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115,790,842.12 | 107,477,456.30 | 质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投资性房地产 | 113,723,354.12 | 66,996,018.83 | 抵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113,723,354.12 | 70,639,910.03 | 抵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应收款项融资 | 20,735,000.00 | 20,735,000.00 | 质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1,667,335,884.63 | 1,362,557,955.71 | / | / | 1,756,198,977.62 | 1,493,685,908.18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369,755,711.71 | 215,000,000.00 |
质押借款 | 60,000,000.00 | 2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899,80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款 | 39,980,900.00 | |
借款利息 | 336,331.62 | 1,173,321.70 |
合计 | 470,072,943.33 | 1,135,973,321.7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59,778,500.00 | 195,41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3,000,000.00 | 5,000,000.00 |
合计 | 262,778,500.00 | 200,410,000.00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及工程款 | 2,484,192,808.71 | 1,770,459,798.91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5,241,728.92 | 14,442,572.10 |
费用类款项 | 2,410,346.49 | 3,396,105.41 |
合计 | 2,491,844,884.12 | 1,788,298,476.4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172,405.20 | 尚未结算 |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457,563.37 | 尚未结算 |
合计 | 22,629,968.5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621,576,932.86 | 505,911,022.66 |
合计 | 621,576,932.86 | 505,911,022.6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650,856.58 | 397,024,363.41 | 396,783,235.18 | 10,891,984.8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8,881,449.96 | 38,881,449.96 | ||
三、辞退福利 | 2,180,266.00 | 2,180,266.00 | ||
合计 | 10,650,856.58 | 438,086,079.37 | 437,844,951.14 | 10,891,984.8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310,489.95 | 345,404,531.36 | 343,793,248.77 | 7,921,772.54 |
二、职工福利费 | 11,053,180.63 | 11,053,180.63 | ||
三、社会保险费 | 21,158,763.04 | 21,158,763.0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9,524,090.29 | 19,524,090.29 | ||
工伤保险费 | 1,513,411.35 | 1,513,411.35 | ||
生育保险费 | 121,261.40 | 121,261.40 | ||
四、住房公积金 | 12,983,752.18 | 12,983,752.18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340,366.63 | 6,424,136.20 | 7,794,290.56 | 2,970,212.27 |
合计 | 10,650,856.58 | 397,024,363.41 | 396,783,235.18 | 10,891,984.8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4,464,045.33 | 34,464,045.33 | ||
2、失业保险费 | 1,256,716.10 | 1,256,716.1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3,160,688.53 | 3,160,688.53 | ||
合计 | 38,881,449.96 | 38,881,449.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9,203,752.25 | 157,745,085.77 |
企业所得税 | 26,203,971.90 | 11,306,903.88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9,473,757.83 | 7,700,600.22 |
土地使用税 | 7,634,095.82 | 4,045,641.26 |
房产税 | 5,552,786.06 | 6,380,674.8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67,887.69 | 1,472,190.94 |
教育费附加 | 1,016,847.63 | 664,678.73 |
印花税 | 920,627.36 | 1,197,011.56 |
地方教育附加 | 677,898.39 | 440,803.12 |
环境保护税 | 224.10 | 1,308.65 |
合计 | 252,951,849.03 | 190,954,899.02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650,000.00 | 5,9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182,008,061.14 | 117,352,511.63 |
合计 | 183,658,061.14 | 123,252,511.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外贸) | 1,000,000.00 | 5,600,000.00 |
应付股利-林景平 | 325,000.00 | 300,000.00 |
应付股利-黎琪 | 195,000.00 | |
应付股利-宁波正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30,000.00 | |
合计 | 1,650,000.00 | 5,900,000.00 |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88,784,326.80 | 76,143,612.54 |
资金拆借款 | 65,302,133.83 | 18,677,300.50 |
应付暂收款 | 14,177,438.75 | 12,556,973.00 |
其他 | 13,744,161.76 | 9,974,625.59 |
合计 | 182,008,061.14 | 117,352,511.6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38,788,082.00 | 278,198,082.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018,137.27 | 5,602,986.69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1,716,987.87 | 2,142,551.15 |
合计 | 347,523,207.14 | 285,943,619.84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81,778,827.85 | 65,765,251.29 |
期末已背书未到期供应链票据 | 38,401,360.00 | |
期末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 2,600,000.00 | |
合计 | 122,780,187.85 | 65,765,251.2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575,100,000.00 | 676,000,000.00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219,200,960.86 | 338,889,042.86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211,030,000.00 | 210,850,000.00 |
信用借款 | 72,000,000.00 | |
合计 | 1,077,330,960.86 | 1,225,739,042.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公司债券 | 202,249,472.41 | |
合计 | 202,249,472.41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100.00 | 3.45 | 2023年9月4日、5日 | 3年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300,000.00 | 50,527.59 | 202,249,472.41 | 否 | ||
合计 | / | / | / | /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300,000.00 | 50,527.59 | 202,249,472.41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12,616,499.98 | 19,370,000.87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149,420.11 | 2,983,421.43 |
合计 | 10,467,079.87 | 16,386,579.44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24,499,395.51 | 1,852,400.00 | 9,940,097.29 | 116,411,698.22 | |
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 10,871,787.13 | 4,480,175.29 | 6,391,611.84 | ||
合计 | 135,371,182.64 | 1,852,400.00 | 14,420,272.58 | 122,803,310.0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63,943,140 | 23,210,000 | 23,210,000 | 887,153,14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浙国资考核〔2023〕23号),公司向267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23,2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9元,其中计入股本23,2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05,660.38元后,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4,377,239.62元。该次新增股份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65号)。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755,274,163.55 | 34,377,239.62 | 2,789,651,403.17 | |
其他资本公积 | 5,495,113.74 | 8,227,106.33 | 13,722,220.07 | |
合计 | 2,760,769,277.29 | 42,604,345.95 | 2,803,373,623.2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 如本财务报告附注股本之说明,公司因向267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4,377,239.62元。
2) 因本期增发限制性股票,公司在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227,106.33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62,968.32 | 13,424,762.18 | 1,909,783.50 | 11,514,978.68 | 13,077,947.00 | ||
其中: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2,255,840.50 | 12,731,890.00 | 1,909,783.50 | 10,822,106.50 | 13,077,947.00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92,872.18 | 692,872.18 | 692,872.1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562,968.32 | 13,424,762.18 | 1,909,783.50 | 11,514,978.68 | 13,077,947.00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5,255,646.64 | 35,255,646.64 | ||
合计 | 35,255,646.64 | 35,255,646.64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7,927,348.72 | -6,030,683.0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12,169.13 | 1,029,391.04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7,515,179.59 | -5,001,291.9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8,557,161.24 | 152,516,471.56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6,072,340.83 | 147,515,179.5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412,169.13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322,236,820.21 | 3,484,010,317.88 | 4,242,579,157.71 | 3,391,296,111.76 |
其他业务 | 30,796,013.04 | 16,288,904.08 | 41,260,445.75 | 33,207,173.41 |
合计 | 4,353,032,833.25 | 3,500,299,221.96 | 4,283,839,603.46 | 3,424,503,285.17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4,342,964,995.56 | 3,491,852,003.11 | 4,274,289,107.60 | 3,417,491,763.4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4,158,600,756.69 | 3,346,788,815.24 |
境外 | 194,432,076.56 | 153,510,406.7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736,127,737.29 | 2,287,507,262.79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616,905,095.96 | 1,212,791,959.17 |
