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0-016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公司将对期初及上年(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驰宏锌锗”)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为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
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按要求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涉及变更的项目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
(1)根据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根据财会[2019]8号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3)根据财会[2019]9号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
(1)收入
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
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一,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第二,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第三,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等。
(3)债务重组
第一,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第二,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第三,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第四,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按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实质性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调整,执行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