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精神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负责的核查,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规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2018年度未发现公司发生过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未发现公司目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伯潭、陆金海、许定波、章靖忠
201 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