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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宏锌锗:驰宏锌锗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1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1年11月30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8,012,529股,认购价格

4.91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2017年11月30日,上述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并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36个月,存续期为48个月(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自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并上市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7日和2017年1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www.sse.com.cn上的《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修订稿三)和《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票19,006,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5%。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剩余股票或提请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延长存续期限。

三、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根据《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修订稿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48个月(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自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并上市之日起算。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做出限制性规定或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将相应延长。

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予以延长。解锁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必须分别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分别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之情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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