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药生产基地二期综合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026,027,77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0.7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代)马汉耀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马兴谷 | 2,025,707,794 | 99.98 | 是 |
1.02 | 马玉贤 | 2,025,703,756 | 99.98 | 是 |
1.03 | 万金成 | 2,025,738,459 | 99.99 | 是 |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许木镇 | 2,025,716,023 | 99.98 | 是 |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林国雄 | 2,025,819,112 | 99.99 | 是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01 | 马兴谷 | 226,642,175 | 99.94 | 0 | 0 | 0 | 0 |
1.02 | 马玉贤 | 226,638,137 | 99.94 | 0 | 0 | 0 | 0 |
1.03 | 万金成 | 226,672,840 | 99.95 | 0 | 0 | 0 | 0 |
2.01 | 许木镇 | 226,650,404 | 99.95 | 0 | 0 | 0 | 0 |
3.01 | 林国雄 | 226,753,493 | 99.96 | 0 | 0 | 0 | 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为普通决议,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柳启乾、韩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康美药业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备查文件目录
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