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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国际: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4-011)。根据相关会议决议,公司将回购注销828,32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589,351,913股变更为3,588,523,593股,注册资本将由3,589,351,913元变更为3,588,523,593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北路233号中化国际广场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4、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北路233号中化国际广场

邮编:200125

电话:021-31768666

传真:021-31769199

联系人:周乃宁、庄严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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