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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宏锌锗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9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短期闲置资金,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仅限银行最低风险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结合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实际和银行借款、债券等筹资特性,公司资金往来及使用会出现正常的短期时间错配,为提高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使用价值最大化,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短期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预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品种

委托理财主要投向银行发行的风险较低、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信托产品。

三、委托理财额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短期闲置资金,在该额度内的委托理财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四、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协议等,授权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将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的收益。

六、风险及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和安全的情况下,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要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的前提下,在一定额度内利用短期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遵循安全性和公允性前提下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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