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9-03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69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0 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9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7,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947,300,000.00 元。2018 年 4 月 19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18)第 3556 号《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新增注册资本情况进行审验确认,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存入以下账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号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西路支行 | 617030100100044312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 33101560025719880000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西路支行 | 617030100100044641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西路支行 | 617030100100044566 |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已就专户存储管理与开户行、保荐机构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说明
为优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 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将原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的专户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专户。公司将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原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的专户将在剩余资金转移至新专户后注销。
变更前专户
变更前专户 | 变更后专户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3310156002571988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362376482498 |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仅变更开户行,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仅变更开户行,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同时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精工钢构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瑞信方正同意公司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券商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