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下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的影响
1、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本公司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为最大限度考虑摊薄即期回报对财务指标的影响,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6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测算的假设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为量化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以39,173.00万股进行测算,募集资金总额为90,145.40万元,同时,本次测
算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发布的2020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2020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分别为12,500.00万元到16,000.00万元和9,400.00万元到12,700.00万元,取预计区间下限。
(5)假设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有以下三种情况:(1)与2020年度持平;(2)较2020年度增长10%;(3)较2020年度增长20%;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305,775,152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变化;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不进行利润分配;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预测)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总股本(股) | 1,305,775,152 | 1,697,507,697 | 1,305,775,152 |
情况1: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度保持不变,即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00.00万元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2,500.00 | 12,500.00 | 12,50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9,400.00 | 9,400.00 | 9,40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0 | 0.08 | 0.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7 | 0.06 | 0.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0 | 0.08 | 0.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7 | 0.06 | 0.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2% | 2.56% | 2.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2% | 1.93% | 2.17% |
情况2: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度增长10%,即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750.00万元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3,750.00 | 13,750.00 | 12,50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0,340.00 | 10,340.00 | 9,40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1 | 0.09 | 0.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8 | 0.07 | 0.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1 | 0.09 | 0.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8 | 0.07 | 0.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0% | 2.82% | 2.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3% | 2.12% | 2.17% |
情况3: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度增长20%,即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00.00万元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5,000.00 | 15,000.00 | 12,50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1,280.00 | 11,280.00 | 9,40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1 | 0.10 | 0.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9 | 0.08 | 0.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1 | 0.10 | 0.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9 | 0.08 | 0.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8% | 3.07% | 2.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4% | 2.31% | 2.17% |
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包括:
1、不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显著提升发行人的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的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的使用将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新的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按照新的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市场,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建立有效的成本和费用考核体系,对采购、生产、销售等各方面进行管控,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提高公司利润率。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开设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严格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持续接受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目前,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运作规范。公司拥有较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较为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
未来,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
5、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利润分配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三、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