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67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临2020-048),申请延期至2020年6月22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披露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事项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所涉及的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因此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于2020年7月1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文件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