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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8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华海药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十一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实际到会监事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王虎根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时本次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刊登在2020年11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公司监事会经审慎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和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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