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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达环保: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目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3—4页

页共4页

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889号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环保)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菲达环保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菲达环保2023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菲达环保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菲达环保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页共4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菲达环保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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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度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2022年1月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通过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317,06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1元,由杭钢集团以其所持有的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62.95%股权作价认购。上述用于认购本次发行新股的股权价值以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评估值为准。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9,721,739.00元,每股面值1元,折股份总数699,721,739股。

此次交易前,本公司已持有紫光环保35.00%的股份。此次交易完成后,紫光环保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紫光环保97.95%的股份。

(2)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相关股份认购合同,公司确定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21个认购对象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4,221,40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98,116,008.86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3,943,140.00元,每股面值1元,折股份总数863,943,140股。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22年4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10号)核准。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已分别于2022年4月及2022年8月实施完毕。公司已向杭钢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31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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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21个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4,221,401股,并办理了证券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根据本公司与紫光环保原控股股东杭钢集团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分别不低于12,032.72万元、12,078.33万元、12,423.73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为13,630.07万元,超过承诺数1,551.74万元(承诺数:12,078.33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12.8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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