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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制造: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8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参股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项目融资方案的调整,本次变更为由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牵头的不超过80,000万元银团项目贷款,贷款期限7年。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本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由原不超过48,58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38,864万元。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变更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担保是在前次担保的基础上做出的调整,旨在支持公司重要参股公司蓝科锂业的项目建设,有利于蓝科锂业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投资收益。在本次担保中,相关方将采取反担保等方式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意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二、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为子公司信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科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佛山市德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科达机电有限公司、安徽科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我们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管理经营行为,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较好,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被担保方亦采取相应担保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以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下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独立董事签字:

陈 环 李松玉 龙建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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