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 临2019-01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 委托出席1人(监事 林宏志先生委托监事刘冬冬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部长和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列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2018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司财务运行和资金运作以及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公 允、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其他违规性操作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在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偿还债务和项目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拟定的 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缓解资金压力,实现可 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较严格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 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 实际;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迄今为止,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始终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组织实施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处僵治困, 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生产经营创出新业绩,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公司呈现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亦未发现 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审核意见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意见。
会议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政府、行业定价、市场价格或 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咨询报告为基础确定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