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承诺全额认购可配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源”或“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雷出具的《关于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具体如下:
1、本人(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按照鹏欣资源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本人(或本公司)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2、本人(或本公司)用于认购配售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人(或本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人(或本公司)认购本次配股项下可配售股份,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或股份代持的情形。
3、本人(或本公司)承诺若本次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
4、本人(或本公司)将在本次配股获得鹏欣资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