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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关于向17长园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17长园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简称“17长园债”,债券代码143139。本次债券总额人民币10亿元。本期债券为5年期,到期日为2022年7月13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7月13日。本期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606号文核准发行,并于2017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提供担保。高新投集团为公司本期债券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为公司本期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措施。

2019年6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17长园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措施的议案》,鉴于评级机构在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中将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为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公司同意按照本期债券担保人高新投集团的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公司向高新投集团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高新投集团将通过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融资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3个月。本次贷款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康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康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提供公司所持东莞康业100%股权、东莞康业名下土地及建筑物作为担保。公司同意在偿还该笔委托贷款后,将公司持有的东莞康业100%股权及东莞康业名下土地及建筑物向高新投集团提供质押/抵押,作为高新投集团担保17长园债的反担保措施。本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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