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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1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发布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主要内容为:截至2020年4月14日,公司股东周明华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0,815,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1%。自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周明华先生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44万股股份,即不超过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8月10日,周明华先生本次减持时间已过半,具体减持情况如下所示:

2020年5月11日至6月5日,周明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0,000股;

2020年5月21日,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每10股转增1股。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0年6月8日实施完毕;

2020年6月8日至8月10日,周明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538,110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周明华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240,815,72718.21%其他方式取得:240,815,727股

注:周明华先生当前股份持股来源主要为IPO前取得及上市后公司历年转增获得的股份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2020年5月11日至6月5日,周明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为910,000股。2020年6月8日至8月10日,周明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538,110股。

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每10股转增1股,在计算上述表格中的减持数量时,将其转增前减持的股份数910,000股做同比例调整,因此,其总的减持股份按照转增后计算=910,000股*1.1+13,538,110股=14,539,110股;减持比例=14,539,110股/当前公司总股本1,454,608,047股=0.9995%。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周明华14,539,1100.9995%2020/5/11 ~2020/8/10集中竞价交易29.24 -43.29511,677,683.04250,358,19017.21%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其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性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系周明华先生根据其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周明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

周明华先生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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