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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家族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9-040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0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总数不超过46,448万股。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214,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5,38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407,18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1,588,2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9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20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5,380.00元,非公开发行费用为人民币88,407,18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50,215,575.63元(含房地产开发项目货币资本金14,638,826.06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服务费净额为人民币38,628,227.47元。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51.8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署了《现金管理监管协议》,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公司于2015年5月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原华英证券未完成的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持续督导工作交由浙商证券承接。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署了《现金管理监管协议》,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四方监管协议》。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战略合作,公司于2015年7月注销了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专户内募集资金划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失效,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0月,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2018年7月,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8月,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太上湖项目A、B地块)。上述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对应的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账号截至2018年6月30日账户余额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03335100040025199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31001522917059888888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75010157870001604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1102261919000016233已销户太上湖项目(A、B地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1102261919000016109851.84太上湖项目(2地块)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216110100100213012已销户
合计851.8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714.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子项目名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截至2014年9月1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
1太上湖项目(A地块)50,000.006,812.28
2太上湖项目(B地块)20,000.001,146.86
3太上湖项目(2地块)91,158.823,755.47
合计161,158.8211,714.61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310号报告验证。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14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于2014年11月、2015年1月、2015年2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12,000.00万元和6,000.00万元,2015年5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15年3月2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5年3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万元。2015年5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10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4,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11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5年5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2016年1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2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2015年11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和10,000.00万元。2016年9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于2016年1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万元。2016年10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14,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2016年12月、2017年2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10,000.00万元、5,000.00万元。2017年10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7年10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2018年1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4年9月12日,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苏州华丽家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苏州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0.00万元(含9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循环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共计510,000.00 万元,取得收益共计1,801.48万元。2016年起至2019年上半年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其他变更以及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61,158.8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5,021.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累计投入金额(2)房地产开发项目货币资本金(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2)
太上湖项目(A)地块50,000.0050,000.0050,000.00053,035.113,035.11106.07%其中:A-1项目竣工日期:2016年9月;A-2项目竣工日期:2017年1月A地块本年度实现效益0万元A地块实现效益3,940.40万元(注5)
太上湖项目(B)地块20,000.0020,000.0020,000.00020,707.28707.28103.54%B项目竣工日期:2017年7月B地块本年度实现效益126.56万元B地块实现效益10,348.38万元(注6)
太上湖项目(2)地块91,158.8291,158.8291,158.82089,815.301,463.88-1,343.5298.53%其中:2-1项目竣工日期:2017年7月其中:2-1地块本年度实现效益0万元其中:2-1地块实现效益14,259.53万元(注7)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注3)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61,158.82161,158.82161,158.820163,557.691,463.882,398.8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六)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系截至期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注4:房地产开发项目货币资本金,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凡项目在苏州市区内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需按规定缴存一定金额的货币资本金至监管银行,根据项目工程的建设进度逐步申请解款予以返还。注5:太上湖项目(A)地块分为10幢高层及暂未开发的酒店式公寓。未达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已实现效益的10幢高层平均售价为6,056.64元/平方米以及酒店式公寓尚未开工。

注6:太上湖(B)地块为6幢高层,已基本实现效益,平均售价9,206.27元/平方米。注7:太上湖2地块分为24幢高层,已实现效益的系2-1地块4幢,平均售价为11,161.53元/平方米。未达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上述房产项目尚未建设完毕以及未实现完全销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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