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坚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
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等项目的服务,聘期一年。会计报表审计酬金为人民币60万元(一年)、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酬金为人民币15万元(一年);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扬州市普林斯化工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一、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第1、2、3、5、6、9、10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无其他议题,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