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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8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关于购买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听取有关说明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认为公司通过收购精工建设工程股权可以快速拥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有利于公司从专业分包商向总承包商转型,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提升公司业绩。同时,本次交易也有助于减少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以公司持有的湖北武建和楚天墙体(主要资产为闲置的工业地产)股权及债权作为支付手段,不产生现金交易,有利于盘活上市公司资产,提高资产效率。

3、综上,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可以快速提升竞争力,又可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有利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且本次交易按照相关评估、审计报告作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独立董事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监督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李国强 赵 平 戴文涛

2023年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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