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文一科技:文一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通知中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执行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实施问答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实 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 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 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 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 35

号)。新租赁准则要求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2021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4 号”),规定了关 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 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四)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实施问答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包括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

1、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将销售商品时控制权转移前的运费及装卸费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2、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将运输及装卸费于“营业成本”科目列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 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列报进行调整,从原来计入“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项 目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销售费用-3,485,136.20-706,890.23
营业成本3,485,136.20706,890.23

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和股权权益无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

1、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 变

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1)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 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1)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 调整影响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3,726,875.923,726,875.92

项 目

项 目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 调整影响2021年1月1日
租赁负债1,648,985.871,648,985.8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21,281.172,221,281.17
未分配利润-172,076,953.20-143,391.12-172,220,344.32

2) 本公司2020年度重大经营租赁中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4,021,805.71元,将其按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为3,870,267.04元,折现后的金额与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与原经营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的差额为151,538.67元。

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35%。

2) 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三)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4 号、准则解释第 15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

2、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未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文一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