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康美:康美药业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4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公司章程》具体条款拟修订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醋制、酒制、盐制、炒、煅、蒸、煮、炖、燀、制炭、炙制、制霜、水飞、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中药提取、中药配方颗粒、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青霉素类)、原料药(甲磺酸多沙唑嗪、盐酸丙哌维林、泛酸钙、吉法酯、盐酸坦洛新、雷贝拉唑钠)、食品;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体外诊断试剂、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西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醋制、酒制、盐制、炒、煅、蒸、煮、炖、燀、制炭、炙制、制霜、水飞、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中药提取、中药配方颗粒、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青霉素类)、原料药(甲磺酸多沙唑嗪、盐酸丙哌维林、泛酸钙、吉法酯、盐酸坦洛新、雷贝拉唑钠)、食品;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体外诊断试剂、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西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
品、散装食品(干果、坚果、烘培食品、糖果蜜饯、罐头、烹调佐料、腌制品、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以上各项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建筑材料、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针、纺织品、化妆品、消毒剂、卫生产品、计生用品、农副产品;食品销售管理;房地产投资、猪、鱼、鸡、鹅、鸭饲养、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准予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按省外经贸委粤外经贸进字〔97〕339号文经营);医疗器械(凭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材);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按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按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在经核准的区域内直销经核准的产品(具体区域和产品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的为准)、普通货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自有房产租赁;市场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品、散装食品(干果、坚果、烘培食品、糖果蜜饯、罐头、烹调佐料、腌制品、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以上各项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建筑材料、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针、纺织品、化妆品、消毒剂、卫生产品、计生用品、农副产品;食品销售管理;房地产投资、猪、鱼、鸡、鹅、鸭饲养、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准予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按省外经贸委粤外经贸进字〔97〕339号文经营);医疗器械(凭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材);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按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按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在经核准的区域内直销经核准的产品(具体区域和产品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的为准)、普通货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自有房产租赁;市场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商务服务业;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5月修订本)》。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