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精工钢构:关于与国电投集团等就BIPV业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9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3-002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电投集团等就BIPV业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协议为各方的前期合作意向协议,后续还需在此基础上成立合资公司,以推动BIPV项目的开发建设,协议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精工钢构”)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各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业务。协议约定,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国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核投资”)将与精工钢构成立合资公司,由精工钢构负责屋顶光伏的前期开发,并以合资公司或合资公司下设的项目公司名义进行BIPV项目的报批、投资、建设;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浙江分公司”)将对符合条件的BIPV项目拥有优先收购权。由此,发挥三方优势,打造“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金融”的融合发展,加快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国核投资与本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时,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履行其他审批或备案程序。

一、签署方的基本情况

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30日,经营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3301室。国电投浙江分公司是国家电投集团在浙江省的重要分支机构,致力于未来四年分布式光伏在内的新能源装机量快速增长。

2、国核投资有限公司,隶属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9日,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国核投资以“助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服务国家电投集团”为使命,主要关注“碳中和”相关领域,聚焦风电、光伏、环保等行业的投资,截至目前实现资产管理规模近 50 亿元人民币。

国电投浙江分公司及国核投资与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企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该战略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乙方:国核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背景

基于国电投浙江分公司在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方面的优势、国核投资在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融资方面的优势以及精工钢构在钢结构工业建筑及金属结构制造的优势,为推动优质建筑物屋顶光伏项目资源的开发建设,三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合作目标

根据国家推进双碳目标达成以及实现能源战略转型的要求,各方将充分发挥优势,促进建筑物屋顶光伏项目的有效高质量开发,达到资源互补及协同发展的目的。

(三)合作内容

(1)国核投资与精工钢构成立合资公司,精工钢构负责屋顶光伏的前期开发,并以合资公司或合资公司下设的项目公司名义进行BIPV项目的报批、投资、建设;

(2)国电投浙江分公司对项目进行事前评估,满足国电投集团及浙江分公司投资收益率要求的屋顶光伏项目,国电投浙江分公司指定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拥有项目的优先收购权。

三、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的开展,可以打通BIPV产业链上的资金端和资产端,有利于公司发挥在寻找优质屋顶资源方面的优势,促进公司BIPV业务的开展,并进一步促进公司钢结构主业的发展,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各方的前期合作意向协议,后续还需在此基础上成立合资公司,以推动BIPV项目的开发建设,协议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