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镇平 郭崇慧 张平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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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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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20 |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镇平 郭崇慧 张平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
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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