合计 | 4,353,032,833.25 | 3,500,299,221.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80,198.68万元,公司预计该金额将在未来1-3年内确认为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土地使用税 | 10,741,727.86 | 11,727,942.4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961,557.84 | 3,256,669.22 |
房产税 | 6,744,001.80 | 8,209,867.57 |
教育费附加 | 3,584,901.72 | 1,483,456.47 |
印花税 | 3,499,963.48 | 3,117,876.71 |
地方教育附加 | 2,391,178.28 | 1,010,311.68 |
环境保护税 | 897,656.46 | 995,283.67 |
车船使用税 | 35,942.32 | 44,041.91 |
合计 | 35,856,929.76 | 29,845,449.66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6,713,362.71 | 59,576,054.43 |
差旅费 | 6,842,460.98 | 5,259,648.32 |
业务招待费 | 4,080,667.54 | 2,854,585.61 |
其他 | 378,641.32 | 653,007.95 |
合计 | 78,015,132.55 | 68,343,296.31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9,847,821.34 | 164,990,073.30 |
折旧及摊销费 | 25,879,859.39 | 24,356,891.34 |
中介服务费 | 8,467,374.92 | 12,445,850.29 |
股份支付 | 8,385,548.40 | |
差旅费 | 6,993,208.73 | 6,214,005.38 |
办公费 | 5,095,034.09 | 5,105,301.84 |
房租费 | 4,419,019.80 | 2,985,068.86 |
业务招待费 | 3,929,461.72 | 3,302,641.80 |
水电费 | 1,466,731.76 | 1,085,686.46 |
其他 | 18,185,632.82 | 14,912,082.79 |
合计 | 232,669,692.97 | 235,397,602.06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4,275,405.49 | 57,735,954.98 |
直接投入 | 71,759,221.19 | 66,786,630.19 |
其他费用 | 14,681,917.79 | 13,460,403.74 |
合计 | 160,716,544.47 | 137,982,988.91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98,405,236.68 | 142,953,120.51 |
融资租赁利息收入 | -36,746,245.29 | -39,938,595.47 |
利息收入 | -23,933,260.73 | -13,272,048.79 |
汇兑损失 | 1,225,404.69 | -2,581,905.51 |
其他 | 5,633,898.78 | 3,296,169.99 |
合计 | 44,585,034.13 | 90,456,740.73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757,778.97 | 7,895,287.97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050,945.29 | 18,999,290.43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1,105,826.37 | 841,345.46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01,710.79 | 104,442.64 |
合计 | 40,116,261.42 | 27,840,366.50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226,628.27 | 2,419,973.1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46,037.32 | 6,037,089.07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133,596.52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829,760.00 | -28,541,729.08 |
合计 | -19,882,765.57 | -20,084,666.91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892,643.16 | -2,883,738.33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9,273,951.89 | -72,706,637.06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59,500.00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81,530.07 | 8,999,541.69 |
合计 | -104,948,125.12 | -68,350,333.70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0,110,910.31 | -40,647,306.28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665,440.57 | -4,439,685.91 |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89,827.65 | |
合计 | 57,776,350.88 | -45,476,819.84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32,599,810.13 | 187,321.26 |
合计 | 32,599,810.13 | 187,321.26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没收入 | 3,125,674.08 | 11,812,129.53 | 3,125,674.08 |
无需支付款项 | 1,444,837.01 | 397,520.28 | 1,444,837.01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3,898.79 | ||
其他 | 16,131.43 | 86,946.27 | 16,131.43 |
合计 | 4,586,642.52 | 12,300,494.87 | 4,586,642.52 |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没支出、滞纳金 | 1,650,725.68 | 483,785.29 | 1,650,725.68 |
未决诉讼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137,484.34 | 18,308.79 | 137,484.34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51,839.57 | 55,380.19 | 51,839.57 |
捐赠支出 | 50,000.00 | ||
其他 | 637,283.42 | 48,950.59 | 637,283.42 |
合计 | 3,477,333.01 | 656,424.86 | 3,477,333.01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6,147,193.76 | 52,767,716.5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551,641.66 | -10,822,038.72 |
合计 | 60,595,552.10 | 41,945,677.8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07,661,118.6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6,149,167.8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0,496,413.0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889,070.1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86,442.8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371,622.97 |
研发费加计扣除 | -14,526,911.7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11,876.8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349,175.4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 -3,651,657.54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246,490.15 |
税率变动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变化的影响 | 2,741,622.18 |
所得税费用 | 60,595,552.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财务报告/七/57之说明。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承兑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等 | 150,556,554.64 | 151,392,857.90 |
经营性存款利息收入 | 23,933,260.73 | 13,151,951.48 |
收回往来款 | 19,263,827.61 | 293,988,361.80 |
收到政府补助 | 14,712,672.12 | 13,614,019.04 |
其他 | 27,184,985.92 | 24,167,940.83 |
合计 | 235,651,301.02 | 496,315,131.0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开立履约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缴存的保证金 | 166,316,638.26 | 138,279,956.14 |
付现经营费用 | 73,949,433.17 | 69,721,739.02 |
支付仲裁赔偿款 | 962,468.00 | 16,270,883.62 |
其他 | 22,752,981.04 | 31,001,636.71 |
合计 | 263,981,520.47 | 255,274,215.49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菲达研究院青山湖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处置 | 43,109,036.00 | |
桐庐紫光污水处理项目资产处置 | 23,772,386.41 | |
其他资产处置 | 718,973.37 | 469,290.35 |
合计 | 67,600,395.78 | 469,290.35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余干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18,362,706.54 | 29,879,269.43 |
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 | 17,076,441.23 | 23,535,395.02 |
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清洁排放提标及扩建工程 | 16,191,170.23 | 7,840,341.82 |
浦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项目 | 14,184,941.29 | 13,338,164.83 |
凤阳县污水处理提标项目 | 8,158,005.97 | 34,633,357.37 |
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 | 3,121,709.20 | 25,597,876.06 |
织金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 | 429,577.83 | 12,638,970.70 |
其他 | 33,577,641.49 | 34,359,236.53 |
合计 | 111,102,193.78 | 181,822,611.76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融资租赁款 | 49,403,914.10 | 159,336,045.00 |
合计 | 49,403,914.10 | 159,336,045.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 | 22,829,760.00 | 28,541,729.08 |
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 | 947,272.38 | |
支付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款 | 15,515,937.13 | |
合计 | 23,777,032.38 | 44,057,666.21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单位间资金拆借款 | 46,000,000.00 | |
合计 | 46,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款项 | 7,962,055.33 | 135,150,309.52 |
支付发行费用 | 205,660.38 | 7,691,263.59 |
票据贴现息 | 771,921.67 | |
支付单位间资金拆借款 | 594,813,361.12 | |
合计 | 8,939,637.38 | 737,654,934.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135,973,321.70 | 589,736,611.71 | 336,331.62 | 1,254,800,000.00 | 1,173,321.70 | 470,072,943.33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06,079,676.01 | 194,680,000.00 | 1,716,987.87 | 282,498,082.00 | 2,142,551.15 | 1,417,836,030.73 |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99,940,000.00 | 2,309,472.41 | 202,249,472.41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989,566.13 | 3,457,706.34 | 7,962,055.33 | 17,485,217.14 | ||
合计 | 2,664,042,563.84 | 984,356,611.71 | 7,820,498.24 | 1,545,260,137.33 | 3,315,872.85 | 2,107,643,663.61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845,957,554.65 | 557,108,765.87 |
其中:支付货款 | 845,957,554.65 | 557,108,765.87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47,065,566.56 | 161,124,500.0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7,171,774.24 | 113,827,153.54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9,744,796.93 | 42,796,837.7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920,979.75 | 6,489,531.33 |
