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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第三季度季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30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 1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
    三、重要事项. 4
    四、附录. 10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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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22,680,227,138.90 20,843,409,435.65 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80,339,211.95 3,303,883,711.83 5.34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9,510,565.83 -823,998,230.43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11,238,622,867.15 10,824,116,909.98 3.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351,189.72 156,372,688.62 -3.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1,447,542.19 113,944,417.66 -10.97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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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5 4.95 减少 0.60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7 -5.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7 -5.8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092.70 -5,026.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514,660.03 3,521,586.8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3,662,348.37 40,378,339.8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908,775.72 11,972,597.6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4,770.88 706,901.36 
    所得税影响额-4,370,461.72 -7,099,866.0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06,630.00 429,114.55 
    合计 17,441,630.58 49,903,647.53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57,36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赖振元 319,695,952 33.74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郑桂香 38,828,700 4.10 0 质押 38,828,700 境内自然人 
    赖晔鋆 28,973,698 3.0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赖朝辉 27,659,700 2.92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宁波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149,320 1.92 0 质押 18,149,320 
    境内非国有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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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711,869 1.45 0 无 0 未知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11,699,901 1.23 0 无 0 未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165,603 1.18 0 无 0 未知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999,902 0.95 0 无 0 未知 
    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巨杉净值线 5 号证券投资基金 
8,600,907 0.91 0 无 0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赖振元 319,695,952 人民币普通股 319,695,952 
郑桂香 38,828,700 人民币普通股 38,828,700 
赖晔鋆 28,973,698 人民币普通股 28,973,698 
赖朝辉 27,659,700 人民币普通股 27,659,700 
宁波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149,320 人民币普通股 18,149,32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711,869 人民币普通股 13,711,86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11,699,901 人民币普通股 11,699,9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165,603 人民币普通股 11,165,603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999,902 人民币普通股 8,999,902 
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巨杉净值线 5号证券投资基金 
8,600,907 人民币普通股 8,600,90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位股东之间,赖振元和郑桂香为夫妻关系,赖振元和赖晔鋆为父女关系,赖振元和赖朝辉为父子关系,。除前述情况外,未知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公司无优先股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4 / 2015年 7月 15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赖振元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 623,900股,本次增持前,赖振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9,072,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7%,本次增持
    后,赖振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9,695,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4%。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12,716.8万元,增加幅度为54.76%。原因主要是子公司浙江大
    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增加使用应收票据结算,加快回款。
    (2)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是由于母公司期末较期初增加973.19万元所致,增幅为
    2275%。原因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委托贷款利息尚未收取。
    (3)应收股利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母公司期末较期初减少2,754.5万元,减少幅度
    为100%。原因主要是应收股利期限较长,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6,911万元,增加幅度为65.69%。原因主要是新增对
    外投资浙江文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欣(杭州)医院有限公司。
    (5)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81,069.03万元,增加幅度为49.46%。原因主要是根据经营需
    要,短期融资增加。
    (6)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是由于母公司期末较期初增加756.29万元所致,增幅为
    39.36%。原因主要是计提应付利息,尚未支付。
    (7)应付股利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母公司期末较期初减少2,590.64万元,减少幅度
    为46.57%。原因主要是本期支付宣布发放的股利。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14,341.55万元,减少幅度为45.36%。原因主
    要是本期偿还了上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9)应付债券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是由于母公司期末较期初增加50,031.85万元,增加幅
    度为100.89%。原因主要是本期发行了超短期融资券。
    (10)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147.05万元,增加幅度为60.96%。原因主要是新增融
    资发生利息费用以及外币借款汇兑损益影响。
    (1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母公司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200
    万元,减少幅度为100%。原因主要是上年同期有收回投资现金。
    (1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040.29万元,减少幅度为99.06%。原
    因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回上海精文东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确认投资收益。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1 公司已临时公告过的诉讼及未达到临时公告标准但金额较大的诉讼情况
    (1)公司与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于 2014年 8月 29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判决公司支付违约赔偿金44,640,000元,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 2014年 11月 11日出具裁定书裁定中止审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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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4年 9月 3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共计人民币 266,561,352元,及工程停工期间各项损失费用人民币40,307,555.8元。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康桥
    镇 10街坊 1/40丘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房产。(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4-035号公告。)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与广厦中东建设有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一案,遂向迪拜一审商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被告支付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请求的款项,即迪拉姆(DHS)129,806,223.20以及从判决被告支付自欠款之日起直至被告全额支付
