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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美:康美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独立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7,919,904,016.66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17,900,623.7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316,057,998.94元,母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为-18,986,046,111.65元。

我们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提出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本次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能及时地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责任与义务。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为解决、消除2020年

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相关说明我们均无异议。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八、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九、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情况,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具有可行性,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曾庆、赖小平、骆涛

2022年4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曾 庆 赖小平 骆 涛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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