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饶东云持有公司
235.71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9%。上述股票来源是公司2012年、2018年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以及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饶东云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若此期间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饶东云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饶东云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357,180 | 0.109% | 其他方式取得:2,357,18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董事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饶东云 | 30,000 | 0.002% | 2015/6/12~2015/6/12 | 12.79-12.79 | 不适用 |
注:由于公司董事饶东云最近一次减持时间为2015年6月,当时尚未实施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不适用。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饶东云 | 不超过:589200股 | 不超过:0.027%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89200股 | 2020/11/25~2020/12/31 | 按市场价格 |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饶东云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饶东云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饶东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