    完毕为止的利息,利率为 12%,以及判令被告支付所有开支、杂费和律师费。(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36号公告。)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公司与宁波阳光海湾发展有限公司、阳光海湾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新加坡阳光
    海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宁波奉化阳光海湾项目合作开发事宜产生异议,公司于 2011年 8月 2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2013年 11月 21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甬商
    外初字第 38号民事判决书。2013年 12月 3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宁波阳光海湾发展有限公司因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甬商外初字第 38
    号民事判决书结果,提起上诉。2014年 7月 24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浙商
    外终字第 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5年 3月 24日公司收到最高院送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15)民申字第 287
    号】,宁波阳光海湾发展有限公司、阳光海湾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新加坡阳光海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4年 7月 17日作出的(2014)浙商外终字第 14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已立案审查。(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1-20号、临 2013-034号、临 2013-035号、临 2014-017号、临 2015-015号公告。)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查中。
    (4)公司与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产生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于 2012
    年 3月 28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3年 12月23日作出判决。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均于 2014年 1月 6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14年 8月 28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沪高民一(民)终字第 5号判决书,2014
    年 9月 5日,公司收到判决书判决金额之全额。公司于 2015年 4月 3日收到最高院(2015)民申
    字第 695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上海电气和临港重机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4年 8月 25日作出的(2014)沪高民一(民)终字第 5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已
    立案审查。(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2-08号、临 2013-040号、临 2014-001号、临 2014-018号、临 2014-020号、临 2015-019公告。)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查中。
    (5)公司与宁波阳光海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阳光")、新加坡阳光海湾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阳光")因宁波奉化阳光海湾项目合作开发事宜产生异议,于 2012年 3月 12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13年 3月 20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补充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1、判决宁波阳光及新加坡阳光返还公司工程保证金 72,000,000.00
    元及逾期利息;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宁波阳光及新加坡阳光承担。2014年 12月 4日浙江省宁波
    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2)浙甬民二初字第 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宁波阳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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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十日内返还公司工程保证金 72,000,000.00元,并自 2011年 12月 3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
    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2015年 2月 7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稿(2012)浙甬民二初字第 4号,查封宁波阳光坐落于奉化市裘村镇杨村捣臼
    湾象山港以北的土地使用权 86,667平方米,土地证号:奉国用(2010)第 09-2982号,地号:
    10-17-1250。查封期限为一年。截止报告披露日,判决款尚在执行中。
    (6)公司与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光耀")产生经济纠纷,遂于 2014
    年 11月 13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判令深圳光耀立即归还公司款项人民币 53,487,025.90元,支付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人民币 14,044,000.00元。2014
    年 11月 2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与光耀集团的诉讼并出具(2014)浙甬商初
    字第 7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4年 12月 13日,根据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浙甬商初字第 7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所持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轮候 2年。2015年 9月 24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浙甬商初字第 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1、被告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龙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50,500,000元、支付至 2014年 4月 30日止的利息 8,756,048元,并支付自 2014年 5月 1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 1.50%计算的利息和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的违约金;2、驳回原告龙元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7)公司与海南亨利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遂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 75,723,575元及利息暂计 54,338,204元;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逾期支付违约金暂计 20,000,000元;判令被告支付停窝工损失暂计 6,016,400元;(最终金额以司法鉴定为准),依法确认原告对承建的“山水绿世界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用、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用等)由被告承担。(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29号公告。)2015年 6月 11日,对方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反诉,法院已受理。反诉请求为:请求判令公司赔偿因 10#和 11#楼地下车库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 23,468,765元和因全部工程墙面、地下室及屋顶防水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 10,707,500元,上述 2项金额最终以鉴定为准;本诉及反诉全部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8)公司与成都奥克斯财富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2015年 6月 9日,奥克斯投资向宁波市鄞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公司立即退还超额支付的工程款项 36,807,582.17元及利息,并申请冻结了公司银行存款 4,000万元。后公司
    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奥克斯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159,790,578.19 元及利息暂计 1993万元,共计 179,720,578.19元;2、诉讼费由奥克斯承担;
    2015年 7月 24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15)川民初字第 95号案件受理通知书。(详细请
    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54号公告。)截止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9)公司与上海大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本金 43,500,000元;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工程款利息暂计 45,288,720元;判令被告支付押金 5,000,000元、补偿利息 1,174,500元,以及逾期支付押金的利息暂计 5,205,600元;请求法院确认原告对“冰天雪地村”工程的拍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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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或变卖折价款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15年 10月 2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5)沪一中民二(民)初字第 12号案件受理通知书。
    3.2.2 公司新承接业务量情况 
    截止三季度末,公司新承接业务量 157.91亿元。单个合同金额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公司已
    通过临时公告形式及时披露。
    3.2.3 公司融资相关事项
    (1)2015年 7月 8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金额 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270天,发行利率 5.30%,起息日为 2015年 7月 9日,兑付日为 2016
