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017年4月,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2019年5月9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本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等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国家关于精准扶贫的相关精神,为推动东乡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以产业扶贫的方式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当地人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公司与
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乡族自治县振东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甘肃古典盛东建设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4,000万元,出资占比为40%,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出资占比30%,东乡族自治县振东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出资占比3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