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2021年9月24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和安全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奇隽先生、朱锐先生、陈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李奇隽先生主持行政工作,董事长刘伟先生不再代行总经理职务),黎劲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奚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钟坚女士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黄超先生为公司安全总监。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和安全总监的
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