无形资产摊销 | 189,506,628.19 | 183,255,174.4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428,171.98 | 10,586,602.2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599,810.13 | -187,321.2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7,484.34 | 14,410.0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4,572,253.57 | 100,399,695.5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882,765.57 | 20,084,666.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39,738.00 | -11,786,175.3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11,903.66 | 964,136.6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904,504.30 | 549,227,608.3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09,347,254.43 | -604,522,517.2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98,517,111.76 | 93,175,730.58 |
其他 | 8,484,043.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4,837,374.95 | 665,450,033.5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35,643,073.16 | 1,395,949,661.3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95,949,661.30 | 785,838,275.4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9,693,411.86 | 610,111,385.8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635,643,073.16 | 1,395,949,661.30 |
其中:库存现金 | 1,928.41 | 1,928.4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534,295,713.93 | 1,363,318,129.6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1,345,430.82 | 32,629,603.24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35,643,073.16 | 1,395,949,661.3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5,452.38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存款 | 321,141,896.66 | 募集资金 |
合计 | 321,141,896.66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存款 | 1,588,572.00 | 因未决诉讼而被法院冻结的款项 | |
29,000.00 | 27,000.00 | ETC保证金 | |
其他货币资金 | 94,820,157.70 | 86,666,499.28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54,061,700.00 | 52,587,1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合计 | 150,499,429.70 | 139,280,599.2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68.61 | 7.0827 | 485.94 |
欧元 | 7.01 | 7.8592 | 55.09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054,434.62 | 7.0827 | 7,468,244.08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4,419,019.80 | 2,985,068.86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
合 计 | 4,419,019.80 | 2,985,068.86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2,514,671.6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0,067,837.69 | |
合计 | 10,067,837.69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销售损益 | 融资收益 |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的相关收入 |
污水管网售后回租 | 33,032,505.36 | ||
合计 | 33,032,505.36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数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717,884,612.67 |
减:与租赁收款额相关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 184,551,278.67 |
加: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 |
租赁投资净额 | 533,333,334.00 |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240,880,723.78 | 146,478,333.33 |
第二年 | 131,837,222.22 | 139,157,777.78 |
第三年 | 24,516,666.67 | 130,901,137.35 |
第四年 | 23,811,111.11 | 24,516,666.67 |
第五年 | 23,105,555.56 | 23,811,111.11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273,733,333.34 | 298,209,068.22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4,275,405.49 | 57,735,954.98 |
材料费 | 71,759,221.19 | 66,786,630.19 |
其他费用 | 14,681,917.79 | 13,460,403.74 |
合计 | 160,716,544.47 | 137,982,988.9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60,716,544.47 | 137,982,988.9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辰和环境 | 2023年2月20日 | 1,696,600.00 | 70 | 出售 | 资产交付且收妥转让款 | -36,884.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赣州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3年8月30日 | 尚未出资 | |
浙江环研碳集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3年11月13日 | 尚未出资 |
(2) 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
菲达印度 | 注销清算 | 2023年11月2日 | -3,283,495.34 | -718,426.13 |
菲达国际电力 | 注销清算 | 2023年3月9日 | -7,199,250.00 | 789,601.43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紫光环保 | 杭州 | 771,390,000.00 | 杭州 | 环境保护 | 98.3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菲达电气 | 诸暨 | 30,000,000.00 | 诸暨 | 制造业 | 90 | 10 | 设立 |
菲达脱硫 | 杭州 | 121,502,817.00 | 杭州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菲达科技 | 杭州 | 50,000,000.00 | 杭州 | 制造业 | 94.6 | 5.4 | 设立 |
菲达研究院 | 杭州 | 30,000,000.00 | 杭州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江苏菲达 | 盐城 | 50,000,000.00 | 盐城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菲达设备 | 诸暨 | 50,000,000.00 | 诸暨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辰通物资 | 诸暨 | 15,000,000.00 | 诸暨 | 制造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商进出口 | 诸暨 | 80,000,000.00 | 诸暨 | 制造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织金环境 | 毕节 | 60,120,000.00 | 毕节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70 | 设立 | |
余干能源 | 余干 | 131,500,000.00 | 余干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 | 设立 | |
生态研究院 | 杭州 | 90,736,842.00 | 杭州 | 环保技术服务 | 95 | 设立 | |
桐庐紫光 | 桐庐 | 13,000,000.00 | 桐庐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6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临海紫光 | 临海 | 9,000,000.00 | 临海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8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盱眙紫光 | 盱眙 | 5,600,000.00 | 盱眙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象山紫光 | 象山 | 8,000,000.00 | 象山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襄阳紫光 | 襄阳 | 52,000,000.00 | 襄阳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宿迁紫光 | 宿迁 | 12,000,000.00 | 宿迁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凤阳紫光 | 凤阳 | 38,260,000.00 | 凤阳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宣城紫光 | 宣城 | 102,000,000.00 | 宣城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三门紫光 | 三门 | 44,000,000.00 | 三门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龙游紫光 | 龙游 | 13,000,000.00 | 龙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常山紫光 | 常山 | 44,440,000.00 | 常山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90.0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田紫光 | 青田 | 150,000,000.00 | 青田 | 生态保护和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 |
环境治理业 | 业合并 | ||||||
福州紫光 | 福州 | 104,000,000.00 | 福州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滁州检测 | 滁州 | 1,500,000.00 | 滁州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德清紫光 | 德清 | 38,000,000.00 | 德清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洋河紫光 | 宿迁 | 34,666,470.00 | 宿迁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58.56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瑞安紫光 | 瑞安 | 120,000,000.00 | 瑞安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开化紫光 | 开化 | 50,000,000.00 | 开化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浦江紫光 | 浦江 | 156,000,000.00 | 浦江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6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紫光 | 宁波 | 20,000,000.00 | 宁波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遂昌紫光 | 遂昌 | 30,000,000.00 | 遂昌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桐庐水务 | 桐庐 | 4,200,000.00 | 桐庐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70.48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松阳紫光 | 松阳 | 90,000,000.00 | 松阳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紫光科技 | 杭州 | 20,000,000.00 | 杭州 | 环保咨询服务 | 7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赣州紫光 | 赣州 | 157,220,000.00 | 赣州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环研碳集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 | 46,000,000.00 | 宁波 | 环保咨询服务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本公司持有菲达华蕴51%股权,但是不能控制该公司董事会,故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紫光环保 | 1.70% | 2,521,182.02 | 32,126,035.88 | |
浦江紫光 | 35.00% | 8,016,226.64 | 86,270,841.9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紫光环保 | 95,109.67 | 270,075.79 | 365,185.46 | 75,680.42 | 84,317.22 | 159,997.64 | 46,054.43 | 284,515.88 | 330,570.31 | 78,186.24 | 96,427.76 | 174,614.00 |
浦江紫光 | 1,271.73 | 65,598.57 | 66,870.30 | 38,144.94 | 4,076.55 | 42,221.49 | 2,043.69 | 67,581.09 | 69,624.78 | 30,585.49 | 16,682.64 | 47,268.1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紫光环保 | 81,067.70 | 16,565.50 | 16,565.50 | 26,958.50 | 86,908.75 | 14,131.55 | 14,131.55 | 22,240.12 |
浦江紫光 | 9,765.36 | 2,290.35 | 2,290.35 | 6,113.17 | 10,804.36 | 1,823.86 | 1,823.86 | 3,509.16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菲达华蕴 | 诸暨 | 诸暨 | 制造业 | 51.00 | 权益法核算 | |
菲达供应链 | 诸暨 | 诸暨 | 贸易业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菲达华蕴公司 | 菲达华蕴公司 | |
