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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关于子公司受让吉林化纤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3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受让吉林化纤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大”)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公开竞拍受让了三家公司持有的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股票187,969,920股,竞拍价格为50,048.13万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吉林化纤股票99,022,556股,协议转让价格为31,687.22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子公司上海方大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合计持有吉林化纤股票385,323,170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19.55%。

● 本次交易中,拍卖事项尚需取得法院裁定书,拍卖和协议转让事项均需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子公司上海方大的通知,上海方大于2019年5月28日通过司法拍卖受让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化纤股票67,669,172股,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化纤股票67,669,172股,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化纤股票52,631,576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吉林化纤股票99,022,556股。以上合计受让股份286,992,476股,共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14.56%。竞拍价格为50,048.13万元,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价格为31,687.22万元,合计81,735.35万元(不含手续费等)。

本次交易额度已经公司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受让的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70,706,656元

注册地: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216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成立日期:1988年11月9日

经营范围:粘胶纤维、合成纤维及其深加工品:工业控制系统组态安装;粘胶纤维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品种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资产总额为714,025.81万元,负债总额为422,097.81万元,净资产291,927.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1,926.5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6,240.17万元,净利润14,078.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41.3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672元/股(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标的公司资产总额为753,909.19万元,负债总额为459,802.89万元,净资产294,106.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3,812.66万元,2019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8,022.22万元,净利润2,178.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6.0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096元/股(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情况

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持有吉林化纤股票67,669,172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3.43%;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持有吉林化纤股票67,669,172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3.43%;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吉林化纤股票52,631,576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2.67%。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吉林化纤股票99,022,556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5.02%。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看好吉林化纤所从事行业的未来发展,认可吉林化纤的长期投资价值,有利于资源整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前,子公司上海方大持有吉林化纤股票33,216,300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1.69%。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直接持有吉林化纤股票65,114,394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 3.30%。

本次交易后,上海方大直接持有吉林化纤股票320,208,776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比例为16.25%;方威先生直接持有吉林化纤股票65,114,394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3.30%,上海方大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合计持有吉林化纤股票385,320,614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 19.55%。

公司将根据司法拍卖后取得法院裁定书、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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