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05 公司简称:西昌电力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西昌电力 | 600505 | 无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邝伟民 | 孙晓峰 |
电话 | 0834-3830167 | 0834-3830156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西昌市胜利路66号 | 四川省西昌市胜利路66号 |
电子信箱 | xcdlgs@126.com | xcdlgs@126.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3,547,009,342.91 | 3,519,163,869.63 | 0.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33,680,823.59 | 1,179,532,108.87 | -3.89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 35,809,050.88 | 27,657,738.73 | 29.47 |
金流量净额 | |||
营业收入 | 421,377,359.19 | 440,888,334.59 | -4.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567,265.86 | -3,885,204.25 | 789.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181,144.90 | -802,589.72 | 3,785.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7 | -0.35 | 减少2.62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48 | -0.0107 | 789.7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48 | -0.0107 | 789.72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2,990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国有法人 | 20.15 | 73,449,220 | 0 | 无 | 0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32 | 66,770,883 | 0 | 无 | 0 |
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6.89 | 61,578,420 | 0 | 无 | 0 |
罗文禄 | 境内自然人 | 1.20 | 4,385,900 | 0 | 无 | 0 |
罗明光 | 境内自然人 | 0.88 | 3,215,682 | 0 | 无 | 0 |
仙桃市千秋学校 | 未知 | 0.75 | 2,749,686 | 0 | 无 | 0 |
王正 | 境内自然人 | 0.63 | 2,296,900 | 0 | 无 | 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0.55 | 2,003,500 | 0 | 无 | 0 |
张敏 | 境内自然人 | 0.54 | 1,970,000 | 0 | 无 | 0 |
四川昭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 | 0.49 | 1,800,000 | 0 | 无 | 0 |
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1822万股除财产性权利(收益权、处置权、配股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全部委托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行使;2、上述股东中,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四川昭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3、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 年上半年,受国内外疫情影响,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和艰巨的发展任务,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克难奋进,坚定战略信心、强化党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安全为基础、以客户为中心,着力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
(一)报告期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水力发电量 19,577.22 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 2.75%;完成售电量86,067.52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 15.34%;光伏发电量 3,433.60 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 6.99%。实现营业收入 4.2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56.73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89.72%。报告期内,受电价政策性下调和疫情阶段性降费的影响,导致售电均价同比下降;受来水情况和环保政策影响,网内电厂发电出力不足,导致外购大网电量同比增加,外购电成本同比增加。
(二)报告期主要开展的工作。
1、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相关方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持续强化董事会的战略引领作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宣贯培训,实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二是开展效能建设,完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督促经营班子自我加压、激发员工潜力;三是提高信披质量,密切关注监管环境和监管规则的变化,增强
主动披露意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2、 聚焦主业、夯实基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巩固电力主业基础,加快建设重点电源项目,着力完善公司网架结构,进一步提高供电区域内生产和生活用电的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一是加快电源点开发,扎实推进固增电站建设工程;二是严格督导重大电网项目建设的落实,主力输电线路建设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三是扎实推进农网改造升级攻坚工作,报告期内,公司“6.30”重点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共53个,总投资13656.80万元;四是全力推进“三供一业”工程及分割移交工作,目前已完成十一家企业的户表工程改造工作,其余几家正在按计划推进。
3、 压实责任,构建安全生产综合管控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全工作部署,统筹开展各项工作。一是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专题工作,对涉林线路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并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隐患;三是顺利完成“迎峰度夏”安全大检查,共计发现隐患43项,发放安全整改通知书5份;四是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安全培训。
4、 坚持党建引领作用,着力巩固扶贫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将党建工作融入到公司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深入开展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从严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期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部署,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各项扶贫工作,助力完成“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电网建设任务,扎实推进“支部+扶贫”、“以购代捐”工作机制,提升扶贫对接力度,实现公司定点扶贫村高质量脱贫、可持续脱贫。
5、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抗疫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政府机关的总体部署要求,将防疫举措贯穿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一是确保全体员工人身安全,日常生产经营中始终把牢“三关”(健康检查关、筛选上岗关、安全生产关),严格做到“三到位”( 物资供应保障到位、防范措施到位、监管责任到位);二是积极支援“抗疫”战争,持续有效的推进支持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供电服务保障措施;三是严格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政策要求,做到战“疫”、生产经营两不误。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 2020 年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