流动资产 | 286,209,138.21 | 273,136,111.92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0,475,113.74 | 9,617,621.40 |
非流动资产 | 5,507,715.87 | 2,017,671.71 |
资产合计 | 291,716,854.08 | 275,153,783.63 |
流动负债 | 260,884,834.28 | 238,969,559.54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260,884,834.28 | 238,969,559.54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0,832,019.80 | 36,184,224.0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5,724,330.10 | 18,453,954.2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5,724,330.10 | 18,453,954.29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44,891,982.30 | 113,087,433.60 |
财务费用 | -71,615.30 | -124,439.63 |
所得税费用 | -1,760,302.71 | 385,887.97 |
净利润 | -5,352,204.29 | 1,085,161.8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352,204.29 | 1,085,161.8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菲达供应链 | 菲达供应链 | |
流动资产 | 211,387,995.52 | 220,878,169.46 |
非流动资产 | 224,710.55 | 374,332.01 |
资产合计 | 211,612,706.07 | 221,252,501.47 |
流动负债 | 127,004,878.56 | 141,905,862.67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27,004,878.56 | 141,905,862.67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4,607,827.51 | 79,346,638.8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3,843,131.00 | 31,738,655.52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3,843,131.00 | 31,738,655.52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925,045,463.43 | 1,019,879,443.57 |
净利润 | 5,261,188.71 | 5,726,121.9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5,261,188.71 | 5,726,121.9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8,072,788.05 | 5,014,627.0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058,161.05 | 114,627.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058,161.05 | 114,627.00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692,881.53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792,881.53 | -538,535.2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92,881.53 | -538,535.20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23,512,728.84 | 8,757,778.97 | 114,754,949.87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986,666.67 | 1,852,400.00 | 1,182,318.32 | 1,656,748.35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24,499,395.51 | 1,852,400.00 | 9,940,097.29 | 116,411,698.22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 | 28,808,724.26 | 26,894,578.40 |
合计 | 28,808,724.26 | 26,894,578.40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①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②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③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告/七/4、七/5、七/7、七/9、七/16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35.84%(2022年12月31日:19.43%)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887,908,974.06 | 2,025,784,861.92 | 795,691,617.43 | 986,348,713.86 | 243,744,530.63 |
应付票据 | 262,778,500.00 | 262,778,500.00 | 262,778,500.00 | ||
应付账款 | 2,491,844,884.12 | 2,491,844,884.12 | 2,491,844,884.12 | ||
其他应付款 | 183,658,061.14 | 183,658,061.14 | 183,658,061.14 | ||
应付债券 | 202,249,472.41 | 220,700,000.00 | 6,900,000.00 | 213,800,000.00 | |
租赁负债 | 17,485,217.14 | 19,946,660.00 | 7,330,160.00 | 5,516,500.00 | 7,100,000.00 |
小 计 | 5,045,925,108.87 | 5,204,712,967.18 | 3,748,203,222.69 | 1,205,665,213.86 | 250,844,530.63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2,642,052,997.71 | 2,862,756,647.66 | 1,444,806,932.72 | 993,436,233.47 | 424,513,481.47 |
应付票据 | 200,410,000.00 | 200,410,000.00 | 200,410,000.00 | ||
应付账款 | 1,788,298,476.42 | 1,788,298,476.42 | 1,788,298,476.42 | ||
其他应付款 | 123,252,511.63 | 123,252,511.63 | 123,252,511.63 | ||
租赁负债 | 21,989,566.13 | 28,957,102.46 | 7,493,808.62 | 9,470,039.88 | 11,993,253.96 |
小 计 | 4,776,003,551.89 | 5,003,674,738.17 | 3,564,261,729.39 | 1,002,906,273.35 | 436,506,735.43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389,336,030.73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459,937,124.86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附注七/81之说明。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 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情况 | 相应套期活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 |
现金流量套期-钢材期货合约 | 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热轧卷板等钢材,相关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明显影响。为减少公司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 | 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 | 公司预期未来采购原材料支出的现金流量变动进行套期,在指定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时,分 | 已实现 |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 |
响,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原材料相关品种套期保值业务。 |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规避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而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 | 别预计未来的采购数量,然后根据此采购数量交易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期货合约数量。 | 价格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钢材价格波动风险 | 29,879,530.00 | 指定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时,与未来预期采购交易量相匹配,套期有效;无法匹配,套期无效 | 生产成本-套期工具有效部分平仓损益:5,266,426.10 主营业务成本-套期工具有效部分平仓损益:-5,419,196.10 其他流动资产-套期工具:29,879,530.00 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部分(税前):15,385,820.00 | |
套期类别 | ||||
现金流量套期 | 29,879,530.00 | 指定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时,与未来预期采购交易量相匹配,套期有效;无法匹配,套期无效 | 生产成本-套期工具有效部分平仓损益:5,266,426.10 主营业务成本-套期工具有效部分平仓损益:-5,419,196.10 其他流动资产-套期工具:29,879,530.00 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部分(税前):15,385,82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137,214.52 | 39,137,214.52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9,137,214.52 | 39,137,214.52 | ||
(1)权益工具投资 | 9,257,684.52 | 9,257,684.52 | ||
(2)其他流动资产 | 29,879,530.00 | 29,879,530.00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195,596,132.28 | 195,596,132.2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34,733,346.80 | 234,733,346.80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中套期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布的2023年12月29日的结算价确定。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对于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2)因被投资企业保盛环境、浙江诸暨骏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和泰州紫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故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杭钢集团 | 杭州市 | 资产经营管理 | 500,000 | 33.01 | 33.0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杭钢集团的前身为杭州钢铁厂,成立于1957年8月。1994年,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杭钢集团的批复》(国经贸企〔1994〕427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钢集团的通知》(浙政办发〔1994〕171号),杭州钢铁厂更名为杭州钢铁集团公司,1995年,根据《关于成立浙江冶金集团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5〕177号),由浙江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和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等企业合并组成新的集团公司,重组后的集团公司名称仍为杭州钢铁集团公司。2017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杭钢集团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企改〔2017〕4号),杭州钢铁集团公司采用整体变更方式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由120,820万元增加至500,000万元,于2017年12月25日更名为杭钢集团,并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8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杭钢集团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国资考核〔2018〕88号),将杭钢集团10%国有股权划转给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持有,杭钢集团于2019年11月2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持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30490399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重要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十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重要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十之说明。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菲达集团 | 股东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 | [注1] |
上海菲达驿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菲达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控制企业 |