    年 4月 4日。主承销商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015年 8月 31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201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
    券,发行金额 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270天,发行利率 5.20%,起息日为 2015年 9月 1日,兑付
    日为 2016年 5月 28日。主承销商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 2014年 12月 24日召开的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和 2015年 1月 13日召开的 201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38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 50,000万元将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主业及开拓 PPP业务所需的流动资金。 2015年 2月 26日中国证监会下发申请受理通知书(150334号)。2015年 5月 21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反馈意见通知书(150334号)。报告期,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设立完毕,并于 2015年 10月 10日全部取得中国基金业协会下发的备案函。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待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
    (4)2015年 10月 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发行资产
    支持证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履约保证金资产证券化工作,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期限不超过 2年。(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66号公告。)
    3.2.4 其他事项 
    报告期,公司以现金人民币 34,540,480 元收购了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60%的股权。详细请参见公司于 2015年 9月 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收购后于 2015年 9月 30日取得完成工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目前正在办理资产交接相关事项,资产交接日为 2015年 10月 1日,故未纳入公司三季度报告。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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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赖振元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止,本人未
    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本人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出具日始,本人将不
    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本人也不会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3、
    本人将不利用本人对公司的控股、持股或其他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4、本人确认本承诺旨在
    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作出;
    5、本人确认本承诺所载的每一项
    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者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6、本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起
    生效。
    承诺时间:2002年 08月05日,承诺期限:
    长期有效。
    否是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其他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赖振元 
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未直接或间接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管计划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承诺时间:2015年 6月 1日 
否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9 / 22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其他 
上市公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没有直接或间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管产品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承诺时间:2015年 6月 1日 
否是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日期 2015年 10月 29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0 / 22
    四、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15,804,422.92 1,366,835,896.0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59,389,903.66 232,221,899.64 
    应收账款 5,206,839,990.74 5,177,781,576.37 
    预付款项 484,655,477.71 420,365,994.0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0,159,722.22 427,777.78 
    应收股利  27,545,047.38 
    其他应收款 2,094,200,274.75 1,802,627,644.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2,445,278,315.42 11,086,928,259.2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1,916,328,107.42 20,114,734,095.1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4,314,425.06 105,204,447.13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70,021,115.45 316,470,332.95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1 / 22 
固定资产清理 627.5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1,863,540.01 42,156,227.6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029,369.80 6,237,602.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71,934,490.84 57,269,525.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0,735,462.80 201,337,205.14 
    非流动资产合计 763,899,031.48 728,675,340.47 
    资产总计 22,680,227,138.90 20,843,409,435.6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49,732,241.67 1,639,041,899.64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64,422,425.55 486,740,604.88 
    应付账款 8,039,608,666.14 7,547,234,007.49 
    预收款项 614,371,304.19 707,528,922.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609,092,031.82 3,602,006,342.30 
    应交税费 825,515,762.51 837,909,913.70 
    应付利息 26,853,409.84 19,216,617.78 
    应付股利 29,718,101.82 55,624,548.34 
    其他应付款 1,306,906,710.66 1,268,457,188.4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2,773,068.50 316,188,543.15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638,993,722.70 16,479,948,588.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03,383,676.80 506,497,000.00 
    应付债券 996,209,515.55 495,890,993.3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2 / 22 
长期应付款  172,045.4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1,468,468.46 1,682,731.51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220,516.26 8,086,978.2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08,282,177.07 1,012,329,748.45 
    负债合计 19,147,275,899.77 17,492,278,336.4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947,600,000.00 947,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31,747,121.51 431,747,121.5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9,479,699.84 6,943,489.26 
    专项储备 119,103,974.25 77,949,099.22 
    盈余公积 333,488,879.99 333,488,879.9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628,919,536.36 1,506,155,121.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480,339,211.95 3,303,883,711.83 
    少数股东权益 52,612,027.18 47,247,387.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32,951,239.13 3,351,131,099.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680,227,138.90 20,843,409,435.65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31,173,331.39 1,043,827,168.2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86,089,903.66 255,283,622.08 
    应收账款 4,193,848,266.66 4,094,291,382.72 
    预付款项 319,944,206.61 303,620,285.49 
    应收利息 10,159,722.22 427,777.78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3 / 22 
应收股利 6,120,000.00 33,665,047.38 
    其他应收款 3,484,797,108.15 2,754,071,628.76 
