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精工钢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3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HANGJIANG & JINGGONG STEEL BUILDING (GROUP) CO.,LTD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496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0月9日 14:00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层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二、宣读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选举监票、记票人员;

四、议题审议:

1、审议《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九、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

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七、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应所控制企业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为对方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序号

序号拟担保企业名称贷款银行担保额度备注
1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柯桥支行38,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工程类保函等,信用、资产抵押担保。
2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柯桥支行6,000万元人民币工程类保函等,信用担保。
3安徽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光大银行合肥分行2,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信用担保。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县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99.81%的股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91,074.67万元、净资产159,025.77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截至2019年3月31日,总资产624,413.99万元、净资产169,281.07万元。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注册地: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法定代表人:洪国松,注册资本 3700 万美元,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钢结构技术咨询、钢结构维护保养、钢结构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围护设计安装;承包建筑钢结构工程及与其实力、规模、业绩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需经审批的除外)

(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生产、经营)。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47,879.41 万元、净资产 34,624.40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截至 2019年 3月31日,总资产163,691.83万元,净资产35,441.26万元。

安徽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安徽省六安经济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郭永忠,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设备用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及技术咨询;劳务派遣;劳务服务。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8,633.90万元、净资产9,968.08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截至 2019年 3月31日,总资产22,455.23万元,净资产9,992.2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及主债权合同下每笔用信合同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上述担保所对应的保函类业务的单笔有效期最长可至36个月。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6月24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189,775.50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其余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上海置业的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新增担保金额34,4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46,000万元,其中续保11,600万元),合计224,175.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97%。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9日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应所下属子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为对方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序号

序号拟担保企业名称贷款银行担保额度备注
1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4,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工程类保函等,信用担保。
2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工程类保函等,信用担保。
3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5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工程类保函等,信用担保。
4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3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等,信用、资产抵押担保。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676号,法定代表人:裘建华,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主要从事:钢结构建筑产品、钢结构工程设备以及相关辅助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钢结构工程设计,以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形式从事钢结构工程施工(涉及建筑业资质的,凭相关资质许可开展经营业务),提供上述相关工程咨询;承包境外钢结构工程的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境外建筑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涉及出口许可证的产品除外)。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31,748.8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9,566.11万元人民币(上述数

据经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总资产134,293.8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2,652.28万元人民币。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1009号2104室,法定代表人:汤浩军,注册资本:1,692.8万美元,主要从事:设计、开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金属压型单板、金属复合板、金属屋面及墙面系统的辅助材料、建筑光伏一体化屋面及墙面系统产品;自产产品的批发零售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技术咨询、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结构工程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99.8575%的股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68,579.5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2,555.28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经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总资产73,791.6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2,963.94万元人民币。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县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99.81%的股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91,074.6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9,025.77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经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总资产667,815.1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17,881.06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1、3项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及主债权合同下每笔用信合同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上述2、4项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及主债权合同下每笔用信合同有效期不超过24个月,上述担保所对应的保函类业务的单笔有效期最长可至36个月。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

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9月19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46,215.93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其余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上海置业的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新增担保金额18,288.25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56,664.25万元,其中续保38,376万元),合计264,504.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24%。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9日

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应下属子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为对方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序号

序号拟担保企业名称融资对方担保额度备注
1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5亿元新增、资产抵押担保;各公司具体使用额度根据实际情况,在总授信额度内调剂使用。
2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3绍兴精工绿筑集成建筑系统工业有限公司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99.81%的股权。截至2019年6月30日,总资产667,815.17万元、净资产217,881.06万元。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法定代表人:洪国松,注册资本3700万美元,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钢结构技术咨询、钢结构维护保养、钢结构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围护设计安装;承包建筑钢结构工程及与其实力、规模、业绩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需经审批的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生产、经营)。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

其100%的股权。截至2019年6月30日,总资产179,358.20万元,净资产37,886.42万元。绍兴精工绿筑集成建筑系统工业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步锦路816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徐国军,注册资本14416.2155万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轻型钢结构、集成建筑用和高层建筑用钢结构、金属屋面、金属墙面、金属围护材料、钢筋桁架及其他钢结构产品、集成建筑系统、混凝土预制构件;道路货物运输。截至目前,本公司实际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9年6月30日,总资产48,963.51万元,净资产9,141.9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担保期限3年。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9月29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46,215.93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其余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上海置业的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新增担保金额25,000万元人民币,合计271,215.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62%。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