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09 公司简称:天富能源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天富能源 | 600509 | 天富热电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陈志勇 | - |
办公地址 | 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 | - |
电话 | 0993-2902860 | - |
电子信箱 | tfrd.600509@163.com |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电力与热力生产、供应,天然气供应及建筑施工等其它业务,主要为新疆石河子地区提供电、热、天然气等综合城市能源服务,也是西北地区唯一一家以热电联产模式为主,多种能源供应方式并举,发、供、调一体化的综合性能源上市公司。
2、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在石河子地区合法拥有独立的供电营业区域,现已建成覆盖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地区全境,以220KV双环网为主干,110KV为网架的独立区域性电网及完备的输变电体系;同时,公司独家拥有覆盖石河子市全境的集中供热管网和城市天然气管网,为石河子地区提供稳定、安全的电、热、天然气供应。公司亦拥有长期稳定高效的网内调度运营经验,电、热、天然气三大主业在石河子地区处于天然垄断地位。
发供电业务:公司是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地区唯一合法的电力供应商,具备独立的供电
营业区域及完备的输配电网体系,供电业务不受国家电网公司控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有电源装机容量达3,261兆瓦。供热业务:公司以“热电联产”独特生产方式,实现了石河子全市的集中供热。基于热电联产在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方面的天然优势,满足本地区工商业及居民冬季采暖的需求发展,公司供热业务将随城市发展保持增长,并持续提高在石河子地区供热市场的占有率。天然气业务:公司拥有石河子管道燃气业务的独家特许经营权,建成覆盖石河子全市的天然气管网及天然气门站,独家承担石河子市民用天然气的运营,同时经营车用天然气和工商业用气的供应。依据本地天然气发展政策,公司将独占石河子车用气市场未来的增量份额,同时随着公司对工业用气市场拓展力度加大,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本地区天然气市场的主导地位。此外,公司植根新疆,通过新建及同业收购,不断扩大公司在石河子以外区域燃气业务布局,持续提升公司天然气销售量及在公司主业中的占比。
3、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此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服务于业务辖区内千家万户的公共事业。此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尤其是第二产业的发展保持着高度的相关性。2019年全社会用电量平稳增长,第二产业及其制造业用电量保持中低速增长,第二产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较比上年降低0.9个百分点。2019年新疆石河子地区经济发展与全国经济大环境大致保持同步,但区内大型工业企业电力需求有所下降,加之受环保减煤政策影响,公司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1.47亿千万时,同比减少8.10%。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下属企业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玛纳斯县肯斯瓦特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置换事项,进一步增加公司能源供应体系中水力发电的占比,促进公司能源供应结构调整,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保效益方面,为未来公司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保留后劲。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7年 | |
总资产 | 20,272,932,648.75 | 21,437,234,761.39 | -5.43 | 19,454,157,451.31 |
营业收入 | 4,894,292,444.40 | 4,955,884,003.62 | -1.24 | 4,237,835,374.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3,361,948.54 | 49,543,480.52 | -934.34 | 178,777,981.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05,151,605.89 | 22,862,157.42 | -2,309.55 | 148,416,145.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106,566,860.19 | 6,509,698,185.17 | -6.19 | 6,504,433,662.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1,321,762.72 | 1,548,433,899.78 | -21.77 | 292,291,699.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90 | 0.0430 | -934.88 | 0.19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90 | 0.0430 | -934.88 | 0.19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56 | 0.76 | 减少7.32个百分点 | 3.61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347,443,176.05 | 905,995,143.37 | 1,142,127,049.18 | 1,498,727,075.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888,785.34 | -140,769,107.89 | -132,099,397.65 | -194,382,228.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9,971,227.29 | -194,548,630.93 | -115,980,339.05 | -234,593,863.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646,260.61 | 246,127,222.40 | 23,591,649.95 | 845,956,629.7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5,915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3,041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336,879,787 | 29.26 | 质押 | 163,000,000 | 国有法人 | |
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0 | 122,351,233 | 10.63 | 122,351,233 | 无 | 国有法人 | |
石河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43,541,364 | 3.78 | 43,541,364 | 质押 | 43,541,364 | 国有法人 |
金石期货有限公司-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0 | 43,541,364 | 3.78 | 43,541,364 | 无 | 其他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23,924,600 | 2.08 | 无 | 国有法人 | ||
八师石河子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14,513,788 | 1.26 | 14,513,788 | 无 | 国有法人 |
深圳秋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信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513,788 | 1.26 | 14,513,788 | 无 | 其他 | |
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14,494,720 | 1.26 | 7,256,894 | 无 | 国有法人 | |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18,648,602 | 10,350,000 | 0.90 | 质押 | 10,25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石河子国资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0 | 10,014,985 | 0.87 | 无 | 国有法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确切知悉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6天富01 | 136271 | 2016年3月8日 | 2021年3月8日 | 889,301,000 | 7.00 |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16天富01”付息日为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8日,报告期内,公司已如期支付本期债券2018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7日期间的利息37,6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19-临035《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发行的“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分析,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于2019年6月26日出具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
级报告(2019)》,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稳定”,公司债券评级结果为“AA”。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19-临067《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66.87 | 69.28 | -3.48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305 | 0.1699 | -23.21 |
利息保障倍数 | 0.10 | 1.12 | -91.37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计划发电量170.55亿千瓦时,实际完成发电量130.0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8.10%,完成全年发电计划的76.28%;计划供电量165.04亿千瓦时,实际完成供电量125.5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6.39%,完成全年供电计划的76.07%;计划供热量2,350万吉焦,实际完成供热量2,002.19万吉焦,同比下降0.29%,完成全年供热计划的85.20%;计划供天然气量18,525万方,实际完成供天然气21,639万方,同比增长19.78%,完成全年供气计划的116.8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48.94亿元,同比减少1.24%;实现利润总额-4.25亿元,同比减少
701.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3亿元,同比减少934.34%;基本每股收益-0.3590元,较上年减少0.402元。(合并报表数)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 |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会议批准 | 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详见表格下方的其他说明。 |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 |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会议批准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五、44.(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 |
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 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会议批准,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会议批准 | 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会议批准,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会议批准 | 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
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列示 | 合并资产负债表: 应收票据期末列示金额55,455,803.62元,期初列示金额180,661,987.89元; 应收账款期末列示金额475,298,607.43元,期初列示金额340,498,067.63元。 资产负债表: 应收票据期末列示金额55,144,320.00元,期初列示金额77,891,997.15元; 应收账款期末列示金额293,644,337.16元,期初列示金额183,271,099.61元。 |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列示 | 合并资产负债表: 应付票据期末列示金额258,717,981.42元,期初列示金额640,234,154.90元; 应付账款期末列示金额1,059,241,124.73元,期初列示金额1,276,583,394.10元。 资产负债表: 应付票据期末列示金额227,140,000.00元,期初列示金额613,473,060.96元; 应付账款期末列示金额818,130,192.48元,期初列示金额982,123,010.72元。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所述。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