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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美关于召开“15康美债”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1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19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5康美债”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5康美债”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公告》,现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召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二)》,补充内容如下:

一、 变更会议审议事项

前期,红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善建商务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天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嗣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度星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创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逸潮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甄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郑州磐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作为本期债券持有人,合计持有比例共计10.267%,向本次会议提出3项临时议案,分别是:1、《关于将发行人的11.3亿元偿债资金首先用于支付本期债券最后一年利息、再向每个证券账户不高于20万元的全额支付本金、最后向其他账户按持有本期债券的面额等比例支付本金的议案》;2、《关于增加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15康美债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的议案》;3、《关于要求为15康美债提供有效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召集人于2020年2月18日发出《补充通知(一)》,拟将上述3项临时议案作为本次会议的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截止2020年2月20日,召集人收到上述议案的联合提案人郑州磐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创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红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嗣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善建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风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撤回15康美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提案的函》,要求撤回《关于将发行人的11.3亿元偿债资金首先用于支付本期债券最后一年利息、再向每个证券账户不高于20万元的全额支付本金、最后向其他账户按持有本期债券的面额等比例支付本金的议案》,不在会议上作为议案进行审议或表决。上述申请议案撤回的联合提案人合计持有比例为1.535%,其撤回《关于将发行人的11.3亿元偿债资金首先用于支付本期债券最后一年利息、再向每个证券账户不高于20万元的全额支付本金、最后向其他账户按持有本期债券的面额等比例支付本金的议案》后,该议案提案人持有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不足10%,不再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提案条件,故召集人现取消该议案,不再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变更后的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议案》
议案2《关于债券持有人可以以自身名义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议案》
议案3《关于变更“15康美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方式和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
议案4《关于要求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等为“15康美债”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议案5《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
议案6《关于要求发行人落实“15康美债”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议案7《关于要求发行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
议案8《关于要求发行人于会议决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过的议案进行答复并立即执行的议案》
议案9《关于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额支付利息,面额50万(含)以内部分的本金全额兑付、面额50万以上部分的本金等比例支付的议案》

二、变更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依据和程序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单独和/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前向召集人书面建议拟审议事项”,上述申请议案撤回的联合提案人合计持有比例为1.535%,其撤回《关于将发行人的11.3亿元偿债资金首先用于支付本期债券最后一年利息、再向每个证券账户不高于20万元的全额支付本金、最后向其他账户按持有本期债券的面额等比例支付本金的议案》后,该议案提案人持有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不足10%,不再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提案条件,故此次变更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则要求,应当于会议召开日的前2日发布通知,向持有人说明取消议案的具体原因,及时以公告方式告知债券持有人,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

广发证券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因广州嗣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者提出的撤回临时议案的申请,撤回后,《20万元议案》提案人持有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不足10%,不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提出持有人会议议案的规定。并经咨询顾问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广发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发出补充通知取消《20万元议案》,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康美债”投资者撤回临时议案的意见》。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其他会议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会议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7日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和2020年2月21日披露的

议案10《关于增加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15康美债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议案11《关于要求为15康美债提供有效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议案12《关于同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议案》
议案13《关于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二)》。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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