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书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是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本次蓝科锂业各方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参照蓝科锂业净资产水平,公平、公允;相关程序及内容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陈 环 骆建华 陈雄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