富春有限公司(香港)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杭钢外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宁波钢铁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动力)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浙江紫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臻物业)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保盛环境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浙江杭钢职业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国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宁波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宁波紫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浙江星光经贸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杭州紫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
杭州杭钢亚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杭钢动力参股企业 |
光大环保能源(织金)有限公司 | [注2] |
其他说明
[注1]杭钢集团持有巨化集团15.01%股权,本公司董事长在巨化集团担任董事,故巨化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注2] 光大环保能源(织金)有限公司(原名织金菲达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织金能源)原系本公司子公司,本公司将持有的该公司股权以2022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转让给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股权转让后的一年内仍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菲达供应链 | 采购钢材 | 317,163,529.99 | 301,573,808.99 | ||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服务 | 5,211,339.07 | 17,239,506.50 | ||
采购设备 | 4,399,025.61 | ||||
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 | 采购活性焦等 | 4,582,161.82 | 21,338,769.94 |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装修服务 | 2,793,112.27 | 3,230,027.14 | ||
宁波钢铁 | 能耗费 | 2,666,079.81 | 2,445,290.74 | ||
杭钢集团 | 接受劳务 | 2,413,635.33 | |||
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采购配套件 | 963,893.81 | 9,227,814.82 | ||
紫臻物业 | 物业费 | 855,684.28 | 141,871.70 | ||
杭钢动力 | 维修安装费 | 881,214.45 | 2,377,979.99 | ||
采购设备 | 377,930.06 | 39,823.01 | |||
检测费 | 413,637.49 | ||||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监理费 | 398,401.89 | 243,123.58 |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461,774.94 | 9,688,208.14 | ||
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研发服务 | 264,150.94 | |||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203,750.00 | 122,250.00 |
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监理费 | 195,734.90 | |||
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检测费 | 103,537.77 | 47,858.29 | ||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固废处理 | 20,283.01 | |||
检测费 | 4,716.58 | ||||
杭州紫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4,877.98 | |||
菲达华蕴 | 接受劳务 | 2,000.00 | |||
杭州杭钢亚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检测费 | 1,320.75 | |||
浙江星光经贸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111,006.37 | |||
菲达集团 | 接受劳务 | 50,000 | |||
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11,598.99 | |||
小 计 | 344,381,792.75 | 367,888,938.2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钢铁 | 销售环保设备 | 184,997,117.06 | 73,870,991.31 |
污水处理服务 | 37,327,651.80 | 36,103,388.45 | |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销售环保设备 | 117,678,497.21 | |
提供技术服务 | 52,358.49 | ||
保盛环境 | 运维服务 | 42,372,948.99 | 26,459,090.02 |
菲达华蕴 | 销售环保设备 | 16,379,752.00 | |
提供劳务 | 62,184.00 | 178,084.62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服务 | 5,621,547.13 | |
污水处理服务 | 25,656.48 | 5,567,971.73 | |
销售环保设备 | 11,002,435.66 | ||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 | 受托运营服务 | 5,567,971.73 | |
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 | 受托运营服务 | 4,150,943.40 | 4,150,943.39 |
豫能菲达 | 销售环保设备 | 1,652,423.67 | |
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环保设备 | 786,204.42 | 1,318,220.35 |
菲达集团 | 提供劳务 | 574,527.22 | 62,760.00 |
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服务 | 264,150.94 | |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提供技术服务 | 47,169.81 | |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销售环保设备 | -324,754.41 | 54,980,239.01 |
杭钢国贸 | 销售钢材 | 163,936,414.28 | |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 | 11,504,424.76 |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销售环保设备 | 1,516,460.18 | |
浙江杭钢职业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19,888.98 | |
小 计 | 417,236,349.94 | 390,671,312.7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海菲达驿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85,714.29 | 257,142.86 |
菲达集团 | 房租租赁 | 137,614.68 | |
菲达供应链 | 房屋租赁 | 45,231.72 | 8,057.14 |
小计 | 330,946.01 | 402,814.6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紫臻物业 | 房屋租赁 | 4,959,841.09 | 4,603,333.33 | 322,378.78 | 250,977.46 | ||||||
菲达集团 | 房屋租赁 | 360,440.37 | 283,690.83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长期借款 | ||||
杭钢集团 | 171,000,000.00 | 2022/11/24 | 2025/11/23 | 否 |
杭钢集团 | 25,700,000.00 | 2023/6/19 | 2025/11/23 | 否 |
杭钢集团/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 | 149,890,000.00 | 2016/6/28 | 2025/12/31 | 否 |
[注]该笔借款由杭钢集团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子公司浦江紫光对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所有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保函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由菲达集团为本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5,290,090.25元。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杭钢外贸 | 46,000,000.00 | 2023-12-28 | 2024-12-27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47.65 | 885.4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为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本公司与杭钢国贸开展钢材合约远期交易。2023年度该类业务项下累计采购钢材15,504.15万元,均已返售给杭钢国贸,实现损益-2,282.98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菲达华蕴 | 75,525,031.24 | 13,393,376.21 | 25,177,384.18 | 2,517,738.42 |
宁波钢铁 | 39,970,707.49 | 8,091,056.13 | 27,134,343.35 | 2,619,537.02 | |
豫能菲达 | 29,268,758.15 | 29,268,758.15 | 44,268,758.15 | 44,268,758.15 | |
保盛环境 | 7,722,022.50 | 231,660.68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986,370.00 | 59,182.20 | 7,131,370.00 | 243,532.20 |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85,680.00 | 8,568.00 | 344,990.51 | 92,886.44 | |
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6,500.00 | 195.00 | 363,299.00 | 10,898.97 | |
杭钢动力 | 7,915.00 | 791.50 | |||
小 计 | 153,565,069.38 | 51,052,796.37 | 104,428,060.19 | 49,754,142.70 | |
应收票据 | 宁波钢铁 | 3,124,226.32 |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100,000.00 | ||||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
小 计 | 6,724,226.32 | ||||
应收款项融资 | 宁波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4,500,000.00 | |||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
浙江东菱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杭钢国贸 | 9,200,000.00 |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540,000.00 | ||||
宁波钢铁 | 2,850,000.00 | ||||
宁波紫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2,481,169.06 | ||||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108,000.00 | ||||
小 计 | 33,000,000.00 | 44,679,169.06 | |||
预付款项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290.06 | 290.06 | ||
杭钢国贸 | 46.78 | ||||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290,700.00 | ||||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8,422.78 | ||||
小 计 | 336.84 | 359,412.84 | |||
其他应收款 | 宁波钢铁 | 4,926,640.00 | 993,744.00 | 3,652,640.00 | 759,197.20 |
紫臻物业 | 480,000.00 | 29,600.00 | 386,680.00 | 21,200.40 | |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400,000.00 | 12,000.00 | |||
菲达集团 | 178,851.25 | 5,365.54 | 188,769.70 | 5,663.09 | |
菲达华蕴 | 62,184.00 | 1,865.52 | 62,760.00 | 1,882.80 | |
菲达供应链 | 15,799.33 | 473.98 | 821,703.00 | 24,651.09 |
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 | 9,550.00 | 4,775.00 | 9,550.00 | 4,775.00 | |
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 | 2,168.00 | 1,201.68 | 148,973.00 | 147,390.98 | |
杭钢集团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
织金能源 | 1,152,655.74 | 34,579.68 | |||
小 计 | 6,075,392.58 | 1,049,225.72 | 6,423,931.44 | 999,540.24 | |
合同资产 | 宁波钢铁 | 87,414,784.13 | 5,576,910.85 | 67,919,428.56 | 7,235,536.24 |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50,800,000.00 | 1,524,000.00 | 1,539,750.00 | 153,975.00 | |
菲达华蕴 | 29,968,262.59 | 4,735,032.38 | 73,100,223.35 | 7,310,022.33 | |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9,192,000.00 | 919,200.00 | 15,320,000.00 | 459,600.00 | |
保盛环境 | 5,600,000.00 | 168,000.00 | 8,630,681.29 | 258,920.44 |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42,720.00 | 34,272.00 | 1,713,600.00 | 51,408.00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234,730.89 | 23,473.09 | 2,458,000.00 | 73,740.00 | |
