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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一科技关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0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于2019年8月8日终止。

2、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9日,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的通知,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紫光集团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决定终止向深投控转让紫光集团部分股权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清华控股筹划转让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基本情况

2018年9月4日,清华控股与苏州高铁新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和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联合”)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清华控股拟分别向苏州高新和海南联合转让其所持有的紫光集团30%、6%股权;同时,清华控股与苏州高新、海南联合三方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拟于股权转让交割后对紫光集团实施共同控制。

2018年10月25日,清华控股与苏州高新、海南联合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并共同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日,清华控股、紫光集团与深投控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清华控股拟向深投控转让紫光集团36%股权,并拟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清华控股和深投控一致行动或作出类似安排,达到将紫光集团纳入深投控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以实现深投控对紫光集团的实际控制。《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紫光集团积极配合深投控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上述交易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年10月2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拟发生重大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清华控股筹划对转让紫光集团部分股权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

二、清华控股终止筹划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及终止协议签署情况

因近期内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经各方友好协商,清华控股终止向深投控转让其所持紫光集团36%股权。2019年8月8日,清华控股、紫光集团与深投控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各方同意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合作框架协议》将被终止,其对各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除《合作框架协议》第六章(保密)约定的义务外,各方在《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其他全部权利义务均不再享有或履行。

终止筹划本次股权转让后,紫光集团的原有股权结构保持不变,清华控股仍持有紫光集团51%股权,仍为紫光集团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支持紫光集团发展。

截至目前,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我公司42,925,120股,占我公司股权比例为27.0941%。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我公司33,648,915股,占我公司股权比例为21.2390%。清华控股本次终止紫光集团部分股权转让筹划不会导致我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亦无影响。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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