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上午九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