小 计 | 183,552,497.61 | 12,980,888.32 | 170,681,683.20 | 15,543,202.0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菲达供应链 | 37,772,201.02 | 46,058,267.23 |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245,779.84 |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1,636,131.70 | 3,833,987.54 | |
紫臻物业 | 954,140.10 | ||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131,597.00 |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0,894.34 | 21,894.34 | |
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71,231.97 | 71,231.97 | |
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34,960.80 | 1,610,886.09 | |
杭钢动力 | 19,940.00 | 149,376.90 | |
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2,400.00 | ||
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 | 847,456.00 | ||
杭钢外贸 | 285,500.00 | ||
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 | 655.00 | ||
小 计 | 43,989,276.77 | 52,879,255.07 | |
应付票据 | 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1,650,000.00 | |
小 计 | 1,650,000.00 | ||
合同负债 |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18,746,902.65 | 5,953,982.30 |
宁波钢铁 | 306,017.70 | 15,819,506.17 | |
豫能菲达 | 2,580,530.97 | ||
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95,575.22 | ||
小 计 | 19,052,920.35 | 24,449,594.66 | |
其他应付款 | 杭钢外贸 | 46,013,992.00 | 5,600,000.00 |
杭钢集团 | 2,421,635.33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649,442.24 | ||
杭钢动力 | 281,334.42 | 215,682.42 | |
富春有限公司(香港) | 259,181.09 | 259,181.09 |
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250,000.00 | |
菲达集团 | 10,000.00 | ||
菲达华蕴 | 2,000.00 | ||
豫能菲达 | 1,074.85 | 365,497.25 | |
小 计 | 49,786788,659.93 | 7,690,360.76 | |
应付股利 | 杭钢外贸 | 1,000,000.00 | |
小 计 | 1,000,000.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10,650,000.00 | 26,518,500.00 | 10,650,000.00 | 26,518,500.00 | ||||
研发人员 | 6,610,000.00 | 16,458,900.00 | 6,610,000.00 | 16,458,900.00 | ||||
销售人员 | 2,500,000.00 | 6,225,000.00 | 2,500,000.00 | 6,225,000.00 | ||||
生产人员 | 3,450,000.00 | 8,590,500.00 | 3,450,000.00 | 8,590,500.00 | ||||
合 计 | 23,210,000.00 | 57,792,900.00 | 23,210,000.00 | 57,792,9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浙国资考核〔2023〕23号),2023年8月,公司向267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9元。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为限售期,之后根据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逐步解除限售。此项属于设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计划,因上述人员取得本公司股份的成本低于其股份的公允价值,总激励2,321.00万股共计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5,941.76万元。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及资本公积。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股票价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员工人数变动等信息做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8,227,106.33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3,847,741.95 | |
研发人员 | 2,388,129.03 | |
销售人员 | 903,225.81 | |
生产人员 | 1,246,451.61 | |
合计 | 8,385,548.40 |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结清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 | 期末数 | ||
原币金额 | 汇率 | 折人民币金额 | |
人民币 | 759,878,286.66 | 1.0000 | 759,878,286.66 |
美元 | 4,379,426.59 | 7.0827 | 31,018,164.71 |
欧元 | 126,278.45 | 7.8592 | 992,447.59 |
合计 | 791,888,898.96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仲裁2015年2月14日,本公司与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德)原股东朱为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朱为民将其持有的江苏海德47%的股权作价人民币11,045万元转让给本公司。江苏海德原股东承诺,江苏海德的债权债务以股权转让基准日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为限。后公司查明股权转让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江苏海德财务报表未反映的负债金额为4,067.09万元。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不再支付股权转让对价中的尾款1,905万元及资金占用息
142.902万元。
2018年5月30日,朱为民向深圳国际仲裁院就公司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申请仲裁。2020年10月14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裁决,裁决本公司应支付朱为民的金额为未支付股权转让款扣除本公司部分仲裁请求后的差额1,503.26万元。本公司于2020年10月计提预计负债1,503.26万元,于2021年4月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上述裁决,于2021年12月被驳回。2022年1月27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裁定结果进行强制执行,从本公司银行账户扣划1,627.09万元(包括利息与执行费用),同时本公司向该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目前上述款项已被法院冻结,暂不支付给朱为民,保全期限届满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此外,本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21年9月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请仲裁申请撤销 2015年2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退还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021年12月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受理上述仲裁申请。
2022年2月,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了朱为民提交的仲裁反请求申请。朱为民申请本公司向其补偿律师费共计118.33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2023年6月28日,深圳国际仲裁院驳回了本公司的所有仲裁请求和朱为民的所有仲裁反请求,并由本公司支付仲裁费96.25万元。2024年1月,本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2023年6月28日作出的裁决书,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案件正在审理中。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详见本财务报告/十四之说明。
②公司及子公司为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
2013年5月16日本公司与神鹰集团签约,各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互保期2年,到期后续保2年,互保期自2015年5月16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2016年10月,神鹰集团债务到期后无力偿还,由本公司代偿本息158,472,698.91元。神鹰集团将诸暨市“朗臻幸福家园”小区的14间商铺与诸暨市鼎盛苑小区的18间商铺(面积计8609.49平方米)抵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资产。
上述32间商铺作为抵债资产于2021年8月过户至本公司,经债务重组后,本公司对神鹰集团债权余额变更为59,963,398.91元,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因办理过户手续,本公司为神鹰集团代垫税费21,092,509.44元,扣除返还部分13,029,600.00元后,剩余部分8,062,909.44元于2021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2年7月22日,本公司收到神鹰集团破产债权分配3,743,387.2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神鹰集团债权余额为64,282,921.15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控股股东变更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收到控股股东杭钢集团发来的《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无偿划转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经杭钢集团董事会审议,决定将杭钢集团持有的菲达环保股权(292,832,289股)无偿划转至杭钢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杭钢集团变更为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环保设备 | 污水处理 | 建造服务 | 其他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3,448,537,649.29 | 750,915,055.88 | 45,061,878.91 | 77,722,236.13 | 4,322,236,820.21 |
主营业务成本 | 2,938,224,440.05 | 445,548,449.17 | 45,061,878.91 | 55,175,549.75 | 3,484,010,317.88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与Lanco Enterprise Pte. Ltd.(位于新加坡,以下简称兰科(新加坡))签约承建四个燃煤电站静电除尘器项目。兰科(新加坡)是Lanco Infratech Limited(位于印度,以下简称兰科基建)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8月7日,兰科基建被银行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准许其在2018年5月前进行自救重整。2019年2月15日,兰科(新加坡)因资不抵债被强制清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面未结转存货成本及未收回债权12,513.38万元,本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2019年10月,本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青01破4号之三《通知书》,根据《通知书》,法院已受理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破产重整一案。本公司系盐湖镁业供热中心烟气脱硫硝除尘项目承包商,项目合同总价11,378万元,该项目已进入试运行验收阶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未结转存货成本及未收回债权余额3,442.78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本公司联营企业豫能菲达受其下游客户经营影响,债权回收与债务偿还存在一定困难。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菲达脱硫和菲达电气应收豫能菲达款项余额2,926.88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437.17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此外,本公司对豫能菲达上述债权余额已取得豫能菲达下游客户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豫能菲达将其对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等3家客户享有的应收账款分别质押给了本公司及子公司菲达脱硫、菲达电气。
(4)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天津新天钢(曾用名: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债权余额177.13万元,本公司管理层预计该债权未来收回的可能性极低,已于2021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天津新天钢已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根据重整方案本公司债权中的117.09万元转为建信信托-彩蝶1号财产权信托计划,由该信托的收益偿还债务,2022年、2023年该信托计划分别支付货款0.49万元、0.36万元;其余债权连同账面未确认的质保金计126.85万元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受偿,2023年7月12日,债转股方案实施,公司持有的债权转为天津渤钢二十八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638%股权份额,账列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根据2015年12月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与子公司浦江紫光签订的《污水管网售后回租合同》,排水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浦江紫光出售其拥有所有权的浦江县四