    存货 11,016,745,839.67 9,854,772,400.3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0,248,878,378.36 18,339,959,312.8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3,750,000.00 93,75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50,020,780.83 545,770,780.8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8,274,854.55 43,816,355.7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390,560.40 852,068.0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596,363.93 3,736,564.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092,822.84 51,411,181.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70,125,382.55 939,336,950.50 
    资产总计 21,219,003,760.91 19,279,296,263.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22,032,241.67 1,268,783,622.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19,853,428.11 443,705,724.88 
    应付账款 7,498,905,894.75 6,946,384,521.09 
    预收款项 484,812,944.54 633,163,841.10 
    应付职工薪酬 3,356,808,732.36 3,328,348,579.12 
    应交税费 743,229,627.25 752,827,459.32 
    应付利息 26,779,520.95 19,216,617.78 
    应付股利 29,718,101.82 55,624,548.34 
    其他应付款 1,478,865,453.27 1,300,305,605.0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4 / 2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5,961,005,944.72 14,748,360,518.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应付债券 996,209,515.55 495,890,993.3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96,209,515.55 895,890,993.30 
    负债合计 17,357,215,460.27 15,644,251,512.0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947,600,000.00 947,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19,058,530.18 419,058,530.1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16,723,295.31 76,395,051.28 
    盈余公积 333,488,879.99 333,488,879.99 
    未分配利润 2,044,917,595.16 1,858,502,289.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61,788,300.64 3,635,044,751.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219,003,760.91 19,279,296,263.34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健 
合并利润表 
2015年 1—9月 
编制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上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1-9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一、营业总收入 3,433,177,604.04 3,776,742,634.58 11,238,622,867.15 10,824,116,909.98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5 / 22 
其中:营业收入 3,433,177,604.04 3,776,742,634.58 11,238,622,867.15 10,824,116,909.9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344,098,396.22 3,680,630,092.29 11,014,335,267.53 10,595,918,743.35 
    其中:营业成本 3,099,999,781.89 3,436,699,403.02 10,228,347,266.55 9,852,371,463.7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3,715,559.17 117,222,611.71 351,507,709.19 357,502,318.15 
    销售费用 2,621,457.08 1,611,990.92 6,447,891.42 7,067,573.67 
    管理费用 49,061,992.34 56,578,851.59 175,064,631.35 182,437,479.74 
    财务费用 83,665,769.90 51,708,266.51 188,706,644.45 117,236,174.19 
    资产减值损失 
5,033,835.84 16,808,968.54 64,261,124.57 79,303,733.8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0,580.78 -200,580.78 -314,742.34 -322,865.6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87,000.00 246,000.0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列) 
88,878,627.04 95,911,961.51 223,972,857.28 227,875,301.00 
    加:营业外收入 2,840,095.62 1,435,397.82 4,442,904.40 2,669,595.8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8,000.00 150.00 134,650.33 
    减:营业外支出 5,757.41 526,063.45 219,442.91 791,923.28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6 / 2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092.70 42,378.84 5,176.70 21,189.42
    四、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号填列) 
91,712,965.25 96,821,295.88 228,196,318.77 229,752,973.56 
    减:所得税费用 24,244,233.51 24,486,289.87 67,064,264.41 70,416,641.58
    五、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67,468,731.74 72,335,006.01 161,132,054.36 159,336,331.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568,467.74 71,307,079.22 151,351,189.72 156,372,688.62 
    少数股东损益 8,900,264.00 1,027,926.79 9,780,864.64 2,963,643.36
    六、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5,835,034.04 1,271,921.48 12,536,210.58 1,833,855.2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835,034.04 1,271,921.48 12,536,210.58 1,833,855.24
    (一)以后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
    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835,034.04 1,271,921.48 12,536,210.58 1,833,855.24
    1.权益法下
    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
    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7 / 22
    4.现金流量
    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
    报表折算差额 
5,835,034.04 1,271,921.48 12,536,210.58 1,833,855.24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73,303,765.78 73,606,927.49 173,668,264.94 161,170,187.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4,403,501.78 72,579,000.70 163,887,400.30 158,206,543.8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900,264.00 1,027,926.79 9,780,864.64 2,963,643.3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0.06 0.08 0.16 0.17
    (二)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0.06 0.08 0.16 0.17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健 
母公司利润表 
2015年 1—9月 
编制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上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一、营业收入 3,047,782,188.39 3,413,356,816.31 10,227,538,348.53 10,191,357,045.90 
    减:营业成本 2,789,940,166.65 3,132,165,425.41 9,347,663,855.58 9,293,163,564.33 
    营业税金及附加 
97,157,862.29 109,739,561.77 331,700,113.99 337,155,861.09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6,887,085.54 30,255,781.84 116,440,561.61 108,551,355.37 
    财务费用 47,387,521.39 39,725,907.49 112,997,490.97 100,780,809.29 
    资产减值损失 1,681,474.78 11,182,988.10 46,726,564.06 69,781,452.8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8 / 2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375,000.00 3,643,676.7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84,728,077.74 90,287,151.70 278,384,762.32 285,567,679.70 
    加:营业外收入 1,136,614.94 263,000.17 2,123,855.62 803,805.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 8,000.00 150.00 51,899.65 
    减:营业外支出 5,097.50 526,130.00 217,181.50 530,615.3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092.70 0 5,176.70 2,485.3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85,859,595.18 90,024,021.87 280,291,436.44 285,840,870.17 
    减:所得税费用 20,374,745.14 22,506,005.45 65,448,131.11 70,549,298.3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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