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产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相关生产经营情况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初步核算,2019年度生产茅台酒基酒约4.99万吨,系列酒基酒约2.51万吨;2019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885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5%左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5%左右。本公司2020年度计划安排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0%。
二、说明事项
(一)上述2019年度经营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度数据为初步计划,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三)本公司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