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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宏锌锗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5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18-020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2.5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庭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87号)核准,同意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驰宏锌锗”)向苏庭宝先生发行212,788,416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新巴尔虎右旗荣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达矿业”)49%股权的同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4,599,787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16年4月30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53040002号)审验,本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583,983,995.67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6,182,971.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7,801,023.81元,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505031229200005740。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18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及地质找探矿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用于上述项目中的3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

5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www.sse.com.cn上的“临2018-027号”公告。截至2019年5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万元)项目实施 主体
1支付购买苏庭宝先生持有荣达矿业49%股权现金对价61,509.7661,509.76驰宏锌锗
2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49,627.0039,489.64彝良驰宏
3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地质找探矿项目24,399.0024,399.00彝良驰宏
4偿还银行贷款129,000.00129,000.00驰宏锌锗
合计264,535.76254,398.40/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及地质找探矿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毛坪铅锌矿资源持续接替项目及地质找探矿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且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2、上述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要求。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驰宏锌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驰宏

锌锗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承诺合规使用该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驰宏锌锗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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