座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以下简称污水管网),总售价5亿元,租赁期10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 排水公司于第6年开始回购污水管网,每年等额支付人民币1亿元;租赁期内,年租金以污水管网总售价5亿元扣除已支付的回购金额为基数,按5 年以上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5%确定(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银行的贷款调整办法进行调整)。租赁期满浦江紫光将污水管网的所有权无条件转交给排水公司。浦江紫光2016年已支付5亿元的污水管网价款,本年度收到 19,845,000.00元的污水管网租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为319,845,000,00 元,未实现融资收益为19,845,000.00 元。
(6)根据2017年6月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松阳住建局)与子公司松阳紫光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PPP项目》,住建局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松阳紫光出售其拥有所有权的污水处理厂及城区污水主管网25.37公里和三座提升泵站,总售价3亿元,租赁期27年,自2017年6月27日至2044年6月26日,租赁期满松阳紫光将污水管网的所有权无条件转交给松阳住建局。松阳住建局从第一笔打款每满一年即2018年起每年6月30日返还等额本金1,111,111.11元,直到特许经营权期限结束,利息为5年贷款基准利率加1.45%(6.35%)。本年度收到26,280,566.66元的污水管网租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为398,039,612.67元,未实现融资收益为164,706,278.67元。
(7)根据2015年11月子公司瑞安紫光与瑞安市市政园林局签订的《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工程PPP项目合同》,瑞安市市政园林局已投资建设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江南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以下合称工程),瑞安市人民政府通过PPP模式,确定瑞安紫光为工程特许经营权人经营管理工程。根据协议,瑞安市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污水处理量为10万吨/日,一期为
2.5万吨/日,特许经营期为30年。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当日,瑞安紫光应向瑞安市人民政府移交污水处理项目所属全部设施。该项目工程于2017年1月正式运营。瑞安紫光于2016年5月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2016年瑞安字00485号)及质押合同(2016年瑞安(质)字0112号),以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权作质押进行融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3,650.00万元。
根据2017年12月子公司襄阳紫光与襄阳市建设委员会签订的《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协议》,采用BOT方式投资建设并在特许经营期间经营鱼梁洲污水处理厂一级 A提标改造项目。该项目日污水处理能力为30万吨,特许经营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31年7月27日。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当日,襄阳紫光应向襄阳市建设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无偿移交污水处理项目所属全部设施。该项目已于 2018年12月竣工验收,2019年12月正式运营。襄阳紫光于2021年2月2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A701X21002)及质押合同(质A70X21002),以该污水处理厂污水收费权作质押进行融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5,249.90万元。
根据2017年6月子公司松阳紫光与松阳住建局签订的《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PPP项目特经营协议》,由松阳紫光投资、接收、运营、维护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项目,并在特许经营期期满后无偿将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项目完好移交给松阳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并保证其正常运行。该项目于2017年6月正式运营。2021年5月14日,松阳紫光与中国银行松阳支行签订《借款合同》(2021年松中贷字066号)、《保证合同》(2021年松中保字066号)及《质押合同》(2021年松中质字066号),紫光环保为松阳紫光在该银行取得的16,00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该借款同时由松阳紫光污水项目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余额10,000.00万元。
根据2015年12月子公司浦江紫光与浦江县住建局签订的《浦江县四座污水处理厂PPP 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采用PPP模式市场化运营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根据协议,浦江县污水处理项目总规模为13.8万吨/日,转让价款2.8亿元,特许经营期为25年,自项目设施交付之日起计算。特许经营期满时,将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及附属工程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浦江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2016年1月21日已完成资产移交并开始运营。浦江紫光于2016年6月2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16040029)及质押合同(16040029-3、16040029-4),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权用作质押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14,989.00万元。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PPP项目合同
(1)固废处理项目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与余干县城管局签订《余干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合同约定由本公司和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实施该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38,125.00万元,项目运作方式为DBFOT,建设一座日焚烧处理6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设2×3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该项目已于2021年10月投入商业运营。
(2)污水处理项目
公司主要通过PPP等模式与地方政府签订污水处理厂项目相关的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公司兴建污水处理厂,一般拥有25至30年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间,公司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即收取污水处理费用,同时负有运营、维护等义务。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的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至各地方政府或其指定的接收单位。公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主要通过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等模式开展。该类模式实质均为PPP项目合同,公司将此类模式的合同均归类为PPP项目合同进行管理。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93,987,362.11 | 335,957,840.60 |
1至2年 | 260,659,013.05 | 172,595,231.68 |
2至3年 | 250,839,766.98 | 79,211,953.95 |
3年以上 | 363,346,806.99 | 279,976,628.05 |
合计 | 1,868,832,949.13 | 867,741,654.2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8,698,096.93 | 2.61 | 48,698,096.93 | 100 | 32,771,792.49 | 3.78 | 32,771,792.49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20,134,852.20 | 97.39 | 226,706,763.12 | 12.46 | 1,593,428,089.08 | 834,969,861.79 | 96.22 | 133,347,243.05 | 15.97 | 701,622,618.74 |
合计 | 1,868,832,949.13 | / | 275,404,860.05 | / | 1,593,428,089.08 | 867,741,654.28 | / | 166,119,035.54 | / | 701,622,618.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印度BGR 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 9,210,194.57 | 9,210,194.57 | 100 | 存在产品质量纠纷,预计不能收回 |
印度兰科公司 | 3,484,607.67 | 3,484,607.67 | 100 | 对方已破产 |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 153,000.00 | 153,000.00 | 100 | 对方破产,预计不能收回 |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 | 15,836,706.79 | 15,836,706.79 | 100 | 对方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华阳集团(山西)纤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3,577,478.00 | 3,577,478.00 | 100 | 对方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 | 8,609,000.00 | 8,609,000.00 | 1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7,827,109.90 | 7,827,109.90 | 1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合计 | 48,698,096.93 | 48,698,096.93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731,767,163.16 | 226,706,763.12 | 13.09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88,367,689.04 | ||
合计 | 1,820,134,852.20 | 226,706,763.12 | 12.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 | 其他变动 |
核销 | ||||||
单项计提坏账备 | 32,771,792.49 | 20,013,587.90 | 2,319,627.68 | -1,767,655.78 | 48,698,096.9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3,347,243.05 | 93,359,520.07 | 226,706,763.12 | |||
合计 | 166,119,035.54 | 113,373,107.97 | 2,319,627.68 | -1,767,655.78 | 275,404,860.05 |
[注]坏账准备中其他减少系因天津新天钢股权质押转销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各1,767,655.78元,详见本财务报告/十八/7/(5)之说明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62,251,000.00 | 162,625,000.00 | 424,876,000.00 | 11.79 | 38,979,800.00 |
第二名 | 182,100,000.00 | 182,100,000.00 | 364,200,000.00 | 10.10 | 10,926,000.00 |
第三名 | 148,890,150.00 | 148,890,150.00 | 297,780,300.00 | 8.26 | 8,933,409.00 |
第四名 | 137,858,240.00 | 136,159,960.00 | 274,018,200.00 | 7.60 | 31,966,491.00 |
第五名 | 35,104,744.32 | 87,414,784.13 | 122,519,528.45 | 3.40 | 13,376,009.19 |
合计 | 766,204,134.32 | 717,189,894.13 | 1,483,394,028.45 | 41.15 | 104,181,709.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400,000.00 | 23,4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10,951,532.88 | 148,645,124.39 |
合计 | 134,351,532.88 | 172,045,124.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
神鹰集团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100.00 | 详见本财务报告/十三/(二)/2/(2)之说明 |
小 计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100.00 |
(3)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77,934,758.88 | ||
账龄组合 | 38,812,382.16 | 5,795,608.16 | 14.93 |
其中:1年以内 | 25,245,375.50 | 757,361.26 | 3.00 |
1-2年 | 2,830,394.06 | 283,039.41 | 10.00 |
2-3年 | 2,043,662.73 | 408,732.55 | 20.00 |
3年以上 | 8,692,949.87 | 4,346,474.94 | 50.00 |
小 计 | 116,747,141.04 | 5,795,608.16 | 4.96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菲达电气 | 23,400,000.00 | 23,400,000.00 |
合计 | 23,400,000.00 | 23,4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5,385,191.13 | 125,131,220.98 |
1至2年 | 10,368,140.48 | 14,093,049.58 |
2至3年 | 10,106,572.17 | 8,860,787.92 |
3年以上 | 65,655,414.41 | 73,031,621.44 |
合计 | 181,515,318.19 | 221,116,679.9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往来款 | 77,934,758.88 | 105,986,421.24 |
担保代偿款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押金保证金 | 28,857,922.71 | 31,555,488.91 |
