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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一科技:文一科技关于上海办同投资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3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办同实业有限公司投资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目前,投资意向金5000万元在长江建同资金账户上。

●前期投资意向金有效期限的披露有误,应为2020年7月25日起至2021年1月24日止。

●因疫情原因,导致合同目的需延期实现,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原《投资意向协议》中投资意向金的有效期限暂顺延两个月,即至2021年3月24日止。

一、上海办同前期投资背景简介

上海办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办同”)系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华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资管”)的参股子公司。上海办同于2020年5月29日与铜陵建同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同科创”)及其业务合作方铜陵长江建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建同”)签订了《投资意向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为:上海办同鉴于看好建同科创已投资的几家标的公司,愿意对其已投资的部分标的公司进行投资或者收购。为了表达诚意,在对这几家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前,上海办同需向建同科创的业务合作方长江建同支付5000万元的投资意向金,建同科创为此笔投资意向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约定在协议签署后6个月内,上海办同若决定不对标的公司进行投资,则长江建同需向上海办同无息退还5000万元的投资意向金;若决定投资,则在正式签订投资协议后,该5000万元的投资意向金转为正式的投资款项。建同科创也为了表达诚意,同意在协议中约定独家排他性条款。

二、上海办同投资进展情况

上海办同根据上述《投资意向协议》于2020年7月24日、2020年7月27日分两笔向长江建同支付了5000万元的投资意向金,长江建同分别出具了两份收款收据。在2020年7月24日长江建同出具的收据上注明有“时效至2021年元月24日”,上海办同收到收据后未表示异议,同时亦没有通知上市公司。《投资意向协议》各方认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及意思自治理念,该《投资意向协议》中关于投资意向金有效时间的约定应从收到第一笔意向金开始起算,即有效期为2020年7月25日至2021年1月24日。目前该笔意向金有效期未届满,上海办同未收回该笔意向金,协议各方仍就合作事宜正在加紧磋商。2021年1月21日,上海办同、建同科创、长江建同就投资意向金有效期限的事宜签订了《投资意向补充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为:因疫情原因,导致合同目的需延期实现,原《投资意向协议》中6个月的期限暂顺延两个月(即至2021年3月24日)。经我公司了解情况,由于今年疫情影响,负责尽职调查的中介机构内部核查部门无法进入现场核查,需待疫情稳定后再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因此,原收购计划需要延期实施。上海办同、建同科创、长江建同三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将投资意向金的有效期限暂顺延两个月(即至2021年3月24日)。根据长江建同的反馈信息,5000万元的投资意向金在长江建同资金账户上。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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