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方大炭素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方大炭素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方大炭素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原预计向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针状焦等原料预计不含税金额40,000万元,本次调整后预计向北京方大及其子公司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采购针状焦等原料不含税金额41,000万元。关联董事闫奎兴先生、党锡江先生、邱亚鹏先生和刘一男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方大炭素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