备用金 | 3,464,552.69 | 9,183,667.94 |
其他 | 6,975,162.76 | 10,108,180.68 |
合计 | 181,515,318.19 | 221,116,679.9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999,551.56 | 535,914.73 | 70,936,089.24 | 72,471,555.53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849.12 | 849.12 | ||
--转入第三阶段 | -2,043.66 | 2,043.66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41,341.18 | -251,680.78 | 423,251.74 | -69,770.22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838,000.00 | 1,838,000.00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757,361.26 | 283,039.41 | 69,523,384.64 | 70,563,785.3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第一阶段为账龄组合在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对应坏账准备,第二阶段为账龄组合在1-2年的其他应收款对应坏账准备,第三阶段为账龄组合在2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对应坏账准备以及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第一阶段0.79%,第二阶段2.73%,第三阶段49.47%,合计38.87%。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6,120,921.15 | 485,256.00 | 1,838,000.00 | 64,768,177.1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50,634.38 | 555,026.22 | 5,795,608.16 | |||
合计 | 72,471,555.53 | 485,256.00 | 555,026.22 | 1,838,000.00 | 70,563,785.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浙江新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38,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062,909.44 | 4.44 | 担保代偿款 | 2-3年 | 8,062,909.44 |
56,220,011.71 | 30.97 | 关联往来款 | 3年以上 | 56,220,011.71 | |
第二名 | 29,262,579.86 | 16.12 | 关联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三名 | 25,708,732.78 | 14.16 | 关联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四名 | 14,689,637.06 | 8.09 | 关联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五名 | 263,686.11 | 0.15 | 关联往来款 | 1年以内 | |
7,000,000.00 | 3.86 | 关联往来款 | 1-2年 | ||
742,452.83 | 0.41 | 关联往来款 | 3年以上 | ||
合计 | 141,950,009.79 | 78.20 | / | / | 64,282,921.1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514,976,488.62 | 2,514,976,488.62 | 2,108,104,714.53 | 2,108,104,714.5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3,939,869.19 | 4,371,673.69 | 49,568,195.50 | 54,564,283.50 | 4,371,673.69 | 50,192,609.81 |
合计 | 2,568,916,357.81 | 4,371,673.69 | 2,564,544,684.12 | 2,162,668,998.03 | 4,371,673.69 | 2,158,297,324.3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菲达设备 | 50,000,000.00 | 234,838.71 | 50,234,838.71 | |||
菲达脱硫 | 155,248,295.34 | 155,248,295.34 | ||||
辰通物资 | 79,899,600.00 | 79,899,600.00 | ||||
菲达科技 | 47,367,500.00 | 361,290.33 | 47,728,790.33 | |||
菲达研究院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华商进出口 | 119,421,382.75 | 325,161.29 | 119,746,544.04 | |||
江苏菲达 | 40,000,000.00 | 72,258.06 | 40,072,258.06 | |||
菲达电气 | 27,000,000.00 | 216,774.19 | 27,216,774.19 | |||
织金环境 | 42,084,000.00 | 90,322.58 | 42,174,322.58 | |||
余干能源 | 67,065,000.00 | 126,451.62 | 67,191,451.62 | |||
菲达国际电力 | 5,222,595.00 | 5,222,595.00 | ||||
菲达印度 | 3,283,495.34 | 3,283,495.34 | ||||
环保研究院 | 86,199,999.90 | 86,199,999.90 | ||||
紫光环保 | 1,441,512,846.10 | 327,750,767.75 | 1,769,263,613.85 | |||
合计 | 2,108,104,714.53 | 415,377,864.43 | 8,506,090.34 | 2,514,976,488.6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菲达华蕴 | 18,453,954.29 | -2,728,889.79 | 15,725,064.50 | ||||||||
小计 | 18,453,954.29 | -2,728,889.79 | 15,725,064.50 | ||||||||
二、联营企业 | |||||||||||
菲达供应链 | 31,738,655.52 | 2,104,475.48 | 33,843,131.00 | ||||||||
豫能菲达 | 4,371,673.69 | ||||||||||
小计 | 31,738,655.52 | 2,104,475.48 | 33,843,131.00 | 4,371,673.69 |
合计 | 50,192,609.81 | -624,414.31 | 49,568,195.50 | 4,371,673.69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184,917,825.90 | 2,771,432,853.21 | 2,961,445,353.29 | 2,555,795,571.01 |
其他业务 | 36,872,118.89 | 25,468,352.22 | 24,442,606.44 | 19,277,287.53 |
合计 | 3,221,789,944.79 | 2,796,901,205.43 | 2,985,887,959.73 | 2,575,072,858.54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3,215,970,178.18 | 2,791,081,438.82 | 2,980,840,340.69 | 2,568,838,310.14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3,102,035,487.83 | 2,705,989,746.81 |
境外 | 119,754,456.96 | 90,911,458.6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404,844,385.20 | 2,077,199,207.70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816,945,559.59 | 719,701,997.73 |
合计 | 3,221,789,944.79 | 2,796,901,205.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10,580.34万元,公司预计该金额将在未来1-3年内确认为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24,414.31 | 13,783,975.0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562,556.87 | -18,701,451.61 |
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息 | 5,110,781.54 | 15,520,206.64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829,760.00 | -4,451,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133,596.52 | |
合计 | -32,039,546.16 | 6,151,730.1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研发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直接投入 | 58,607,847.44 | 56,370,151.95 |
职工薪酬 | 51,903,481.57 | 41,558,764.44 |
其他费用 | 11,095,238.40 | 10,138,643.18 |
合 计 | 121,606,567.41 | 108,067,559.57 |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2,316,288.4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857,943.9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2,829,76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7,319,627.68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97,529.6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796,103.36 | [注]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81,296.9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441,283.52 | |
合计 | 52,035,152.57 |
[注]本期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冲减以前年度多计提奖金6,654,037.36元以及紫光环保托管费收入4,142,066.00元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2,551,863.12 | |
2022年度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1,915,061.55 | |
差异 | -636,801.57 | 详见下表 |
差异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04,442.64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841,345.46 |
企业所得税影响 | 216,410.0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2,576.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636,801.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78 | 0.26 | 0.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7 | 0.20 | 0.20 |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228,557,161.24 |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52,035,152.5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176,522,008.67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 D | 3,809,046,211.84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E | 65,814,345.95 |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F | 4.00 | |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G | ||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H | ||
其他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I1 | 692,872.18 |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1 | 6.00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I2 | 10,822,106.50 | |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2 | 6.00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L= D+A/2+ E×F/K-G×H/K±I×J/K | 3,951,020,397.1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M=A/L | 5.78% | |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 N=D+A/2+ E×F/K-G×H/K | 3,945,262,907.78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O=C/L | 4.47% |
(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①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228,557,161.24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52,035,152.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176,522,008.67 |
期初股份总数 | D | 863,943,140.00 |
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E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 F | 23,210,000.00 |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G | 4.00 |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 H | |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I | |
报告期缩股数 | J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00 |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L=D+E+F×G/K-H×I/K-J | 871,679,806.67 |
基本每股收益 | M=A/L | 0.26 |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 N=C/L | 0.20 |
②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吴东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