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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腾达建设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度,作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客观、独立地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由廖少明先生、黄俊先生、吴非先生担任。董事会下属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均占比二分之一以上;除战略发展委员会以外的专门委员会皆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廖少明1010000
黄 俊1010000
吴 非1010001

议;主动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问询和沟通,充分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关注了如下事项: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报告期内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以及对子公司担保的情况。

2、关联交易情况。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在审慎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并结合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后发表了同意该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5月实施完毕。

5、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我们本年度就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

6、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会计政策变更。我们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新收入准则的必须,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经过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均严格履行,未出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内控审计机构,强化内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及执行力。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未发现公司内控体系存在设计或执行方面有重大缺陷的情形。10、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我们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1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我们将向股东大会述职。

述职人:廖少明、黄俊、吴非

2021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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